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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1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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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繁昌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全体领导成员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发行人相关负责人声明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声明

 主承销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有关要求,对本期债券发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了充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四、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作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负责。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为同意《2014年繁昌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2014年繁昌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和《2014年繁昌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偿债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释 义

 在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汇具有以下含义:

 ■

 注: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或有差异,此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

 本期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14〕2137号文批准公开发行。

 本期债券的发行已经发行人董事会于2013年7月12日审议通过。发行人唯一股东繁昌县国资委于2013年8月20日作出《关于繁昌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决定》,同意发行人董事会关于申请发行公司债券的提案。

 第二条 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繁昌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县财政局

 法定代表人:汪安宁

 经办人员:缪平波

 办公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县文化馆六楼

 联系电话:0553-7877428

 传真:0553-7873919

 邮政编码:241200

 二、承销团

 (一)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经办人员:陶涛、李翔远、傅晓军、柯方钰、周磊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二十二层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436

 邮政编码:518001

 (二)副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经办人员:王仁惠、林豪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38楼

 联系电话:020-87555888-8342、020-87555888-6040

 传真:010-87553574

 邮政编码:510075

 (三)分销商

 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至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经办人员:张华、郭昕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9号金融街中心7层

 联系电话:010-57601917-22

 传真:010-57601990

 邮政编码:100140

 2、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经办人员:廖敏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4层

 联系电话:010-63081064

 传真:010-63081197

 邮政编码:100031

 三、担保人: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合肥市长江西路200号

 法定代表人:钱正

 经办人员:吴莜

 办公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怀宁路288号安徽担保大厦

 联系电话:0551-65227537

 传真:0551-65291613

 邮政编码:230032

 四、债券托管机构

 (一)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号

 法定代表人:吕世蕴

 经办人员:李皓、毕远哲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号

 联系电话:010-88170745、88170731

 传真:010-88170752

 邮政编码:100033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楼

 总经理:高斌

 经办人员:王博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4楼

 联系电话:021-68870172

 传真:021-68875802-8245

 邮政编码:200120

 五、交易所发行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

 总经理:黄红元

 经办人员:李刚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021-68802562

 传真:021-68807177

 邮政编码:200120

 六、审计机构: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层922-926室

 法定代表人:肖厚发

 经办人员:黄亚琼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南路世纪阳光大厦20层

 联系电话:13855126990

 传真:0551-62652879

 邮政编码:230051

 七、信用评级机构: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3楼

 法定代表人:刘思源

 经办人员:王硕、李飞宾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3号平安大厦1006室

 联系电话:010-66216006

 传真:010-66212002

 邮政编码:100032

 八、发行人律师:上海天衍禾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陕西北路1438号2401室、2412室

 负责人:汪大联

 经办人员:高坤文、李莉

 办公地址:上海市陕西北路1438号财富时代大厦2401室

 联系电话:13805693401、18016096579

 传真:021-52895562

 邮政编码:200060

 九、偿债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繁昌支行

 营业场所: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县城关镇迎春路

 负责人:季必生

 经办人员:尚亚勤

 办公地址:繁昌县城关镇迎春路

 联系电话:0553-7864009

 传真:0553-7872094

 邮政编码:241200

 第三条 发行概要

 一、发行人:繁昌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2014年繁昌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4繁昌债”)。

 三、发行总额:10亿元人民币。

 四、债券期限和利率:本期债券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同时设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的第3、4、5、6、7个计息年度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0%、20%、20%、20%和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票面年利率为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 Shibor基准利率为发行公告日前5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的最终基本利差和最终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五、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的面值为100元,平价发行。以1,000元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

 六、认购托管:实名制记账式债券,机构投资者在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认购的债券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托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购的债券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托管。

 七、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下向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

 八、发行对象:在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九、发行期:五个工作日,自发行首日至2014年10月23日。

 十、簿记建档日:本期债券的簿记建档日为2014年10月16日。

 十一、发行首日: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1日,即2014年10月17日。

 十二、起息日:自发行首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10月17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十三、计息期限:自2014年10月17日起至2021年10月16日止。

 十四、还本付息:每年付息一次。本期债券设计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即于2017年10月17日、2018年10月17日、2019年10月17日、2020年10月17日和2021年10月17日分别按照20%、20%、20%、20%和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最后五个计息年度每年的应付利息随当年兑付的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十五、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5年至2021年每年的10月1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六、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10月1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七、本息兑付方式:通过本期债券托管机构办理。

 十八、承销方式:承销团余额包销。

 十九、承销团成员:主承销商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主承销商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销商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担保情况:本期债券由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十一、信用级别: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发行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

 二十二、流动性支持: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当发行人对本期债券利息支付和/或本金兑付发生临时资金流动性不足时,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繁昌支行在符合法律法规和内部信贷政策及规章制度允许的前提下,按照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繁昌支行内部规定程序进行评审,经评审合格后,承诺在每次付息日和/或本金兑付日前10个工作日给予发行人不超过本期债券当年应偿还本息金额的流动性支持贷款(具体金额以每次付息和本金兑付的偿债资金缺口为准),该流动性支持贷款专门用于为本期债券偿付本息,以解决发行人本期债券本息偿付困难。

 二十三、流动性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二十四、税务提示: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第四条 认购与托管

 一、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托管机构托管记载。

 本期债券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发行。投资者参与本期债券的簿记、配售的具体办法和要求将在簿记建档日前一工作日公告的申购文件中规定。

 二、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公开发行的债券托管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具体手续按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的《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登记和托管业务规则》的要求办理。该规则可在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查阅或在本期债券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索取。认购方法如下:

 境内法人凭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境内非法人机构凭加盖其公章的有效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如法律、法规对本条所述另有规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期债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发行的债券由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托管,具体手续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债券登记、托管与结算业务细则》的要求办理。该规则可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chinaclear.cn)查阅或在本期债券承销商发行网点索取。认购方法如下:

 认购本期债券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部分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合格的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在发行期间与本期债券主承销商设置的发行网点联系,凭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复印件认购本期债券。

 四、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时,不需缴纳任何附加费用;在办理登记和托管手续时,须遵循债券托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投资者可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债券的转让和质押。

 第五条 债券发行网点

 一、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的部分,具体发行网点见附表一。

 二、本期债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的部分,具体发行网点见附表一中标注“▲”的发行网点。

 第六条 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三、在担保函项下的债券到期之前,担保人发生分立、合并、停产停业等足以影响债券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发行人应在一定期限内提供与原担保条件相当的新担保,在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四、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流通,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五、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限内,若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将其在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给新债务人承继时,则在下列各项条件全部满足的前提下,投资者在此不可撤销地事先同意并接受这种债务转让:

 (一)本期债券发行与上市交易(如已上市交易)的批准部门对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变更无异议;

 (二)就新债务人承继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有资格的评级机构对本期债券出具不次于原债券信用等级的评级报告;

 (三)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取得必要的内部授权后正式签署债务转让承继协议,新债务人承诺将按照本期债券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债务;

 (四)担保人同意债务转让,并承诺将按照担保函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担保义务;或者新债务人取得经债券持有人会议认可的由新担保人出具的与原担保函条件相当的担保函;

