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9版:公司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4年10月1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雷士照明股权争夺再现纷争
吴长江控告王冬雷侵吞其财产
傅嘉

 □本报记者 傅嘉

 

 雷士照明股权争夺战又有新进展。针对雷士照明管理层提出将追究公司创始人吴长江刑事责任一事,10月9日,吴长江做出反制措施。吴长江方面表示,将控告王东雷侵吞其一亿元港币及侵害上市公司利益,并已经向证监会提出举报。

 吴长江方面反击

 雷士照明前期表示,吴长江在任时涉及违规担保等三宗罪,并表示将追究吴长江刑事责任。吴长江迅速召开发布会否认指控并称将做出反击措施。10月9日,吴长江方面表示,已分别向广东省公安厅和珠海市公安局递交了刑事控告书,矛头直指雷士照明股权争夺战的另一位主角王冬雷,请求对王冬雷涉嫌诈骗控告人一亿元港币以及涉嫌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立案侦查,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吴长江方面在《控告书》中称,在前期雷士照明和德豪润达的股权交易期间,吴长江全资持有的公司NVC INC从海通国际贷款一亿元港币,而王冬雷通过其弟弟王冬明找到吴长江,以帮助控告人归还海通国际贷款为由从吴长江处索取两张空白支票。2013年10月24日,王冬雷及王冬明从吴长江在香港汇丰银行的账户中以支票支取3822.14万元;10月25日,以支票再度支取5977.55万元。但并未归还贷款。

 吴长江表示,2014年4月23日,王冬雷将应支付给吴长江的股权转让款1亿元港币直接付给了海通国际。经吴长江向海通国际了解,该笔1亿元港币才是归还了之前的1亿元贷款。而控告人先前交付给王东明的款项则被王冬雷兄弟两人私吞。这等于王冬雷动用了本应支付给吴长江的股权转让款替吴长江还了贷款,但之前从吴长江账户支出的两笔收入却落入王冬雷兄弟的腰包。吴长江认为,被控告人虚构事实侵占控告人财产,已经触犯刑法。

 此外,吴长江方面在另外一份《控告书》中称,2013年5月13日,王冬雷以德豪润达的名义,与北京航美优视广告有限公司、北京中石奥优广告有限公司、北京维美盛景广告有限公司签署了《北京维美盛景广告有限公司投资合同书》,拟向维美盛景投资6.4亿元。维美盛景的净资产在2012年和2013年均为负值,而公司股权估值近30亿元,该交易在估值上存有瑕疵,损害了上市公司的利益。

 公开资料显示,吴长江现为德豪润达第二大股东。针对德豪润达这一投资事项,吴长江表示已向证监会方面递交了举报信,请求依法立案调查。

 双方交火不断

 吴长江在雷士照明的出局,并没有使得其和王冬雷的冲突画上休止符。随着雷士照明方面提出将追究吴长江在任期间的刑事责任,双方一直处于交火之中。目前吴长江持有的德豪润达股权已经被司法冻结,市值大约在10亿元左右。

 值得注意的是,在雷士照明方面提出将追究其吴长江刑事责任以来,雷士照明方面对于该事一直未有新的进展公布。在此前的说明会中,雷士照明表示,吴长江在中国银行重庆大渡口支行通过雷士照明(中国)有限公司账户于2013年11月29日、2013年12月3日、2014年7月18日先后三次为重庆恩纬西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雷立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担保,这些担保合同均没有经过董事会批准以及其他合法合规程序,属于违规担保。如果债务人不能偿清贷款,雷士照明将面临多达1.73亿元损失。

 吴长江则否认了这一说法,并表示针对雷士照明的行为将很快做出反击。对于吴长江方面10月9日的行为,雷士照明方面尚未有回应。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