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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9月29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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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逆向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4年第2号)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九月

重要提示

华安逆向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年5月25日证监许可[2012]703号文核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自2012年8月16日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或“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本招募说明书摘要中涉及与基金托管人相关的基金信息已经与基金托管人复核。除特别说明外,本招募说明书摘要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4年8月16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4年6月30日。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31、32层

3、法定代表人:朱学华

4、设立日期:1998年6月4日

5、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0号

6、联系电话:(021)38969999

7、联系人:王艳

8、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50099

9、网址:www.huaan.com.cn

(二)注册资本和股权结构

1、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2、股权结构

持股单位持股占总股本比例
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20%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20%
上海锦江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
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
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

(三)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姓名、从业简历、学历及兼职情况等。

(1)董事会:

朱学华先生,大专学历。历任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并兼任海际大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现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同时代行公司总裁。

冯祖新先生,研究生学历。历任上海市经济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上海市经济委员会信息中心副主任、主任,上海市工业投资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裁、法定代表人、党委副书记。

马名驹先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历任凤凰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上海东方上市企业博览中心副总经理。现任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计划财务部经理及金融事业部总经理、上海锦江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锦江麦德龙现购自运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监事。

董鑑华先生,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上海市审计局固定资产投资科员、副处长、处长,上海市审计局财政审计处处长,现任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财务总监。

王松先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建设银行总行投资部职员,国泰证券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副主任、发行二部副总经理、债券部总经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业务一部总经理、固定收益证券总部总经理、固定收益证券总部总监、总裁助理,现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独立董事:

萧灼基先生,研究生学历,教授。历任全国政协委员,政协经济委员会委员,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市、云南省、吉林省、成都市,武汉市等省市专家顾问,北京市场经济研究所所长,《经济界》杂志社社长、主编。

吴伯庆先生,大学学历,一级律师,曾被评为上海市优秀律师与上海市十佳法律顾问。历任上海市城市建设局秘书科长、上海市第一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主任、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现任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市律师协会顾问。

夏大慰先生,研究生学历,教授。历任上海财经大学科研处处长,上海财经大学南德管理学院院长,上海财经大学常务副校长,现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院长、党委书记,APEC金融与发展项目执行秘书处秘书长,兼任香港中文大学荣誉教授、中国工业经济研究与开发促进会副会长、中国会计学会副会长、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咨询专家、上海证交所上市公司专家委员会委员、上海工业经济专业研究会主任委员等职务。

(2)监事会:

张志红女士,经济学博士。历任上海证管办机构处副处长,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机构监管一处处长、上市公司监管一处处长,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合规总监,现任国泰君安证券总裁助理、投行业务委员会副总裁、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陈涵女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历任上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金融一部项目经理、资产信托总部实业投资部副经理、资产管理总部投资业务部副科长,现任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资产管理总部投资业务部科长。

柳振铎先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上海良工阀门厂团委书记、车间主任、副厂长,上海机电工业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规划处处长,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副总裁兼上海机电股份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章卫进先生,大专学历,会计师。历任上海市有色金属总公司财务处科员、外经处会计主管,英国SONOFEC公司(长驻伦敦)业务经理,上海有色金属总公司房产公司财务部经理、办公室主任,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业务主管、副经理,现任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

李梅清女士,大专学历,会计师。历任上海新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上海新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经理及上市公司部副经理,上海锦江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金融事业部财务总监。

汪宝山先生,大学学历,经济师。历任建行上海市分行团委书记、直属党委书记,建行宝山宝钢支行副行长,建行上海市分行办公室副主任,国泰证券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经理,公司专职党委副书记兼行政管理部总经理,公司专职党委副书记兼上海营业总部总经理,国泰君安证券专职董事、党委办公室主任、机关党委书记,公司党委委员、工会主席,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赵敏先生,研究生学历。曾在上海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发展研究所工作,历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经理、电子商务部总经理、上海营销总部总经理,现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助理。

诸慧女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历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高级监察员,集中交易部总监助理,现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集中交易部总经理。

(3)高级管理人员:

朱学华先生,大专学历。历任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并兼任海际大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现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同时代行公司总裁。

尚志民先生,工商管理硕士,16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曾在上海证券报研究所、上海证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工作,进入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后曾先后担任公司研究发展部高级研究员,1999年6月至2001年9月担任安顺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00年7月至2001年9月同时担任安瑞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01年9月至2003年9月担任华安创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03年9月至今担任安顺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06年9月起同时担任华安宏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现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首席投资官。