 (五)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就债务转让承继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六、投资者同意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繁昌支行作为本期债券的偿债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和债券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签订《受托管理协议》,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接受该等文件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七、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并依法就变更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八、对于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作出的有效决议,所有投资者均接受该决议。

 第七条 债券本息兑付办法

 一、利息的支付

 (一)本期债券在存续期限内每年付息1次。本期债券付息日为2015年至2021年每年的10月1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二)本期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债券托管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办法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相关媒体上发布的付息公告中加以说明。

 (三)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本金的兑付

 (一)本期债券采用提前偿还方式,即在债券存续期的第3、4、5、6、7个计息年度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0%、20%、20%、20%和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每年还本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占当年债券存续余额的比例进行分配(每名债券持有人所受偿的本金金额计算取位到人民币分位,小于分的金额忽略不计)。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10月1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第1个工作日)。

 (二)本期债券本金的兑付通过债券托管机构办理。本金兑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相关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以说明。

 第八条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繁昌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9年5月13日

 住所: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县财政局

 法定代表人:汪安宁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拾亿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管理和组织实施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开发经营、开发业务、受政府委托经营国有资产,接受授权的经营性用地收贮经营活动。

 发行人是由繁昌县人民政府组建,由繁昌县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出资并履行出资人职责,以繁昌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房和安置房建设、土地开发等为主业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作为繁昌县组织实施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和综合开发以及保障房、安置房等多项县区内重点建设工程的主体,为推动繁昌县的经济社会及城乡建设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截至2013年12月31日,发行人资产总计为1,021,670.7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合计为727,897.70万元,负债合计为505,070.94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516,063.06万元;2013年度,发行人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2,957.29万元,净利润24,019.80万元。

 二、历史沿革

 发行人成立于1999年5月,系经繁昌县人民政府政发〔1999〕54号文件批准,由繁昌县国资委出资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2005年11月繁昌县国资委对公司增资5,000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变更为6,000万元,此次增资事项业经芜湖春谷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芜春会验字〔2005〕108号《验资报告》;2006年6月繁昌县国资委对公司增资24,000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变更为30,000万元,此次增资事项业经芜湖春谷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芜春会验字〔2006〕98号《验资报告》;2008年12月繁昌县国资委对公司增资30,000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变更为60,000万元,此次增资事项业经芜湖春谷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芜春会验字〔2008〕191号《验资报告》;2010年8月繁昌县国资委对公司增资20,000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变更为80,000万元,此次增资事项业经芜湖春谷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芜春会验字〔2010〕374号《验资报告》;2011年1月繁昌县国资委对公司增资3,000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变更为83,000万元,此次增资事项业经安徽中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皖中辉会验字〔2011〕第187号《验资报告》;2011年4月繁昌县国资委对公司增资17,000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变更为100,000万元,此次增资事项业经芜湖春谷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芜春会验字〔2011〕123号《验资报告》;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40222000005345。

 三、股东情况

 发行人为繁昌县人民政府授权繁昌县国资委出资组建的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繁昌县国资委系发行人的唯一股东,持有发行人100%的股权,代表繁昌县人民政府行使出资人职责。繁昌县人民政府系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四、公司治理和组织结构

 (一)公司治理

 发行人已按照《公司法》规定,设立了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机构在内的法人治理结构。董事会对股东负责,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监事会负责对董事会及其成员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察,防止其滥用职权,侵犯股东、公司及公司员工的合法利益;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是决策的执行者。

 发行人不设股东会,由繁昌县国资委行使出资人职权。

 (二)公司组织结构

 发行人内设土地开发部、拆迁管理部、项目建设部、财务融资部和办公室五个部门。截至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如下图所示:

 ■

 五、发行人与子公司的投资关系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及2013年度,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的下属子公司有4家,基本情况如下:

 ■

 六、发行人主要领导成员情况

 (一)董事

 汪安宁先生,男,1969年12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注册评估师、审计师。1988年参加工作,历任繁昌县审计局科长,繁昌县经济责任审计局局长,繁昌县财政局副局长。现任发行人党组副书记、总经理、董事长。

 胡宗波先生,男,1968年1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86年参加工作,历任繁昌县中沟乡农机厂党委秘书、团委书记,繁昌县县委组织部青干科干事,繁昌县团委副书记,繁昌县新港镇党委副书记,繁昌县三山镇党委副书记,繁昌县繁阳镇党委副书记,繁昌县统计局局长,繁昌县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现任发行人董事。

 王军先生,男,1967年1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88年参加工作,历任繁昌县荻港镇土地管理所办事员、所长,繁昌县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繁昌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繁昌县国土资源局局长。现任发行人董事。

 钱军先生,男,1971年10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94年参加工作,历任繁昌县农机局科员,繁昌县会计核算中心科员,繁昌县财政局科员,繁昌县农财局局长,繁昌县财政局荻港分局局长。现任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

 缪平波先生,男,1962年12月生,大专学历。1985年参加工作,历任繁昌县药材种植场会计,繁昌县财政局经济开发处会计、发行人财务融资部副部长。现任发行人财务总监、职工董事。

 (二)监事

 张尚斌先生,男,1968年9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89年参加工作,历任繁昌县荻港镇财政所会计所长,繁昌县荻港镇党委委员,繁昌县荻港镇副镇长,繁昌县原赤沙乡党委副书记、乡长,繁昌县残联理事长,繁昌县财政局副局长,繁昌县平铺镇党委书记、镇长,繁昌县审计局局长。现任发行人监事会主席。

 高元庆先生,男,1964年10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81年参加工作,历任繁昌县纪委副书记,繁昌县监察局局长。现任发行人监事。

 包晓明先生,男,1963年2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1980年参加工作,历任繁昌县财政局科员、副科长、科长、主任,繁昌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局长,繁昌县财政局副局长,安徽双鹤药业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繁昌县审计局副局长,繁昌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繁昌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华电芜湖发电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发行人监事。

 陈勇杰先生,男,1978年9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97年参加工作,历任财政局采购科科员,繁昌县孙村镇龙华村党总支第一书记,繁昌县招标中心监督员。现任发行人土地开发部部长兼发行人职工监事。

 吴炬先生,男,1975年4月生,本科学历。1996年参加工作,历任繁昌县财政局综合科、会计科、经建科科员。现任发行人资产管理部部长兼发行人职工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发行人总经理汪安宁先生简历请参见发行人董事情况。

 张顺仕先生,男,1963年4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81年参加工作,历任繁昌县峨桥粮站职员,繁昌县粮食局教育干事、财会股副股长、人秘股副股长、人秘股股长,繁昌县粮食总公司副总经理,繁昌县粮食局副局长。现任发行人党组书记兼副总经理。

 发行人副总经理钱军先生简历请参见发行人董事情况。

 胡忠布先生,男,1959年12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任繁昌县横山中学教师,繁昌县环城中学教师,繁昌县审计事务所副所长,繁昌县审计局科长、局长助理,安徽双鹤药业董事,华电芜湖发电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发行人副总经理。

 王爱民先生,男,1972年10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92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平铺招商办主任,安徽省繁昌县金繁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发行人副总经理。

