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9月19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发出,2014年9月26日以现场会议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吕仁高先生主持,公司全体董事均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安徽巨龙部分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安徽巨龙管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巨龙”)系于2013年3月1日在安徽省颍上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由公司与阜阳三环管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环管桩”)共同投资设立(详见公告2013-005),注册资本5,000万元,实收资本3,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持有其60%股权,三环管桩持有其40%股权。
现三环管桩由于企业发展需求原因,拟转让其持有的安徽巨龙40%的股权。为满足公司发展需求,经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与三环管桩友好协商,双方就公司受让安徽巨龙股权事宜达成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安徽巨龙现注册资本5,000万元,实收资本3,000万元,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受让三环管桩持有的安徽巨龙40%股权,受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安徽巨龙100%股权,安徽巨龙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本次股权转让以经安徽杰信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的安徽巨龙以截至2014年8月31日的净资产37,576,560.15元(大写人民币叁仟柒佰伍拾柒万陆仟伍佰陆拾元壹角伍分)为作价基础,确定本次股权转让每1元出资所对应的价格为1元,合计上述股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15,030,624.06元(大写人民币壹仟伍佰零叁万陆佰贰拾肆元陆分)。
3、公司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7日内将股权转让款支付到三环管桩指定的银行账户。
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与三环管桩亦无关联关系,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