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4-095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银行理财产品到期兑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门格林美”)于2014年8月11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田背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签订协议,以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7,000万元购买该行发行的“深圳分行利得盈2014年第171期保本型产品”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8月12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75)。
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已于近日到账,荆门格林美已全部收回上述投资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荆门格林美获得理财实际收益966,438.36元。
特此公告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一四年十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4-096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
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8月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5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一年以内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72)。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门格林美”)于2014年8月11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田背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签订协议,以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7,000万元购买该行发行的“深圳分行利得盈2014年第171期保本型产品”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8月12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75)。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已于近日到账,荆门格林美已全部收回上述投资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荆门格林美获得理财实际收益966,438.36元,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0月11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部分银行理财产品到期兑付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95)。
2014年10月9日,荆门格林美与建设银行签订协议,以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5,000万元购买该行发行的“深圳分行利得盈2014年第207期保本型产品”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1、产品名称:深圳分行利得盈2014年第207期保本型产品
2、产品编码:SZ02014LDY040A207
3、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4、理财期限:40天
5、起始日:2014年10月9日
6、到期日:2014年11月18日
7、币种:人民币
8、认购资金总额:15,000万元
9、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10、预期最高理财收益率:4.100%(年化)
11、产品风险提示:该理财产品是保本浮动收益产品,只保障理财资金本金,不保证理财收益。投资者主要面临的投资风险包括政策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产品不成立风险、利率及通货膨胀风险、提前终止风险、信息传递风险、延期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
12、公司与建设银行无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风险应对措施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业务进行监督与审计,定期审查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情况、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结果。
(3)独立董事应当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4)公司监事会应当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披露低风险投资理财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安全性高、风险低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正常周转需要。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司前十二个月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前十二个月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14年8月8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沙支行签订协议,以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6,500万元购买该行结构性存款产品“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双边不触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14年第160期A款”;
2、公司子公司荆门格林美于2014年8月8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丰城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订协议,以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购买该行“招商银行点金股指赢52179号理财计划”理财产品;
3、公司子公司格林美(天津)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14年8月8日与招商银行签订协议,以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7,000万元购买该行“招商银行点金股指赢52179号理财计划”理财产品;
4、公司子公司荆门格林美于2014年8月11日与建设银行签订协议,以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7,000万元购买该行“深圳分行利得盈2014年第171期保本型产品”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已于近日到账,荆门格林美已全部收回上述投资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荆门格林美获得理财实际收益966,438.36元。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发表意见情况
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意见详见2014年8月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一四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