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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1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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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永赢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4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月

重要提示

永赢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4年1月15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93号文准予注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4年2月27日正式生效。

本招募说明书是对原《永赢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的定期更新,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招募说明书为准。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投资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收益品种。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基金。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的过往业绩也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摘要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收,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4 年8月27日,投资组合报告为2014年2季度报告,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4年6月30日。(本招募说明书的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第一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中山东路466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1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27楼

设立日期:2013年11月7日

法定代表人:罗维开

联系电话:(021)5169 0105

传真:(021)5169 0177

联系人:周良子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13]1280号文件批准,于2013年11月7日成立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初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亿元,经工商变更登记,公司于2014年8月21日公告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2亿元。

本次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及股东变更后,公司的股权结构调整为: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35,000,000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67.5%;

利安资金管理公司(Lion Global Investors Limited)出资人民币20,000,000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10%;

宋宜农出资人民币9,990,000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4.995%;

赵楠出资人民币6,010,000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3.005%;

田中甲出资人民币5,550,000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775%;

赵鹏出资人民币5,500,000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750%;

李峻出资人民币3,300,000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1.650%;

徐蔓青出资人民币3,300,000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1.650%;

毛慧出资人民币3,000,000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1.500%;

袁骏宇出资人民币1,000,000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0.500%;

宋聿飞出资人民币700,000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0.350%;

钟菊秀出资人民币700,000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0.350%;

陈晟出资人民币700,000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0.350%;

刘贞方出资人民币600,000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0.300%;

周良子出资人民币450,000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0.225%;

狄泽出资人民币450,000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0.225%;

解天骁出资人民币450,000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0.225%;

周岳出资人民币400,000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0.200%;

姜灵灵出资人民币300,000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0.150%;

洪幼叶出资人民币300,000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0.150%;

李淑彦出资人民币300,000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0.150%;

徐一出资人民币300,000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0.150%;

孟祥宝出资人民币300,000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0.150%;

张振出资人民币200,000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0.100%;

蔡霖出资人民币200,000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0.100%;

陈佶出资人民币200,000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0.100%;

杨琳出资人民币200,000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0.100%;

余帅出资人民币200,000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0.100%;

刘雨琛出资人民币200,000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0.100%;

华靓出资人民币200,000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0.100%。

基金管理人无任何受处罚记录。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罗维开先生,董事长,硕士,经济师。近20年金融业从业经验,曾任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源支行业务科科长、天源支行副行长、财务会计部总经理、行长助理、副行长;现任宁波银行副行长。

陈友良先生,董事,硕士,马来西亚籍。曾任职新加坡华侨银行集团风险部风险分析师;巴克莱资本操作风险管理部经理;新加坡华侨银行集团风险部业务经理;新加坡华侨银行集团主席办公室主席特别助理;新加坡华侨银行集团资金部副总裁;新加坡华侨银行集团风险部资产负债管理总经理。现任华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首席风险官。

宋宜农先生,董事,硕士。近20年金融业从业经验,曾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发展部总监;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市场营销官;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市场总监;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赵楠先生,董事,硕士。16年证券基金研究投资经验,曾任中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总监、投委会委员;中信建投证券公司自营部执行总经理;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现任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徐英女士,独立董事,学士。曾任海南汇通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副总裁、董事长;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新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陈忠阳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教授。曾任人民大学计划经济系团总支书记,现任教于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

商海粟先生,独立董事,学士。曾在光大国信旅游公司、北京金融街物业管理公司任职。现任北京市世联新纪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主要从事公司、不动产相关法律事务。

2.监事会成员

陈辰先生,监事,硕士。曾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机构业务部;金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投资部主任;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经理;深圳发展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助理。现任宁波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

徐蔓青先生,监事,硕士。11年相关行业从业经验,曾任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IT经理;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总监。现任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总监。

毛慧女士,监事,学士。曾任职于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源泰律师事务所。现任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总监。

3.管理层成员

宋宜农先生,总经理,相关介绍见董事会成员部分内容。

汪涛先生,督察长,硕士。10年银行业管理经验,曾任汇丰银行上海分行、新加坡华侨银行中国区总部、新加坡华侨银行总行、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场代表、销售经理、产品经理、产品主管、个人银行部总经理助理、审计部副总经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银行部兼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

赵楠先生,副总经理,相关介绍见董事会成员部分内容。

田中甲先生,副总经理,硕士。12年相关行业从业经验,曾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中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会计;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运营部总经理兼公司财务部总经理;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职工监事、基金运营部总监。

4.本基金基金经理

李广云先生,硕士。11年证券基金研究投资经验,曾任中信基金现金优势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华夏基金中信稳定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夏理财30天B、华夏理财21天A、华夏理财21天B基金经理。