 俞文龙先生,男,1966年9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90年参加工作,历任繁昌县峨山镇党委宣传委员、纪委书记,繁昌县江海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发行人副总经理。

 发行人财务总监缪平波先生简历请参见发行人董事情况。

 第九条 发行人业务情况

 发行人系由繁昌县国资委出资组建,是集繁昌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房和安置房建设、土地开发等业务为一体的公司。发行人目前的核心业务板块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安置房建设和土地开发。

 一、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地位和竞争优势

 (一)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地位

 发行人立足于繁昌县城乡开发和市政基础工程建设,在推进繁昌县市政重点工程建设、保障房及安置房建设、土地整理与开发及旧城改造上发挥了重大作用。公司经济实力强,经营范围广,发展速度快,是繁昌县最重要的国有建设投资开发企业。

 通过对市政重点工程建设、保障房及安置房建设、土地开发及旧城改造等项目的整体规划、开工建设可以带动繁昌县的城镇化建设发展,提升繁昌县的居住层次,增加对建材、建筑市场的需求。

 虽然发行人有着丰富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业务经验,但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以及安置房建设方面建成的项目较少,行业地位不高,属于业务开拓发展阶段,面临一定的风险和挑战。

 (二)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

 1、区位优势

 繁昌县位于皖南北部、长江南岸,总面积590平方公里,人口28万,辖6镇72个村。

 繁昌县矿产资源十分丰富,根据地质勘探,繁昌县境内拥有金属、非金属、燃料、化工、冶金辅助材料等七大类34种矿产品。其中,金属矿产有铁、锌、铜、金、银等;非金属矿产有石灰石、沸石、瓷土、膨润土、花岗岩、大理石、紫墨玉、砖瓦粘土等;燃料有煤、泥煤、天然气;化工原料有硫、硫铁矿、石膏、重晶石等。

 近年来,繁昌县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为要求,坚持强工业、优农业、兴三产,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城乡一体化和“三农”现代化,县域经济发展连续多年位居全省前列。在产业发展上,以结构调整、自主创新为动力,改造提升新型建材、轻纺服装、冶金机械、医药食品等四大主导产业,加快培育新材料、装备制造、现代物流等新兴产业,经济发展质量显著提升,发展后劲进一步增强。2013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86.6亿元,比上年增长12.2%;财政收入34.6亿元,增长13.2%,其中一般预算收入22.4亿元,增长21.2%;固定资产投资191.5亿元,增长20.1%;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1,482元、农民年人均纯收入12,332元,分别增长11.5%和13.3%;截至2013年12月,繁昌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3.46亿元,地方政府债务率为31.74%,处于合理水平。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科技、教育、综治、统计、人口计生等10多项工作先后获得国家级表彰。

 “十二五”时期,繁昌县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全面转型、加快发展、富民强县为主线,着力推动转型发展、创新发展、统筹发展、和谐发展,奋力争当全省县域经济发展排头兵和城乡一体化发展先行区,努力实现“综合、人均省内争第一,中部进前列”目标,繁昌县进入一个城镇化加速推进的阶段,按照“推进城乡统筹,加快城市化进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要求,加强城镇建设发展总体规划,加快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城乡发展,全面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进程。围绕“发展要大招商、城市要大建设、项目要大推进”的工作重点,全面加快城市大建设步伐。坚持城市“北进东扩”,推进县政务中心、体育中心、污水处理厂、安置(廉租)房、景观工程以及5路1桥等工程,进一步提升城市发展品位,为迎接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做好充分的准备。

 因此,繁昌县快速发展的经济和快速推进的城镇化为发行人提供了优越的经营环境。

 2、行业的垄断优势

 作为繁昌县最大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房和安置房建设以及土地开发的主体,发行人的经营领域和投资范围涵盖了繁昌县城镇化发展主要领域的各个方面,并处于行业垄断地位,基本无外来竞争,市场相对稳定,持续盈利能力较强。随着繁昌县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公司的业务量和效益将同步增加。

 3、强大的政府支持

 鉴于发行人在繁昌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的主导作用,繁昌县人民政府对发行人的支持力度也在不断加大。繁昌县人民政府根据公司的投资和运营情况,多次为发行人注入房产等优质资产,从而增强了公司的资产实力和经营能力;同时,繁昌县人民政府还在项目溢价回购等方面给予公司多方面政策扶持,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在资产注入方面,2012年9月,根据繁昌县国资委《关于对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经营性资产划转移交的通知》(国资办〔2012〕16号﹞,繁昌县人民政府将202处总建筑面积23.89万平方米,总评估价值16.44亿元的国有经营性房产注入发行人。

 在项目溢价回购方面,发行人就其承担建设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公租房项目与繁昌县财政局、繁昌县人民政府签订了BT项目回购协议,约定在项目建设期或项目完工后,繁昌县财政局或繁昌县人民政府以10%-15%的溢价分期或一次性支付回购款。如《繁昌县繁阳大道建设项目委托代建协议》、《繁昌县四纵道路建设项目委托代建协议》、《繁昌经济开发区产业新城公共租赁房建设项目投资建设与转让收购(BT)协议书》、《芜湖孙村经济开发区产业新城公共租赁房建设项目投资建设与转让收购(BT)协议书》等。

 二、主营业务模式、现状及发展规划

 (一)主营业务模式和现状

 1、主营业务模式

 发行人通过合法经营取得合理的投资回报,实现经营利润,同时承担相应的经营风险和法律责任,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

 (1)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发行人主要通过承担代建繁昌县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工作,并同繁昌县财政局或繁昌县人民政府签订委托代建协议的方式经营。发行人承建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包括市政道路、政务中心、城市防洪工程、体育中心等重点项目,项目资金来源主要为自筹,发行人投资回收和盈利主要通过政府回购。

 (2)保障性住房建设

 发行人主要通过代建繁昌县保障性住房项目,并同繁昌县财政局或繁昌县人民政府签订委托代建协议的方式经营。发行人建设完成保障性住房项目后移交繁昌县人民政府,项目资金来源主要为自筹,发行人投资回收和盈利主要通过政府回购。

 (3)安置房建设

 发行人通过自筹的方式筹集项目建设资金。由于繁昌县的安置房建成后,主要用于繁昌县的拆迁户安置,没有直接经济收入,因此,项目建成后发行人的投资回收和盈利主要来源于项目周边土地开发形成的土地出让净收入款项。

 (4)土地开发

 在土地开发方面,发行人就其进行一级开发的土地与繁昌县财政局、繁昌县国有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签订了《繁昌县土地收储前期整理开发业务委托经营合同》,繁昌县国有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将其所从事的繁昌县一级土地收储前期整理开发业务委托给发行人经营;同时根据《繁昌县人民政府关于繁昌县土地出让收入有关问题的通知》,当土地出让后,繁昌县财政局将土地出让净收入拨付给发行人,作为发行人土地开发业务的收入来源。

 2、主营业务现状

 从收入构成上看,土地开发收入和市政工程代建收入是公司收入的主要来源,发行人从事的委托代建业务从2013年开始进入回购期。2011-2013年,发行人分别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6,893.37万元、135,746.37万元和102,957.29万元,实现净利润31,886.44万元、112,745.93万元和24,019.80万元。

