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660号”文核准,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29,000万元的公司债券。根据《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4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9亿元,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 100元,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相结合的方式发行。
本期债券为3年期品种,附第2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发行工作已于 2014年9月29日结束,
发行情况如下:
1、最终发行规模
本期债券的最终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2.9亿元。
2、网上发行
本期债券网上预设的发行规模为发行总额的 10%,即人民币0.29亿元。本期债券最终网上实际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0.29亿元,占本期债券发行总额的10%。
3、网下发行
本期债券网下预设的发行规模为发行总额的90%,即人民币 2.61 亿元。本期债券最终网下实际发行规模为人民币2.61亿元,占本期债券发行总额的90%。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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