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875号),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交易对方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和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五名机构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9,026,058股。上述非公开发行的29,026,058股人民币普通股已于2014年9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权登记手续,上市日期为2014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前214,256,620股增至243,282,678股。现将非公开发行后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1、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中胜先生、杨世宁先生和杨新子先生等三人合计持有公司62,918,156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前股份总数的29.37%,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中胜先生、杨世宁先生和杨新子先生等三人合计持有公司62,918,156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后股份总数的25.86%,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2、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发行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的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实质性影响。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