 2011-2013年度年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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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发行人目前主要开展了金繁大道工程、政务中心工程、四纵道路工程、零公里至高速出口工程、城市防洪工程及体育中心工程等。

 保障性住房建设方面,发行人目前建设的主要有繁昌经济开发区产业新城公共租赁房建设项目和芜湖孙村经济开发区产业新城公共租赁房建设项目等工程。

 安置房建设方面,发行人目前建设的主要有繁昌县钢铁厂拆迁安置房小区,繁昌县城西花苑安置小区,繁昌县华阳安置小区,繁昌县戴店安置小区,繁昌县横山安置小区,繁昌县铁塔安置房小区等工程。

 土地开发方面,2011-2013年,发行人经繁昌县人民政府授权,受土地储备中心的委托,相继实施了30多个片区拆迁,拆迁面积达3,500余亩,已经整理开发城区土地4,000余亩。目前,发行人正在对城东新区和零公里至脊岭头地块进行一级土地整理开发,预计将整理土地面积近3,500亩。

 为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实现多元化经营,目前公司已投资繁昌创投、金繁担保、芜湖宜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多个公司。其中,繁昌创投、金繁担保等纳入公司合并范围,公司合并报表中的担保费收入和货运代理收入均来自于发行人子公司。

 (二)发展规划及前景

 未来发行人将紧紧围绕繁昌县人民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积极应对国内经济变化和政策影响,深入把握繁昌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机遇与挑战,进一步发挥公司的职能作用。发行人将积极扩展融资空间,增强融资能力,保障城市大建设项目的资金需求,增加对代建业务的投入;通过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和安置房的建设,保障繁昌县人民群众的居住需求;根据繁昌县人民政府的规划和需求,进一步开展土地开发业务,促进城市化进程;此外,通过进一步拓展多元化经营,不断提高公司利润增长点,增加公司自身造血功能、分散经营风险。具体而言:

 围绕《繁昌县“十二五”规划》及繁昌县“先进产业基地、区域型物流中心、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先行区、宜居宜业的山水新城”的发展定位,发行人将抓住当前新城区北进东扩西延以及老城区改造的有利时机,抓紧组织实施好城市规划区土地开发和老城区拆迁改造的工作,按照“布局合理、产业集聚、用地集约、服务集成、特色突出”的原则,统筹推进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等的规划建设,完善商业、居住、休闲娱乐等配套功能,提升园区集聚能力,提高经济贡献水平,努力建设皖江城市带新型工业化示范区。

 未来,发行人将继续以现有主要业务板块业务为基础,通过对外股权投资及自身经营等方式不断拓展其他经营性业务,增加公司的经营性收入的多样性,壮大公司实质性资产,力争跻身同行业先进序列中。

 第十条 发行人财务情况

 本部分财务数据来源于发行人2011-201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2011-2013年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会审字〔2014〕0611号)。

 在阅读下文的相关财务信息时,应当参照发行人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附注以及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部分对发行人的历史财务数据的注释。

 一、2011-2013年经审计的合并资产负债表简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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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2011-2013年经审计的合并利润表简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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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2011-2013年经审计的合并现金流量表简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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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条 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

 截至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无已发行尚未兑付的企业(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证券化产品、信托计划、保险债权计划、理财产品及其他各类私募债权品种的情况,不存在通过代建回购、融资租赁、售后回租等方式进行融资的情况。

 第十二条 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10亿元,全部用于繁昌经济开发区产业新城公共租赁房建设项目、芜湖孙村经济开发区产业新城公共租赁房建设项目及繁昌县戴店安置小区工程建设项目。具体使用计划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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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条 偿债保证措施

 发行人将以良好的经营业绩为本期债券的到期偿付创造基础条件,并将采取具体有效的措施来保障债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行人偿债资 金主要来源于公司业务的现金流以及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收 益。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提供了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本期债券的到期偿付提供了进一步保障。

 一、担保人情况

 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提供了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文中财务数据均来源于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2013年财务报告。投资者在阅读担保人的相关财务信息时,应当同时查阅担保人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附注。发行人拥有很强的直接融资能力,其资产规模大、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水平较高、行业发展前景良好,与各商业银行建立了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间接融资能力强。发行人优良的资信和较强的融资能力进一步保障了本期债券按时还本付息。

 (一)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合肥市长江西路200号

 法定代表人:钱正

 注册资本:696,6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业务;为其他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担保责任提供再担保和办理债券发行担保业务;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商务信息咨询;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是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并出资设立的大型国有独资企业,于2005年11月25日成立,成立时注册资本18.60亿元,截至2013年末担保人实收资本为69.66亿元。省担保集团以“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构建信用担保体系,促进地方经济建设”为经营宗旨,以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为重点,以担保和再担保业务为主线,以信用支撑和融资支持等多种方式,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股权投资以及中介服务,为市县担保机构提供再担保服务,积极打造为中小企业服务的综合平台,通过担保、投资和各种配套服务手段,培育一批具有自主创新能力、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强势中小企业,推动全省经济发展。

 2013年,担保人的业务持续保持增长,2013年实现担保费收入29,204.78万元,同比增长23.17%,担保人2013年末担保余额达到1,804,045.74万元,同比增长12.30%。

 省担保集团成立时间较长,担保和再担保业务运营经验丰富,经营规模增长较快,市场地位提升迅速。同时,作为一家安徽省人民政府设立的、以服务安徽省区域内中小企业为主要目的的政策性担保机构,担保人在银行授信方面得到了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担保人现已经获得交通银行、合肥科技农村银行、中国银行等十几家银行超过200亿元的授信额度,充足的银行授信额度为担保人业务发展提供较好支持。

 (二)担保人财务状况

 投资者在阅读担保人的相关财务信息时,应同时查阅担保人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附注。

 1、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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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担保人发行债券情况

 截至本期债券发行前,担保人及其子公司无已发行尚未兑付的企业(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

 (三)担保人资信情况

 担保人成立时的注册资本为18.60亿元,2008年,担保人增加注册资本10.06亿元;2012年,根据“财金函〔2012〕36号”批准,担保人增加注册资本13.2亿元,根据安徽省委办公厅“皖办发〔2012〕9号”文件,担保人新增注册资本主要用于支持“皖北三市四县”现代产业园区建设;2013年,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增加省信用担保集团资本金的函》(财金函〔2012〕913号)等文件,安徽省人民政府三次向担保人增资合计27.8亿元。截至2013年末,担保人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69.66亿元。随着资本实力显著增强、业务组合的调整和重新布局、外部流动性支持的获得,省担保集团的信用承保能力得到了极大提升。2013年末,省担保集团资产总额为95.22亿元,净资产为83.05亿元。

 2013年,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给予省担保集团主体长期信用等级AA+的跟踪评级结果,评级展望为稳定。省担保集团的偿付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很强。

 (四)担保函主要内容

 省担保集团为本期债券向债券持有人出具了担保函。担保人在该担保函中承诺,对本期债券的到期兑付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及本期债券到期之日起两年内,如发行人不能按期兑付债券本金及到期利息,担保人保证将债券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应支付的费用,划入企业债券登记机构或主承销商指定的账户。