秦军先生,研究生学历,14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曾任中国航空工业规划设计研究院建设监理部总经理助理,中合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章国富先生,研究生学历,25年经济、金融从业经验。曾任上海财经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上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中国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主持工作)、上海信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上海新鑫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现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薛珍女士,研究生学历,13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曾任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管办机构处副处长,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信息调研处处长,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法制工作处处长,现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2、本基金基金经理

陆从珍女士,经济学硕士,13年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历。历任上海市工商局职员;京华山一证券上海公司高级研究员;中企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高级研究员;东方证券研究部资深研究员等职。2008年3月加入华安基金管理公司,任研究发展部高级研究员,2009年5月16日起至2010年4月21日担任安顺证券投资基金和华安宏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2010年4月起担任华安宝利配置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2012年8月起同时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年4月起同时担任华安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3、本公司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和职务如下:

尚志民先生,副总裁、首席投资官

赵 敏先生,总裁助理

顾建国先生,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

翁启森先生,基金投资部及全球投资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陈俏宇女士,基金经理

杨 明先生,投资研究部总经理、首席宏观策略师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4、业务人员的准备情况:

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共有员工281人,主要来自国内外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其中92.6%以上具有三年证券业或五年金融业从业经历,具有丰富的实际操作经验。所有上述人员在最近三年内均未受到所在单位及有关管理部门的处罚。公司业务由投资与研究、营销、后台支持等三个业务板块组成。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349,018,545,827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赵会军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末,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176人,平均年龄30岁,95%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1998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安心账户资金、企业年金基金、QFII资产、QDII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专户资产、ESCROW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2013年12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358只。自2003 年以来,本行连续十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41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及其联系人

1、直销机构

(1)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业务部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31层

电话:(021)38969960

传真:(021)58406138

联系人:姚佳岑

(2)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522室

电话:(010)57635999

传真:(010)66214061

联系人:朱江

(3)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10号富力中心1203室

电话:(020)38199200

传真:(020)38927962

联系人:张彤

(4)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南关正街88号长安国际中心A座706室

电话:(029)87651811

传真:(029)87651820

联系人:史小光

(5)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19号威斯顿联邦大厦12层1211K-1212L

电话:(028)85268583

传真:(028)85268827

联系人:张彤

(6)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59号财富中心E座2103室

电话:(024)22522733

传真:(024)22521633

联系人:杨贺

(7)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交易平台

华安电子交易网站:www.huaan.com.cn

华安电子交易手机网站:wap.huaan.com.cn

华安电子交易热线:40088-50099

传真电话:(021)33626962

联系人:谢伯恩

2、代销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传真:010-66107571

网址:www.icbc.com.cn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电话:(86)10-66596688

传真:(86)10-66594568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n

(5)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6)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范一飞

电话:(021)68475888

传真:0086-21-68476111

客户服务电话:(021)95594

网址:www.bankofshanghai.com

(7)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109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8)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法定代表人:刘安东

客户服务电话:95580

传真:010-66419824

网址:www.psbc.com

(9)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号15-20楼、22-27楼

法定代表人:胡平西

电话:0086-21-38576666

传真:0086-21-50105080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999

网址:www.srcb.com

(10)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深圳市深南中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电话:(0755)82080387

传真:(0755)82080386

客户服务电话:95511—3

网址:bank.pingan.com

(1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电话:(021)38676798

传真:(021)38670798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1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63410627

客户服务电话:95553、4008888001

网址:www.htsec.com

(13)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储晓明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5333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5

网址:www.sywg.com

(1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0755)82130833转2181

传真:(0755)82133952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1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4669

客户服务热线:95565

网站:www.newone.com.cn

(16)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电话:(020)87550265

传真:(020)87553600

客户服务电话:95575

网址:www.gf.com.cn

(17)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电话:(0755)82825551

传真:(0755)82558355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s.com.cn

(18)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19、20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联系电话:0571-87112510

传真号码:(0571)85783771

客户服务电话:(0571)95548

网址:www.bigsun.com.cn

(19)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电话:(0532)850220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0532)95548

