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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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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多举措治理雾霾
李香才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通知,提出8项举措,要求各地抓紧制定2014年年底前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具体方案,列出具体整治名单,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倒排时序进度,确保实现各地PM2.5年度考核目标。

 江苏要求,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列入今年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项目,相关生产线10月起全面停产。严控燃煤污染,继续实施绿色发电调度,安排煤耗低、治污设施全的电力企业优先发电。全省燃煤企业必须严控燃煤品质,使用含硫率低于0.7%、灰分低于15%的优质煤炭。列入今年整治任务的2247台燃煤锅炉年底前确保整治到位。

 严控工业污染,加快推进钢铁、水泥等非电力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提标改造。江苏省财政加大非电力行业治污资金补助力度,对非电力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提标改造,按省核定标准投资的15%-20%给予以奖代补。全省13.5万千瓦以上的燃煤机组推广使用超低排放技术。

 加强机动车污染控制,各加油站(点)于今年10月1日起全面供应国Ⅳ标准车用柴油。江苏省财政按各地黄标车淘汰任务完成情况兑现既定奖补政策,并适时适当提高老旧机动车提前淘汰奖补标准。各级政府要确保完成年度淘汰任务,全省年底前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30.7万辆以上。

 江苏省要求,做好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发生橙色及以上的重污染天气时,要严格执行《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实施最严格的停产、停工措施,对未脱硫脱硝的热电企业、未安装硫磺回收装置的炼油企业实施停产,对钢铁烧结机、水泥生产线实施最大限度的停产限产。通知特别提出,对未完成年度考核目标的,除暂停该地区新增大气污染物建设项目(民生项目与节能减排项目除外)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取消省级环境保护荣誉称号外,还要加大问责力度。(李香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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