 (五)担保人与各机构的权利义务关系

 担保人与发行人、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于2013年10月签订了《账户监管及合作协议》,主要约定:1、发行人确定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接收、储存和划转的托管行,在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营业机构开立专项账户;2、未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发行人不得变更协议约定的募集资金托管行及开立的专项账户;3、发行人要求债券受托管理人对外划转募集资金时,应以发行人、担保人双方出具的《联合划款通知书》为据。

 二、本期债券的偿债计划

 为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为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确定专门部门与人员、设计工作流程、设立偿债资金专户、安排偿债资金、制定管理措施、做好组织协调等,以形成确保债券本息偿付安全的内部机制,并根据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债券存续期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1〕1765号)的规定实施企业偿债能力动态监控。

 (一)偿债计划的人员安排

 发行人指定财务融资部牵头负责协调本期债券的偿付工作,该部门将全面负责本期债券的利息支付和本金兑付,并通过公司其他相关部门,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证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二)偿债计划的财务安排

 针对发行人未来的财务状况,本期债券自身的特征、募集资金投向的特点,发行人将建立一个多层次、互为补充的财务安排,以提供充分、可靠的资金用于本期债券还本付息,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本期债券的本息将由发行人通过债券托管机构支付,偿债资金将来源于发行人日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现金流入。

 (三)偿债资金专户

 发行人将提前提取偿债资金用于本期债券的兑付工作,并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繁昌支行建立偿债资金专户,以确保本期债券本息按期兑付,保障投资者利益。发行人将在每个付息/兑付日的十个工作日前,将当期应付利息和本金款项足额存入偿债资金专户,以确保债券本息的按时支付。

 三、债券受托管理人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考虑到债券持有人的不确定性,为维护全体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发行人特聘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繁昌支行担任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与之签订了《受托管理协议》,根据上述协议,债券存续期间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常规代理事项包括:

 1、按照《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召集和主持债券持有人会议;

 2、追踪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向债券持有人通报;

 3、代表债券持有人与发行人保持日常的联络;

 4、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授权,作为债券持有人的代表与发行人谈判与本期债券有关的事项;

 5、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醒发行人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在发行人不能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披露义务时,及时向债券持有人通报有关信息;

 6、若存在抵/质押资产,在符合抵/质押资产处置触发条件的情况下,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通过,并报国家发改委备案后,代表债券持有人处置抵/质押资产。

 根据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期债券制订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发生下列事项之一的,应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发行人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条款(包括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2、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

 3、拟变更抵押(质押)资产;

 4、担保人发生重大变化;

 5、发行人不能按期偿付本期债券的本息;

 6、发行人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决定;

 7、发行人作出资产重组决策;

 8、发行人为本期债券设定资产抵押或质押,达到处置抵押(质押)资产触发条件的;

 9、发行人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0、债券受托管理人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1、单独和/或合并代表10%以上有表决权的本期债券张数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并提供明确的议案、缴纳召集会议所需费用的;

 12、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四、本期债券的其他偿债保障措施

 发行人主营业务竞争力突出,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较强,资产变现能力强,且公司信誉度高,银企关系融洽,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将通过以下偿债保障措施确保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时、足额偿付:

 (一)发行人较强的经营实力和良好的利润水平是债券本息按时偿付的坚实基础

 作为繁昌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性住房及安置房建设、土地开发的主导者,发行人能够从各类代建项目以及土地开发业务中获得稳定的经营收入,随着繁昌县城市化进程的深入以及政府支持力度的不断增大,发行人的业务范围和潜力将不断扩大。2011-2013年,发行人分别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6,893.37万元、135,746.37万元102,957.29万元,实现净利润31,886.44万元、112,745.93万元和24,019.80万元,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均保持在可观水平。

 综上,发行人经营实力较强、利润水平良好,能够保障债券本息的按时偿付。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产生的回购收入是债券本息偿付资金的主要来源

 发行人与繁昌县人民政府就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签订了《繁昌经济开发区产业新城公共租赁房建设项目投资建设与转让收购(BT)协议书》和《芜湖孙村经济开发区产业新城公共租赁房建设项目投资建设与转让收购(BT)协议书》;根据协议,2014年至2021年,繁昌县人民政府将支付发行人总计200,839.31万元回购款项。发行人将制定专门的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关业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将进行严格检查,保证募集资金的投入、运用、稽核等方面的顺畅运作,以降低成本,保证建设项目投产后的预期收益,为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提供稳定的收入和现金流保证。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周边3宗土地的出让收入以及配套商业用房等的出租收入是债券本息偿付资金的重要来源

 为了确保项目投入资金的如期回收,保障债务资金的按时偿付和公司的正常经营,繁昌县人民政府同意将繁昌县戴店安置小区工程建设项目周边3宗土地的出让收入全部作为该项目的配套收入。该3块土地面积合计407.3亩,项目建成后,该土地的价值将大幅提升,按照150万元/亩的土地出让价格保守估计,上述土地可实现出让净收入4.88亿元。

 此外,该项目建设配套商业用房13,706平方米、架空层11,416.1平方米以及地下室16,957平方米均用于出租,年租金分别为480元/平方米、60元/平方米及20元/平方米,合计年租金760万元,全部归发行人所有。预计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发行人合计可收取租金5,130万元,扣除相应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可实现税后收入4,847.85万元。此外,该项目各项配套在出租期间的人工费、水电费等费用,按同类项目的经验数据估算,年成本费用约100万元左右,预计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合计产生675万元的成本费用。因此,该项目配套商业用房、架空层以及地下室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预计可实现净收益4,172.85万元。

 (四)发行人充足的可变现资产是债券本息按时偿付的切实保障

 作为繁昌县最重要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主体、保障性住房和安置房建设主体以及土地开发主体,繁昌建投多次得到繁昌县人民政府的资产注入。截至2013年末,繁昌建投拥有面积23.89万平方米的经营性房屋建筑物,根据中辉评字(2012)第101号等评估报告,该等房产评估价值约16.44亿元,截至2013年末,该等房产账面价值为15.83亿元;此外,繁昌建投还拥有面积605.62亩、账面价值约14亿元的土地使用权。上述资产中只有3宗价值6.03亿元的土地使用权用作抵押,其余均未作抵押。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繁昌县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上述经营性房屋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将不断升值。上述资产均具有良好的可变现性,当繁昌建投的债务偿付出现临时性的困难时,繁昌建投可以有计划出售部分资产,以保障债务的如期偿付。

 (五)畅通的外部融资渠道是债券本息按时偿付的有力支持

 发行人拥有很强的直接融资能力,其资产规模大、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水平较高、行业发展前景良好,与各商业银行建立了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间接融资能力强。发行人优良的资信和较强的融资能力进一步保障了本期债券按时还本付息。

 (六)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繁昌支行为本期债券提供的流动性支持增强了发行人的财务弹性

 发行人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繁昌支行签订了《流动性贷款支持协议》,根据该协议,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当公司对本期债券付息支付和/或本金兑付发生临时资金流动性不足时,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繁昌支行在符合法律法规和内部信贷政策及规章制度允许的前提下,按照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繁昌支行内部规定程序进行评审,经评审合格后,承诺在每次付息日和/或本金兑付日前10个工作日给予公司不超过本期债券当年应偿还本息金额的流动性支持贷款(具体金额以每次付息和本金兑付的偿债资金缺口为准),该流动性支持贷款专门用于为本期债券偿付本息,以解决公司本期债券本息偿付困难。