网址:www.citicssd.com

(20)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网址: www.cindasc.com

(21)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电话:(0755)83516094

传真:(0755)83516199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6-888

公司网站:www.cgws.com

(22)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62151789

客户服务电话: 95525、4008888788

网站:www.ebscn.com

(23)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336号

法定代表人:龚德雄

电话:(021) 53519888

传真:(021) 53519888

客户服务电话:4008918918

网址:www.shzq.com

(24)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1号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电话:(0571)87901053

传真:(0571)87901913

客户服务电话:967777

网址:www.stocke.com.cn

(25)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层

法定代表人:周晖

电话:(0731)4403343

传真:(0731)4403439

客户服务电话: (0731) 84403304

网址:www.cfzq.com

(26)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南昌市北京西路88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88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曾小普

电话:(0791)6289771

传真:(0791)6289395

客户服务电话:0791-86272572

网址:www.gsstock.com

(27)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传真:(0531)68889752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 www.qlzq.com.cn

(28)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招商银行大厦40-42层

法定代表人:卢长才

电话:(0755)83199511

传真:(0755)83199545

客户服务电话: 0755-83199509

公司网站:www.csco.com.cn

(29)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昌市红谷中大道1619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A栋41层

办公地址:南昌市红谷中大道1619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A栋41层

法定代表人:杜航

电话:(0791)6768763

传真:(0791)6789414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6567

网址:www.avicsec.com

(30)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东新街232号陕西信托大厦16—17层

法定代表人:刘建武

电话:(029)87406172

客户服务电话:95582

网址:www.westsecu.com.cn

(31)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21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至21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电话:(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008

网址:www.cjis.cn

(32)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中心29层

法定代表人:吴永良

电话:(0755)82943755

传真:(0755)82940511

客户服务电话:4001022011

网址:www.zszq.com.cn

(3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法定代表人:顾伟国

电话:(010)66568047

传真:(010)66568536

客户服务电话:800820196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3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18层

法定代表人:余政

电话:(010)85120190

传真:(010)8512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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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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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中期时代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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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路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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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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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李招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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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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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薛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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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联讯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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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徐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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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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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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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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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常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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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86-10-65550809

客服电话: 95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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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西海国际中心1号楼15层

法定代表人:刘汝军

电话:(010)83561149

传真:(010)83561094

联系人:孙恺

客服电话: 400-698-9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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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办公地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法定代表人:李工

客服电话: 96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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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宏源大厦

办公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宏源大厦

法定代表人:冯戎

联系电话:(0991)2301870

传真号码:(0991)2301779

联系人:李巍

客服电话: 0991-400-800-0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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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天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

办公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唐家墩路32号国资大厦B座四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电话:(027)87618889

传真:(027)87618863

客服电话: 028-86712334

网址: www.tfzq.com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31、32层

法定代表人:朱学华

电话:(021)38969999

传真:(021)33627962

联系人:赵良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50099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安冬

经办律师:吕红、安冬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6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6 楼

首席合伙人:杨绍信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傅琛慧

经办会计师:汪棣、傅琛慧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华安逆向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重点投资于价值被低估的股票,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中期票据)、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60%-95%;除股票以外的其他资产占基金资产的5%-40%,其中权证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3%,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在大类资产配置过程中,本基金将使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对宏观经济、国家政策、资金面和市场情绪等可能影响证券市场的重要因素进行研究和预测,结合使用公司自主研发的多因子动态资产配置模型、基于投资时钟理论的资产配置模型等经济模型,分析和比较股票、债券等市场和不同金融工具的风险收益特征,确定合适的资产配置比例,动态优化投资组合。

(1)宏观经济因素:主要关注定期的宏观经济指标、货币及财政政策的变化情况。关注指标包括但不限于:GDP增长、固定资产投资、工业企业利润增长率、CPI/PPI指数、货币流动性、财政政策以及国际经济数据等。

(2)价值因素:对价值因素的分析主要是对市场整体估值水平的考量,不仅对国内市场整体的P/E、P/B运行区间进行跟踪分析,同时也比较不同地区的相对估值变化情况。

(3)国家政策因素:主要关注和分析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监管政策对资本市场下一阶段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政策的持续性和贯彻情况

(4)市场情绪因素:通过对市场流动性的衡量来跟踪分析市场情绪变化情况,关注指标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分析指标、公募基金平均仓位、资金流向等。