李广云先生于2014年8月29日离任永赢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职务,永赢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由陈晟先生于8月29日起接替任职。陈晟先生简历如下:

陈晟先生,硕士。近5年证券基金投资研究经验,曾任上海甫瀚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咨询顾问;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2014年6月加入永赢基金,担任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下述执行委员组成:公司总经理、分管投资的副总经理、投资总监、交易总监、基金经理代表等。

督察长、监察稽核部总监、基金经理、研究人员、风控人员可列席,不具有投票权。

分管投资的副总经理为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协调并主持会议。

议案通过需经2/3以上委员同意,主任委员有一票否决权。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第二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田青

联系电话:(010) 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拥有悠久的经营历史,其前身“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于1954年成立,1996年易名为“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是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之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由原中国建设银行于2004年9月分立而成立,承继了原中国建设银行的商业银行业务及相关的资产和负债。中国建设银行(股票代码:939)于2005年10月27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是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中首家在海外公开上市的银行。2006年9月11日,中国建设银行又作为第一家H股公司晋身恒生指数。2007年9月25日中国建设银行A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并开始交易。A股发行后中国建设银行的已发行股份总数为:250,010,977,486股(包括240,417,319,880股H股及9,593,657,606股A股)。

截至2013年12月31日,中国建设银行资产总额153,632.10亿元,较上年增长9.95%;客户贷款和垫款总额85,900.57亿元,增长14.35%;客户存款总额122,230.37亿元,增长7.76%。营业收入5,086.08亿元,较上年增长10.39%,其中,利息净收入增长10.29%,净利息收益率(NIM)为2.74%;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1,042.83亿元,增长11.52%,占营业收入比重为20.50%。成本费用开支得到有效控制,成本收入比为29.65%。实现利润总额2,798.06亿元,较上年增长11.28%;净利润2,151.22亿元,增长11.12%。资产质量保持稳定,不良贷款率0.99%,拨备覆盖率268.22%;资本充足率与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3.34%和10.75%,保持同业领先。

中国建设银行在中国内地设有分支机构14,650个,服务于306.54万公司客户、2.91亿个人客户,与中国经济战略性行业的主导企业和大量高端客户保持密切合作关系;在香港、新加坡、法兰克福、约翰内斯堡、东京、大阪、首尔、纽约、胡志明市、悉尼、墨尔本、台北、卢森堡设有海外分行,拥有建行亚洲、建银国际、建行伦敦、建行俄罗斯、建行迪拜、建行欧洲、建信基金、建信租赁、建信信托、建信人寿等多家子公司。

2013年,本集团的出色业绩与良好表现受到市场与业界的充分认可,先后荣获国内外102项奖项,多项综合排名进一步提高,在英国《银行家》杂志“全球银行1000强排名”中位列第5,较上年上升2位;在美国《福布斯》杂志发布的“2013年度全球上市公司2000强排名”中,位列第2,较上年上升13位。此外,本集团还荣获了国内外重要机构授予的包括公司治理、中小企业服务、私人银行、现金管理、托管、投行、养老金、国际业务、电子商务和企业社会责任等领域的多个专项奖。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投资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资产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QFII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清算处、核算处、监督稽核处等9个职能处室,在上海设有投资托管服务上海备份中心,共有员工220余人。自2007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二)主要人员情况

杨新丰,投资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广东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营运管理部,长期从事计划财务、会计结算、营运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纪伟,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南通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长期从事大客户的客户管理及服务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军红,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分行、中国建设银行零售业务部、个人银行业务部、行长办公室,长期从事零售业务和个人存款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郑绍平,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投资部、委托代理部,长期从事客户服务、信贷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长期从事托管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QFII、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2013年12月31日,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349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中国建设银行自2009年至2012年连续四年被国际权威杂志《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获和讯网的中国“最佳资产托管银行”奖;境内权威经济媒体《每日经济观察》的“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优秀托管机构”奖。

第三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直销机构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中山东路466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1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27楼

法定代表人:罗维开

联系电话:(021)5169 0103

传真:(021)5169 0178

联系人:刘雨琛

网址:www.maxwealthfund.com

(二)代销机构

1、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客户服务电话:95574

传真:(0574)8705 0024

联系人:胡技勋

联系电话:(0574)8906 8340

网址:www.nbcb.com.cn

2、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站:http://www.ehowbuy.com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三)注册登记机构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中山东路466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1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27楼

法定代表人:罗维开

联系电话:(021)5169 0132

传真:(021)5169 0179

联系人:宋聿飞

(四)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办公地址: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 0298

传真:(021)5115 0398

联系人:廖海

经办律师:刘佳、张兰

(五)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 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东三办公楼)16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100 号环球金融中心50 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吴港平