 第十四条 风险揭示

 一、风险

 (一)与本期债券有关的风险

 1、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且期限较长,可能跨越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市场利率的波动可能使实际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2、兑付风险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如果由于不可控制的因素如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资金,可能会对本期债券到期时的按期兑付造成一定的影响。

 3、流动性风险

 由于上市或交易流通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合法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会在债券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

 (二)与行业有关的风险

 1、经济周期风险

 发行人所从事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保障性住房建设行业及安置房建设行业、土地开发行业对经济周期的敏感性一般比其它行业低。但是,随着中国经济市场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其影响将表现得更加明显。基础设施的投资规模和收益水平都受到经济周期的影响,如果出现经济增长放缓或衰退,将可能使发行人的经营效益下降,现金流减少,从而影响本期债券的兑付。

 2、产业政策风险

 鉴于发行人特殊职能定位,发行人的投资与经营对政府政策依赖度高。发行人主要从事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保障性住房和安置房建设以及土地开发,现阶段属于国家大力支持发展的行业。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会有不同程度的调整。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的调整可能会影响发行人的经营管理活动,不排除在一定时期内对发行人经营环境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三)与发行人有关的风险

 1、市场风险

 政府鼓励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及安置房建设、土地开发等市场进行有序竞争。随着上述行业市场开放领域的不断扩大以及开放程度的不断加深,必然进一步推进上述行业的市场化进程,繁昌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及安置房建设、土地开发现有格局将有可能被打破,使得发行人所具有的行业垄断地位受到一定影响。

 2、经营及其模式的风险

 发行人作为国有企业,政府对发行人的治理结构、战略规划、经营决策等方面存在干预的可能性,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影响到发行人自身的经营状况和业务拓展。此外,由于繁昌县尚处于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阶段,故发行人在建及拟建项目投资规模较大,导致未来资本性支出较大,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

 3、项目投资风险

 发行人主要投资项目集中在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安置房建设以及土地开发领域,总体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是受到多方面不可预见因素影响的系统工程。由于投资规模大、施工强度高、建设周期长,对施工的组织管理和物资设备的技术性能要求高,如果工程建设管理中出现重大失误,有可能对项目的按期运营、实现收益产生不利影响。另外,项目建成后,需要进行合理的日常维护管理,以保证正常的运营。意外因素可能会对设施的使用产生影响,从而增加维护成本。

 4、合规使用债券资金的相关风险

 发行人已经与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签订了《受托管理协议》,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与债券受托管理人、担保人签订了《账户监管及合作协议》,并出具了《2014年繁昌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企业债券信用承诺书》。上述协议及承诺书皆对发行人合规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作出了约束。但在实际使用资金的过程中,若发行人发生偶然性或突发性的内部控制问题,有可能导致本期债券资金未按合规方式使用的情况发生,从而对发行人的运营产生不利影响。

 5、财务风险

 发行人资产规模大,负债水平低,财务结构较为稳健。但是,公司资产中,应收账款及存货占比大,整体资产流动性一般,且公司BT项目回购款未全面产生现金流入。如未来发行人不能尽快将项目回购款收回并提高整体资产流动性,会对发行人的长期偿债能力和短期偿债能力产生较大的影响。

 6、业务收入单一的风险

 发行人目前收入来源较为单一,以土地开发整理和项目代建为主,该两类业务收入是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和营业利润的主要来源。虽然发行人目前正在开展保障性住房建设业务、安置房建设业务,但这几类业务尚未形成收入。此外,担保业务虽然对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构成补充,但收入规模较小,对发行人收入和利润的贡献不大,并且发行人的担保业务范围仅在繁昌县,业务量增长的空间受限。

 7、对外担保规模较大的风险

 发行人担保对象均为中小企业,风险相对较大,截至2013年末,公司担保余额为183,296万元,担保余额占2013年末公司净资产比重为35.52%。发行人担保业务形成的对外担保余额较大,存在一定的代偿风险。未来如果发行人担保对象出现经营困难、难以偿还银行借款的情形,发行人将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对当期经营业绩形成不利影响。

 8、偿债保障措施落实的风险

 发行人为本期债券制定了一系列的偿债计划,内容涉及偿债人员安排、偿债财务安排、偿债资金专户、《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间,若上述偿债保障措施落实不到位,有可能对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时偿付造成负面影响。

 (四)与第三方担保相关的风险

 1、担保人代偿能力下降的风险

 本期债券的担保人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为安徽省大型国有信用担保集团公司,资信情况良好。近年来,担保人资本实力进一步增强,代偿能力有所提高。但是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若当地区域经济发生较大波动,导致担保人担保业务的代偿率提升,会对担保人对本期债券的代偿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二、对策

 (一)与债券有关风险的对策

 1、利率风险的对策

 本期债券的利率水平已适当考虑了对债券存续期内可能存在的利率风险的补偿。发行人拟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申请债券在国家规定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如申请获得批准,本期债券流动性的增强将在一定程度上给投资者提供规避利率风险的便利。

 2、兑付风险的对策

 发行人将进一步提高管理和运营效率,严格控制资本支出,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尽可能地降低本期债券的兑付风险。

 3、流动性风险的对策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推进本期债券的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工作。主承销商和其他承销商也将促进本期债券交易的进行。另外,随着债券市场的发展,企业债券流通和交易的条件也会随之改善,未来的流动性风险将会有所降低。

 (二)与行业有关风险的对策

 1、经济周期风险的对策

 近几年来,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为发行人所在行业带来了重大机遇,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经济周期的影响。投资项目所在地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也有利于投资项目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同时,发行人将充分利用区位优势,提高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采取积极有效的经营策略,尽量抵御外部环境的变化,降低经济周期波动对发行人盈利能力造成的不利影响。

 2、产业政策风险的对策

 针对产业政策因素的影响,发行人将继续加强对国家财政、金融、产业等方面的政策研究,关注所在行业的发展动态,把握产业发展机遇,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发行人将密切注意政策变化,对可能出现的政策风险予以充分考虑,并采取相应措施,尽量降低对公司经营带来的不确定影响。

 (三)与发行人有关风险的对策

 1、市场风险的对策

 面对日益激烈的竞争局面,发行人一方面积极采取成本监控措施,以降低经营成本,不断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另一方面加强与外来企业的交流合作,学习外来企业的技术和管理经验,同时加强新技术研发,提高管理效率,增强企业竞争力。

 2、经营风险的对策

 发行人今后将进一步加强与政府的沟通、协商,并在当地政府部门的大力扶持和政策支持下,不断加强管理,提高公司整体运营实力;进一步密切与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的业务联系,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多渠道筹集资金,有效降低融资成本;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加快公司的市场化改制改革,提高运营效率。从长远来看,随着繁昌县城市建设的不断推进和拓展,发行人在城市建设和运营方面还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政府对公司的支持也将进一步强化。

