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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1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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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王少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宝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宝英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2,295,519,952.131,600,461,535.8543.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594,840,006.20864,764,327.3684.42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11,333,321.41-326,873,916.91-56.43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1,350,264,892.02275,028,839.88390.9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20,897,634.44142,287,758.86476.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20,926,209.44139,747,712.37487.4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5.9420.72增加 45.22 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80770.3133476.9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80770.3133476.99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41,732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股东性质
(全称)股份状态数量
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49,670,67232.96  境内非国有法人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专用证券账户 14,142,5253.11  其他
顾斌 9,361,7352.06  境内自然人
徐功荣 6,956,6021.53  境内自然人
何昌珍 6,622,5181.46  境内自然人
张玉龙 2,999,9050.66  境内自然人
李庙康 2,167,0520.48  境内自然人
马世叔 1,980,1130.44  境内自然人
国联安基金-浦发银行-国联安-安心-灵活配置1号资产管理计划? 1,933,8030.43  其他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金锝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764,5340.39  其他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数量
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49,670,672人民币普通股149,670,672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专用证券账户14,142,525人民币普通股14,142,525
顾斌9,361,735人民币普通股9,361,735
徐功荣6,956,602人民币普通股6,956,602
何昌珍6,622,518人民币普通股6,622,518
张玉龙2,999,905人民币普通股2,999,905
李庙康2,167,052人民币普通股2,167,052
马世叔1,980,113人民币普通股1,980,113
国联安基金-浦发银行-国联安-安心-灵活配置1号资产管理计划?1,933,803人民币普通股1,933,803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金锝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1,764,534人民币普通股1,764,534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股东中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高天国先生控制的企业,其余股东本公司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的情况。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由于本期信托业务有明显增长,故本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的增长;营业收入增长的同时业务及管理费也有所增加;

(2)本期对外发放贷款比年初有较大增长,故货币资金及相关的流动性运用有所减少,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也有所下降。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2014年2月11日,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国之杰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详情请见2014年2月1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的“临2014-004”、“临2014-006”和“临2014-008号”公告)。

2014年9月22日,公司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详情请见2014年9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临2014-031号”公告)。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关于对鞍山财政局进行补贴的承诺

根据鞍山市财政局与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国之杰")于2005年9月30日签订的《关于解决安信信托历史遗留问题的协议》,从2008年起,对鞍山市财政局进行补贴,国之杰承诺:同意承担上述安信信托对鞍山市财政局进行的补贴事项。公司前期已在专项公告《关于公司与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和年报中进行披露(详情请见2014年2月1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的“临2014-010号”公告)。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本报告期末,承诺尚在履行过程中。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鉴于本期已实现的净利润情况,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应有较大增长。

3.5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由于本公司暂无长期股权投资业务,在职工薪酬方面也没有涉及准则变动需要进行会计调整的事项,因此执行新会计准则对本期财务报表无影响。

证券代码:600816 股票简称:安信信托 编号:临2014-033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4年10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九名董事全部参加书面表决,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向芭莎公益慈善基金捐赠72万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十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816 股票简称:安信信托 编号:临2014-034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暨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4年10月9日下午14:30以现场会议在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777号青松城大酒店三楼黄山厅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10月9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会议通知于2014年9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相关会议资料于2014年10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开披露。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的情况如下: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85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83,419,12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40.3892%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154
所持有的表决权的的股份数(股)11,161,619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2.4578%

(三)本次大会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公司董事长王少钦先生主持。

(四)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83,419,120(一亿八千三百四十一万九千一百二十)股,意见如下:

同意:182,976,240(一亿八千二百九十七万六千二百四十)股

占99.7585%

反对:308,059(三十万八千零五十九)股

占0.1680%

弃权:134,821(十三万四千八百二十一)股

占0.0735%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33,748,448(三千三百七十四万八千四百四十八)股,意见如下:

同意:33,305,568(三千三百三十万五千五百六十八)股

占:98.6877%

反对:308,059(三十万八千零五十九)股

占:0.9128%

弃权:134,821(十三万四千八百二十一)股

占:0.3995%

本议案通过。

(二)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33,748,448(三千三百七十四万八千四百四十八)股,意见如下:

同意:33,294,068(三千三百二十九万四千零六十八)股

占98.6536%

反对:297,059(二十九万七千零五十九)股

占0.8802%

弃权:157,321(十五万七千三百二十一)股

占0.4662%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33,748,448(三千三百七十四万八千四百四十八)股,意见如下:

同意:33,294,068(三千三百二十九万四千零六十八)股

占:98.6536%

反对:297,059(二十九万七千零五十九)股

占:0.8802%

弃权:157,321(十五万七千三百二十一)股

占:0.4662%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表决时本公司关联股东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持有的股份数为149,670,672股。

本议案通过。

(三)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83,419,120(一亿八千三百四十一万九千一百二十)股,意见如下:

同意:182,964,740(一亿八千二百九十六万四千七百四十)股

占99.7523%

反对:311,059(三十一万一千零五十九)股

占0.1696%

弃权:143,321(十四万三千三百二十一)股

占0.0781%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33,748,448(三千三百七十四万八千四百四十八)股,意见如下:

同意:33,294,068(三千三百二十九万四千零六十八)股

占:98.6536%

反对:311,059(三十一万一千零五十九)股

占:0.9217%

弃权:143,321(十四万三千三百二十一)股

占:0.4247%

本议案通过。

(四)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33,748,448(三千三百七十四万八千四百四十八)股,意见如下:

同意:33,294,068(三千三百二十九万四千零六十八)股

占98.6536%

反对:336,380(三十三万六千三百八十)股

占0.9967%

弃权:118,000(十一万八千)股

占0.3497%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33,748,448(三千三百七十四万八千四百四十八)股,意见如下:

同意:33,294,068(三千三百二十九万四千零六十八)股

占:98.6536%

反对:336,380(三十三万六千三百八十)股

占:0.9967%

弃权:118,000(十一万八千)股

占:0.3497%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表决时本公司关联股东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持有的股份数为149,670,672股。

本议案通过。

(五)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83,419,120(一亿八千三百四十一万九千一百二十)股,意见如下:

同意:182,967,740(一亿八千二百九十六万七千七百四十)股

占99.7539%

反对:307,259(三十万七千二百五十九)股

占0.1675%

弃权:144,121(十四万四千一百二十一)股

占0.0786%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33,748,448(三千三百七十四万八千四百四十八)股,意见如下:

同意:33,297,068(三千三百二十九万七千零六十八)股

占:98.6625%

反对:307,259(三十万七千二百五十九)股

占:0.9104%

弃权:144,121(十四万四千一百二十一)股

占:0.4271%

本议案通过。

(六)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33,748,448(三千三百七十四万八千四百四十八)股,意见如下:

同意:33,297,068(三千三百二十九万七千零六十八)股

占98.6625%

反对:307,259(三十万七千二百五十九)股

占0.9104%

弃权:144,121(十四万四千一百二十一)股

占0.4271%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33,748,448(三千三百七十四万八千四百四十八)股,意见如下:

同意:33,297,068(三千三百二十九万七千零六十八)股

占:98.6625%

反对:307,259(三十万七千二百五十九)股

占:0.9104%

弃权:144,121(十四万四千一百二十一)股

占:0.4271%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表决时本公司关联股东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持有的股份数为149,670,672股。

本议案通过。

(七)审议《关于公司与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署非公开发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33,748,448(三千三百七十四万八千四百四十八)股,意见如下:

同意:33,297,068(三千三百二十九万七千零六十八)股

占98.6625%

反对:307,259(三十万七千二百五十九)股

占0.9104%

弃权:144,121(十四万四千一百二十一)股

占0.4271%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33,748,448(三千三百七十四万八千四百四十八)股,意见如下:

同意:33,297,068(三千三百二十九万七千零六十八)股

占:98.6625%

反对:307,259(三十万七千二百五十九)股

占:0.9104%

弃权:144,121(十四万四千一百二十一)股

占:0.4271%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表决时本公司关联股东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持有的股份数为149,670,672股。

本议案通过。

(八)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33,748,448(三千三百七十四万八千四百四十八)股,意见如下:

同意:33,297,068(三千三百二十九万七千零六十八)股

占:98.6625%

反对:307,259(三十万七千二百五十九)股

占:0.9104%

弃权:144,121(十四万四千一百二十一)股

占:0.4271%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33,748,448(三千三百七十四万八千四百四十八)股,意见如下:

同意:33,297,068(三千三百二十九万七千零六十八)股

占:98.6625%

反对:307,259(三十万七千二百五十九)股

占:0.9104%

弃权:144,121(十四万四千一百二十一)股

占:0.4271%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表决时本公司关联股东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持有的股份数为149,670,672股。

本议案通过。

(九)审议《关于修改<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83,419,120(一亿八千三百四十一万九千一百二十)股,意见如下:

同意:182,967,740(一亿八千二百九十六万七千七百四十)股

占99.7539%

反对:307,259(三十万七千二百五十九)股

占0.1675%

弃权:144,121(十四万四千一百二十一)股

占0.0786%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33,748,448(三千三百七十四万八千四百四十八)股,意见如下:

同意:33,297,068(三千三百二十九万七千零六十八)股

占:98.6625%

反对:307,259(三十万七千二百五十九)股

占:0.9104%

弃权:144,121(十四万四千一百二十一)股

占:0.4271%

本议案通过。

(十)审议《关于制定<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83,419,120(一亿八千三百四十一万九千一百二十)股,意见如下:

同意:182,967,740(一亿八千二百九十六万七千七百四十)股

占99.7539%

反对:307,259(三十万七千二百五十九)股

占0.1675%

弃权:144,121(十四万四千一百二十一)股

占0.0786%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33,748,448(三千三百七十四万八千四百四十八)股,意见如下:

同意:33,297,068(三千三百二十九万七千零六十八)股

占:98.6625%

反对:307,259(三十万七千二百五十九)股

占:0.9104%

弃权:144,121(十四万四千一百二十一)股

占:0.4271%

本议案通过。

(十一)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83,419,120(一亿八千三百四十一万九千一百二十)股,意见如下:

同意:182,967,740(一亿八千二百九十六万七千七百四十)股

占99.7539%

反对:307,259(三十万七千二百五十九)股

占0.1675%

弃权:144,121(十四万四千一百二十一)股

占0.0786%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33,748,448(三千三百七十四万八千四百四十八)股,意见如下:

同意:33,297,068(三千三百二十九万七千零六十八)股

占:98.6625%

反对:307,259(三十万七千二百五十九)股

占:0.9104%

弃权:144,121(十四万四千一百二十一)股

占:0.4271%

本议案通过。

(十二)审议《关于修订<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83,419,120(一亿八千三百四十一万九千一百二十)股,意见如下:

同意:182,967,740(一亿八千二百九十六万七千七百四十)股

占99.7539%

反对:307,359(三十万七千三百五十九)股

占0.1676%

弃权:144,021(十四万四千零二十一)股

占0.0785%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33,748,448(三千三百七十四万八千四百四十八)股,意见如下:

同意:33,297,068(三千三百二十九万七千零六十八)股

占:98.6625%

反对:307,359(三十万七千三百五十九)股

占:0.9107%

弃权:144,021(十四万四千零二十一)股

占:0.4268%

本议案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瑛明律师事务所沙千里、王艳律师现场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议案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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