2、股票投资策略

(1)基于投资者情绪的逆向择时

本基金认为当股市接近波峰和波谷时,大多数投资者对市场走势的看法趋同并且会出现集体误判。因此,本基金将努力确认大多数投资者的心理,然后进行反向操作,通过公开市场信息观察国内股票型投资基金现金占投资组合的比例,一旦本季度股票型基金的平均现金比例明显超过上季度现金平均比例,本基金就倾向于增加下季度股票资产比例;当本季度股票型基金的平均现金比例明显低于上季度现金平均比例,本基金就倾向于降低下季度股票资产比例。

(2)基于估值回复的行业配置

本基金将利用分类行业模型和公司有关研究部门的分析结果提供决策支持,动态地建立起一个包含所有行业的评估系统,数量化地分析各行业与整体经济变动的相关性及各行业自身的周期性,判断和预测行业的相对价值,以及不同行业之间的估值水平差异。A股市场的历史显现出了低估值效应的存在,因此追求长期轮动效果,选择绝对估值或者相对估值较低的行业进行超配将是本基金的主要行业配置策略。

基金经理充分利用华安自主开发的各类股票估价模型和公司有关研究部门的分析结果,考察影响市场和股票价格变动的诸多因素,综合判断行业内股票的内在价值。如果行业内股票的市场价格因为某种原因没能反映其真实价值或潜在价值,则视为价值低估,重点关注。

(3)基于逆向思维的个股精选

本基金将采用“自下而上”的个股精选策略,特别强调基于逆向投资理念,精选价值被市场低估的优质公司股票,同时回避由于被投资者追捧而高估的股票。本基金将重点关注三类存在逆向投资机会的股票,包括:处于并购重组事件但市场存在分歧的股票;由于重大突发事件造成市场过度反映的股票;存在业绩改善潜力但尚未被市场发掘的股票等。

本基金将依托公司的研究平台,综合采用基本面分析和深入调查研究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对拟投资股票的公司治理结构、财务状况、行业集中度及行业地位等基本面因素综合分析与预判,确定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运营能力和增长潜力,并结合股价因素寻找投资时机。同时,本基金将灵活运用市盈率(P/E)、市净率(P/B)、市盈增长比率(PEG)、企业价值/息税前利润(EV/EBIT)、企业价值/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EV/EBITDA)、自由现金流贴现(DCF)等指标进行相对估值,通过与同行业公司以及国际可比公司进行估值比较,找出其中价值被深度低估的公司。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投资于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和可转换债券等债券品种,基金经理通过对收益率、流动性、信用风险和风险溢价等因素的综合评估,合理分配固定收益类证券组合中投资于国债、金融债、企业债、短期金融工具等产品的比例,构造债券组合。

在选择国债品种中,本产品将重点分析国债品种所蕴含的利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根据利率预测模型构造最佳期限结构的国债组合;在选择金融债、企业债品种时,本基金将重点分析债券的市场风险以及发行人的资信品质。资信品质主要考察发行机构及担保机构的财务结构安全性、历史违约、担保纪录等。本基金还将关注可转债价格与其所对应股票价格的相对变化,综合考虑可转债的市场流动性等因素,决定投资可转债的品种和比例,捕捉其套利机会。

4、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实现权证投资时,将通过对权证标的证券基本面的研究,结合权证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估值水平,谨慎地进行投资,以追求较为稳定的收益。

5、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将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和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基础上,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经风险调整后相对价值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6、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基金本着审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投资时机和数量的决策建立在对证券市场总体行情的判断和组合风险收益分析的基础上。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宏观经济因素、政策及法规因素和资本市场因素,结合定性和定量方法,确定投资时机。基金管理人将结合股票投资的总体规模,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限定和要求,确定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将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结合股指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与现货资产进行匹配,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运用股指期货对冲系统性风险、对冲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如大额申购赎回等。此外,利用金融衍生品的杠杆作用,以达到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的目的。

基金管理人将建立股指期货投资决策部门或小组,负责股指期货的投资管理的相关事项,同时针对股指期货投资管理制定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等制度,并经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批准后执行。若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基金管理人期货投资管理从其最新规定,以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变化。

7、其他衍生工具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密切跟踪国内各种衍生产品的动向,一旦有新的产品推出市场,将在届时相应法律法规的框架内,制订符合本基金投资目标的投资策略,同时结合对衍生工具的研究,在充分考虑衍生产品风险和收益特征的前提下,谨慎进行投资。