 针对公司未来一段时间资金压力较大的问题,一方面发行人将继续合理制定年度投资计划,并提前安排好债务资金的还本付息;另一方面,发行人将加强同财政部门的沟通,确保土地开发收益和委托代建回购款的及时到位,同时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从而保证公司的财务安全。

 3、项目建设风险的对策

 发行人具有完善的项目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采取财务监理制、工程审价制等措施控制项目建设成本。另外,发行人还采用项目法人制和代建制的项目管理方式,使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监督工作四分开,确保工程按时按质完成以及项目投入资金的合理使用。发行人将继续加强项目管理,在项目前期进行科学评估和论证,在项目可行性研究和设计施工方案时,发行人通过实地勘察,综合考虑地质、环保等各方面因素,选择最佳方案。项目实施过程中,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保障各项目如期按质竣工并投入运营。

 4、合规使用债券资金风险的对策

 发行人将加强内部控制,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将根据项目资金预算情况统一纳入发行人的年度投资计划中进行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单位将定期向发行人各相关职能部门报送项目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发行人财务融资部负责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总体调度和安排,对募集资金支付情况建立详细的账务管理并及时做好相关会计记录,且将不定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核实,确保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5、财务风险的对策

 发行人将在未来尽快将应收的回购款项收回,降低应收账款余额;繁昌县人民政府将按照所签订的相关BT协议和土地开发协议的约定,积极、按时地支付回购和土地开发出让收入款项。通过款项的及时流入,从而提高整体资产的流动性,改善长期偿债能力和短期偿债能力,为本期债券的本息支付提供切实的保障。

 6、业务收入单一的风险的对策

 发行人将在目前核心业务板块的基础上拓展业务模式,大力开展经营性项目,增强自身造血能力,提高自身盈利能力。此外,发行人还考虑投资一些实业类企业,通过股权投资的方式开展多元化经营。

 7、对外担保规模较大的风险的对策

 发行人将提提高被担保对象的审核标准,并对其信誉情况、资产质量、资金用途、偿债能力能进行详尽地调研,并建立完善的审核批准、后续监督制度。同时,发行人还将进一步规范其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发行人严格规范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能有效控制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的风险。

 8、偿债保障措施落实风险的对策

 发行人将加强内部控制,强化监督,并安排专人落实各项偿债保障措施的实施,以确保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

 (四)与第三方担保相关风险的对策

 1、担保人代偿能力下降风险的对策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将持续关注本期债券担保人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动态监测其担保实力和代偿能力。若出现可能导致发行人对担保人能否按照《担保函》的约定履行担保义务产生疑虑的事项或情况,发行人将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增加抵押担保、补充或更换第三方信用担保等方式维持本期债券的偿付能力。

 第十五条 信用评级

 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发行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

 一、评级结论

 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对繁昌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本次拟发行总额10亿元公司债券的评级结果为AA+,该级别反映了本期债券安全性很高,违约风险很低。该等级的评定是考虑到繁昌县经济发展较快,财政实力不断增强,公司在资产注入等方面获得了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并且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效提升了本期债券安全性,同时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也关注到公司土地整理开发业务易受当地房地产市场波动和政府土地出让计划影响,担保业务对象均为中小企业,资产流动性一般,应收账款规模较大、回款时间较为不确定,债务规模增长较快等风险因素。

 二、基本观点

 (一)繁昌县近年经济发展较快,财政实力不断增强,公司面临较好的发展环境。繁昌县经济发展较快,2013年繁昌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86.6亿元,同比增长12.2%;实现一般预算收入22.35亿元,同比增长21.15%;

 (二)地方政府对公司的支持力度较大。公司是繁昌县土地整理开发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主体,在资产注入等方面获得了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未来发展较有保障;

 (三)保证担保有效提升了本期债券安全性。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效提升了本期债券的安全性。

 三、关注

 (一)繁昌县一般预算收入不能满足其一般预算支出。2013年繁昌县实现一般预算收入22.35亿元,一般预算支出为30.00亿元,上级补助收入是弥补地方自身财政资金缺口的重要来源;

 (二)繁昌县政府性基金收入中土地出让收入占比较大,而土地市场的不确定性对地方财政收入的稳定性可能产生影响。2013年繁昌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占地方综合财力的比重为29.11%,相对较高,且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为主,考虑到土地市场的不确定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未来出现波动的可能性较大;

 (三)公司土地整理开发业务未来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主要从事土地整理开发,2011-2013年公司土地开发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7.83%、98.94%和46.63%,占比较高,考虑到房地产市场和政府土地出让计划对土地整理开发业务的影响,公司土地开发收入未来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四)公司担保业务存在一定的风险。公司担保对象均为中小企业,风险相对较大,且担保业务形成的对外担保余额较大,存在一定的代偿风险;

 (五)公司资产流动性一般。公司资产中土地资产、政府注入的房屋建筑物等流动性较低的资产占比较大;

 (六)公司应收款项规模较大。截至2013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占资产的比重分别为18.59%和12.43%,其中对政府部门及政府部门下属事业单位的应收项目较多,回款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七)公司经营活动现金获取能力较差,主要依赖外部筹资解决资金需求。2011-2013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均为负,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呈上升趋势;

 (八)公司债务规模增长较快,有息负债规模较大,面临一定的债务压力。截至2013年末,公司负债总额50.51亿元,2011-2013年年复合增长率达36.45%,其中有息负债14.47亿元。

 四、跟踪评级安排

 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及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跟踪评级制度,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在初次评级结束后,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对受评对象开展每年进行一次的定期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第十六条 法律意见

 本期债券的发行人律师上海天衍禾律师事务所已出具法律意见书。发行人律师认为:

 一、主要观点

 (一)发行人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或正在履行本期债券发行的申报工作,其已经获得的批准和授权合法有效。

 (二)发行人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及其章程的规定需要予以终止、解散的情形,具备发行本期债券的主体资格。

 (三)发行人具备《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2004〕1134号文》、《〔2008〕7号文》、《〔2010〕19号文》、《〔2010〕2881号文》以及《〔2012〕3451号文》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申请发行本期债券的实质条件。

 (四)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投资的项目均已经相关主管部门的核准,募集资金的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已履行必要的批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发行人本期申请发行的债券已由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担保函》合法有效。

 (六)发行人为本期债券发行设立的保障措施不存在与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的情形,其有利于增强发行人偿付本期债券本息的能力,能够保障债券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七)本期债券承销协议及承销团协议合法有效,对协议签署各方具有约束效力。

 (八)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评级机构、审计机构、律师事务所、担保机构均具备相应的业务资格。

 (九)包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在内的本期债券发行的申请文件中有关本期债券发行的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情形,该等文件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中有关编制要求的规定。

 二、结论意见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已依法具备本期债券发行的主体资格和实质条件,本期债券发行已获得必需的授权及批准。

 第十七条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一、流动性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二、税务提示: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十八条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清单

 (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批准文件;

 (二)《2014年繁昌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三)《2014年繁昌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四)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1-2013年审计报告;

 (五)上海天衍禾律师事务所为本期债券发行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六)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关原始合法文件;

 (八)《2014年繁昌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

 (九)《2014年繁昌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十)《2014年繁昌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偿债资金专户监管协议》;

