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4年9月17日,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披露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十五次书面议案决议事项,该次董事会决议:拟将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重庆钢铁集团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运输公司)、重庆钢铁集团电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电子公司)、靖江重钢华东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贸公司)及本公司冷轧薄板生产线、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土地使用权等资产出售,出售对方包括但不限于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钢集团)。
本公司于2014年9月2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重庆监管局《关于对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拟出售资产事项的监管意见函》(〔2014〕54号)。该《意见函》要求本公司补充披露拟出售上述资产的具体原因,为此,本公司特补充披露如下:
本公司拟出售上述资产主要基于优化资源配置,剥离无效资产,缓解资金压力,集中精力发展主业并尽快改善经营状况的考量,具体原因如下表:
拟出售资产 | 具 体 原 因 |
运输公司
电子公司 | 2、由于钢铁市场持续低迷,本公司为调整产业结构,积极转型升级,集中精力发展主业,同时,为了加强成本管控,增强竞争力,拟出售上述资产。
3、出售上述资产后,本公司拟通过市场公开招投标等方式寻求相关服务,不会因关联企业可能为本公司提供上述服务而侵占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
商贸公司 | 本公司出售所拥有的三峰靖江港务物流公司全部股权后,商贸公司失去了开展业务的平台,为处置存量资产,盘活低效资产,拟出售该公司。 |
冷轧薄板生产线 | 3、根据本公司对产品及产业结构的重新战略定位,及本公司现有冷轧薄板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较弱等实际情况,本公司拟出售该等资产。
4、该生产线出售后将不会与本公司构成同业竞争和产生关联交易。 |
部分土地使用权 | 拟出售的部分土地使用权为闲置用地,该土地原预备用于辅助性生产设施建设,目前由于经营困难,资金短缺,本公司拟出售该闲置用地以缓解资金压力。 |
本公司出售上述资产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包括是否出售以及出售对方的选择,本公司董事会将根据独立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再次进行议决。本公司将在董事会再次议决并具体签订协议后披露出售资产的详细情况。
特此公告。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