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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9月29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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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八菱科技 公告编号:2014-53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9月26日接到公司股东杨竞忠先生、陆晖先生及黄志强先生的通知,上述股东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办理了质押手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4年9月24日,陆晖先生、黄志强先生分别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出资方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标的证券的初始交易日自2014年9月25日起,回购交易日为自初始交易日起36个月内,质押明细如下:

股东

姓名

持股数量持股

比例

本次质押股份数本次质押股份数占总股本比例累计办理质押股份总数累计办理质押股份数占总股本比例
黄志强32,736,63813.13%6,224,7192.50%29,224,71911.72%
陆晖15,561,7986.24%15,561,7986.24%15,561,7986.24%

(注:以上数据截至公告日)

二、2014年9月24日,杨竞忠先生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出资方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标的证券的初始交易日自2014年9月25日起,回购交易日为自初始交易日起36个月内,质押明细如下:

股东

姓名

持股数量持股

比例

本次质押股份数本次质押股份数占总股本比例累计办理质押股份总数累计办理质押股份数占总股本比例
杨竞忠71,834,78828.81%36,310,86114.56%70,726,86128.37%

(注:以上数据截至公告日)

三、待购回期间,标的股份对应的出席股东大会、提案、表决等股东权利仍由原股东(杨竞忠先生、陆晖先生、黄志强先生)行使,标的股份产生的相关权益(包括现金分红、债券兑息、送股、转增股份、老股东配售方式的增发、配股和配售债券等)归属于参与质押式回购证券交易的原股东。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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