 (十一)《2014年繁昌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账户监管协议》;

 (十二)《流动性贷款支持协议》;

 (十三)《担保函》。

 二、查阅地点、方式及联系人

 (一)投资者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地点查阅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1、发行人:繁昌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缪平波

 联系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县文化馆六楼

 电话:13955307078

 传真:0553-7873919

 邮编:241200

 2、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陶涛、李翔远、傅晓军、柯方钰、周磊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二十二层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436

 邮编:518001

 (二)投资者还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互联网网址查阅募集说明书全文:

 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网址:www.ndrc.gov.cn

 2、中国债券信息网

 网址:www.chinabond.com.cn

 (三)如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或上述备查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发行人或主承销商。

 附表一:本期债券发行网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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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繁昌建投/公司繁昌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总额为10亿元人民币的“2014年繁昌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本期债券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2014年繁昌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摘要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2014年繁昌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簿记建档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确定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区间,投资者直接向簿记管理人发出申购订单,簿记管理人负责记录申购订单,最终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申购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发行利率的过程
承销团由主承销商为本期债券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副主承销商和分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承销协议主承销商与发行人签署的《2014年繁昌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承销协议》
承销团协议主承销商与承销团其他成员签署的《2014年繁昌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承销团协议》
余额包销承销团成员按各自承销的比例承担本期债券发行的风险,即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届满后,将未售出的债券按照各自承销比例全部购入,并按时足额划拨本期债券募集款项
国家发改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央国债登记公司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债券托管机构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和/或中国证券登记公司
偿债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繁昌支行
《受托管理协议》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签订的《2014年繁昌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2014年繁昌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偿债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共同签署的《2014年繁昌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偿债资金专户监管协议》
担保人/省担保集团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担保函》指担保人以书面方式为本期债券出具的债券偿付保函。
繁昌县国资委繁昌县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国家“十二五”规划》《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2011-2015年)规划纲要》
《繁昌县“十二五”规划》《繁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债券条例》《企业债券管理条例》
《〔2008〕7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财金〔2008〕7号)
《〔2012〕3451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企业债券风险防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2〕3451号)
《〔2012〕463号文》《关于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2〕463号)
《〔2004〕1134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企业债券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财金〔2004〕1134号)
《〔2010〕19号文》《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19号)
《〔2010〕2881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发行债券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0〕2881号)
《〔2013〕957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企业债券发行审核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3〕957号)
《公司章程》《繁昌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章程》
人民币元
工作日北京市的商业银行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我国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序号子公司注册资本(万元)所占权益比例控股方式
1安徽省繁昌县金繁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人民币20,10097.51%直接控股
2繁昌县江海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人民币500100.00%直接控股
3繁昌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人民币5,000100.00%直接控股
4繁昌县天蓝机动车环保检测有限公司人民币200100.00%直接控股

 

 

 

 

 

 

 

 

 

 

 

 

 

 

 

 

 

 

 

 

 

 

 

 

 

 

 

 

 

 

 

 

 

 

 

 

 

 

 

 

 

 

 

 

 

项 目2013年度2012年度2011年度
土地开发收入48,005.27134,313.6375,223.52
担保费收入969.881,193.361,398.73
货运代理收入-239.39271.12
固定资产租赁收入4,046.38--
市政工程代建收入49,935.77--
主营业务收入合计102,957.29135,746.3776,893.37

 

 

 

 

 

 

 

 

 

 

 

 

 

 

 

 

 

 

 

 

 

 

 

 

 

 

 

 

 

 

 

 

 

 

 

 

 

 

 

 

 

 

 

 

 

 

 

 

 

 

 

项 目2013年末2012年末2011年末
流动资产合计727,897.70586,928.76362,808.41
固定资产合计159,290.70163,586.8652.54
资产总计1,021,670.78914,458.57438,772.95
流动负债合计383,328.32311,662.07145,414.13
长期负债合计121,742.63105,505.08125,854.03
负债合计505,070.94417,167.15271,268.16
所有者权益合计516,063.06496,741.52162,419.02

 

 

 

 

 

 

 

 

 

 

 

 

 

 

 

 

 

 

 

 

 

 

 

 

 

 

 

 

 

 

 

 

 

项 目2013年度2012年度2011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102,957.29135,746.3776,893.37
主营业务成本57,620.679,939.6035,537.42
利润总额24,366.43113,511.8532,336.20
净利润24,019.80112,745.9331,886.44

 

 

 

 

 

 

 

 

 

 

 

 

 

 

 

 

 

 

 

 

 

 

 

 

 

 

 

 

 

 

 

 

 

 

 

 

 

 

 

 

 

 

 

 

 

 

 

 

 

 

 

 

 

 

 

 

 

 

 

 

 

 

 

 

 

 

 

 

 

 

 

 

 

 

 

 

 

 

项 目2013年度2012年度2011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现金流入小计116,978.9954,267.1657,947.49
现金流出小计148,940.5674,362.53101,850.4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1,961.57-20,095.38-43,902.9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现金流入小计3,441.25324.77919.17
现金流出小计1,612.321,525.822,766.2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28.93-1,201.05-1,847.0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现金流入小计94,570.01107,602.8386,232.55
现金流出小计53,916.2481,957.8048,450.7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0,653.7825,645.0437,781.79
四、当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0,521.134,348.61-7,968.20

 

 

 

 

 

 

 

 

 

 

 

 

 

 

 

 

 

 

 

 

 

 

 

 

 

 

 

 

 

 

 

 

 

 

 

 

 

 

 

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项目总投资额(亿元)拟使用债券资金(亿元)债券资金占比
1繁昌经济开发区产业新城公共租赁房建设项目9.334.548.23%
2芜湖孙村经济开发区产业新城公共租赁房建设项目8.144.049.14%
3繁昌县戴店安置小区工程建设项目4.501.533.33%
合计21.9710.00-

 

 

 

 

 

 

 

 

 

 

 

 

 

 

 

 

 

 

 

 

 

 

 

 

 

 

 

 

 

 

 

 

 

 

 

 

 

 

 

 

 

 

 

 

 

 

 

 

 

 

 

 

 

 

 

 

 

 

项目2013年度/末2012年度/末
资产总额952,228.31622,828.29
负债总额121,720.0599,102.33
所有者权益830,508.26523,725.95
营业收入54,213.9144,102.12
利润总额37,089.5134,969.44
净利润31,470.6229,259.5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58.16-604.0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6,777.66-123,285.5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4,215.11132,163.6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5,379.298,274.03

 

 

 

 

 

 

 

 

 

 

 

 

 

 

 

 

 

 

 

 

 

 

 

 

 

 

 

 

 

 

 

 

 

 

 

 

 

 

 

 

 

 

 

 

公司名称网点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一、北京市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销售部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兴盛街6号国信证券大厦3层纪远亮010-88005083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销售部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9号金融街中心7层张华、郭昕010-57601917-22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融资部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4层詹茂军、廖敏、党宁010-63081064

 010-63081277

二、广州市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销售交易部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38楼王仁惠、林豪020-87555888-8342

 020-87555888-6040


 

 主承销商: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 繁昌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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