电话:(021)2228 8888

传真:(021)2228 0000

联系人:严盛炜

经办注册会计师:严盛炜、蒋燕华

第四部分 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永赢货币市场基金。

第五部分 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第六部分 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保持安全性和高流动性的前提下,追求超过基准的较高收益。

第七部分 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货币市场工具,主要包括以下:现金;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剩余期限在三百九十七天以内(含三百九十七天)的债券;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第八部分 投资策略

1、货币市场利率研判与管理策略

货币市场利率研判与管理策略是本基金的基本投资策略。根据对宏观经济指标、财政与货币政策和市场资金供求等因素的研究与分析,对未来一段时期的货币市场利率进行研究判断,并根据研究结论制定和调整组合的期限和品种配置,追求更高收益。

2、期限配置策略

根据对货币市场利率与投资人流动性需求的判断,确定并调整组合的平均期限。在预期货币市场利率上升时或投资人赎回需求提高时,缩短组合的平均期限,以规避资本损失或获得较高的再投资收益和满足投资人流动性需求;在预期短期利率下降时或投资人申购意愿提高时,延长组合的平均期限,以获得资本利得或锁定较高的利率水平和为投资人潜在投资需求提前做准备。

3、类属和品种配置策略

本基金的投资工具包括在交易所的短期国债、企业债和债券回购,在银行间市场交易的短期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和债券回购,以及同业存款、定期存款等品种。由于上述工具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和收益特征,本基金统筹兼顾投资人的流动性与收益率要求,制定并调整类属和品种配置策略,在保证组合的流动性要求的基础上,提高组合的收益性。

4、灵活的交易策略

由于新股、新债发行以及年末、季末效应等因素,以及投资人对信息可能产生的过度反应都会使市场资金供求发生短时的失衡。这种失衡将带来一定市场机会。通过研究其动因,可以更有效地获得市场失衡带来的投资收益。

第九部分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同期7天通知存款利率。

通知存款是一种不约定存期,支取时需提前通知银行,约定支取日期和金额方能支取的存款,具有存期灵活、存取方便的特征,同时可获得高于活期存款利息的收益。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具有低风险、高流动性的特征。根据基金的投资标的、投资目标及流动性特征,本基金选取同期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科学客观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时,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第十部分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是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

第十一部分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7月1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日为2014年6月30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项目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固定收益投资60,224,013.9041.24
 其中:债券60,224,013.9041.24
 资产支持证券
2买入返售金融资产22,000,131.0015.06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60,944,205.0341.73
4其他资产2,867,417.301.96
5合计146,035,767.23100.00

2 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项目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2.08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序号项目金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2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较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20%。

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项目天数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30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84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9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80天情况说明

本货币市场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超过120天。”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120天。

3.2 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序号平均剩余期限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30天以内91.25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13.68
230天(含)—60天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360天(含)—90天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490天(含)—180天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5180天(含)—397天(含)6.89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合计98.14

4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债券品种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1国家债券
2央行票据
3金融债券50,167,003.4734.39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50,167,003.4734.39
4企业债券
5企业短期融资券10,057,010.436.89
6中期票据
7其他
8合计60,224,013.9041.28
9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19,956,450.9413.68

注:上表中,附息债券的成本包括债券面值和折溢价,贴现式债券的成本包括债券投资成本和内在应收利息。

5 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债券数量(张)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10020910国开09300,00030,210,552.5320.71
211040211农发02200,00019,956,450.9413.68
304146300714洛娃科技CP001100,00010,057,010.436.89

注: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仅持有以上债券。

6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项目偏离情况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0.25(含)-0.5%间的次数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0.0571%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0.0314%
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0.0217%

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 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即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每日计提利息,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平均摊销。

本基金通过每日分红使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维持在1.000元。

8.2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持有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未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8.3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4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名称金额
1存出保证金
2应收证券清算款
3应收股利
4应收利息1,428,417.30
5应收申购款1,439,000.00
6其他应收款
7待摊费用
8其他
9合计2,867,417.30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14年6月30日,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守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阶段份额净值收益率①份额净值收益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今(2014年02月27日-2014年06月30日)1.3135%0.0014%0.4586%0.0000%0.8549%0.0014%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3%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3、基金销售服务费

基金销售服务费可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服务等各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支配使用。在通常情况下,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4、本条第(一)款第4-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基金销售服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规模等因素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和基金销售服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提高上述费率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须在新的费率实施日前3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第十四部分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一)变更了基金管理人的部分信息;

(二)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部分信息;

(三)更新了代销机构的部分信息;

(四)更新了基金份额的交易、申购和赎回的部分信息;

(五)更新了投资组合报告,数据截止日期为2014年6月30日;

(六)更新了基金的业绩部分,数据截止日期为2014年6月30日;

(七)在“其他应披露事项”一章,列举了本基金自2014年2月27日至2014年8月27日发布的有关公告。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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