(二)投资管理程序

1、投资决策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宏观经济变化的环境、微观企业运行的态势和证券市场走势。

2、投资决策体系

华安实行三级决策体系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三级决策体系的责任主体是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协调小组和基金经理。决策管理的原则是集体决策、分层授权、职责明确和运作规范。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基金投资的最高决策机构,投资协调小组是基金投资的协调机构和中间桥梁,投资协调小组由基金投资部、研究发展部、固定收益部的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组成。基金经理是基金运作的直接管理人。

3、投资管理程序

严谨、科学的投资程序是投资取得成功的关键,也是稳定管理、规范运作和风险控制赖以实现的保证。本基金实行以资产配置、证券选择、组合构建、交易执行、评估与调整、数量分析及投资风险管理为核心的投资管理程序。

(1)资产配置

研究发展部和被动投资部金融工程小组向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提交宏观经济分析报告、行业分析报告、市场分析报告和数量分析报告,在此基础之上,研究发展部策略小组提交投资策略分析报告及资产配置建议报告,基金经理提交基金组合分析报告和未来操作建议,供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讨论。

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报告并形成投资决策建议,审议各基金的投资策略和投资计划。基金经理在投资决策委员会决定的资产配置比例范围内,决定基金的具体资产配置。

(2)证券选择

基金经理根据决策会议的决议、基金的投资限制要求和市场判断,从核心股票库中挑选股票来构建和调整投资组合。

(3)组合构建

基金经理根据研究员提交的研究报告,结合自身的研究判断,决定具体的投资品种并决定买卖数量、时机,其中超权限投资安排等需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对于拟投资的个股,基金经理将采取长期关注、择机介入的方法,以降低买入成本、控制投资风险。对于已经买入的股票,基金的持有周期一般较长,长期持有的操作策略可有效降低基金的交易费用和变现成本,从而提高基金的收益水平。

(4)交易执行

集中交易部负责具体的交易执行,同时履行一线监控的职责。

(5)风险与绩效评估

基金风险评估采用风险管理部门开发模型,评估组合风险价值、行业配置、估值、流动性、利率和信用等风险。绩效评估采用华安自主研发组合绩效归因分析系统和第三方绩效归因系统,对投资组合指定时间段进行绩效分解,归因收益风险来源。

风险管理部定期和不定期对基金进行风险和绩效评估,并提供相关报告。风险报告使得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基金经理能够随时了解组合承担的风险水平以及是否符合既定的投资策略。绩效评估能够确认组合是否实现了投资预期、组合收益的来源及投资策略成功与否,基金经理可以据以检讨投资策略,进而调整投资组合。

(6)组合监控与调整

合规监察稽核部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合规监控,合规监察稽核部依据证券基金相关投资法规,同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进行投资组合的合规监控。

基金经理将跟踪经济状况、证券市场和上市公司的发展变化,结合基金申购和赎回的现金流量情况,以及组合风险与绩效评估的结果,对投资组合进行监控和调整,使之不断得到优化。

(三)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2)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3)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

(5)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

(6)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7)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8)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9)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0)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1)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2)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13)本基金持有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60%-95%,除股票以外的其他资产占基金资产的5%-40%;

(14)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15)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16)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95%;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

(17)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20%;

(18)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19)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

(2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2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本基金在开始进行股指期货投资之前,应与基金托管人就股指期货交易账户开立、清算、估值、交割等事宜另行具体协商。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6)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9)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四)投资组合比例调整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五)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东权利及债权人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股东权利及债权人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2、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参与所投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3、有利于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增值;

4、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牟取任何不当利益。

(六)基金的融资、融券

本基金可以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融资、融券。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基金整体业绩比较基准=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

沪深300 指数是由中证指数公司开发的中国A 股市场统一指数, 它的样本选自沪深两个证券市场, 覆盖了大部分流通市值,其成份股票为中国A 股市场中代表性强、流动性高的主流投资股票, 能够反映A 股市场总体发展趋势,具有权威性,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投资业绩比较基准。

中国债券总指数是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中国债券指数。该指数同时覆盖了上海证券交易所、银行间以及银行柜台债券市场上的主要固定收益类证券,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能够反映债券市场总体走势,适合作为本基金的债券投资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确定变更基金的比较基准或其权重构成。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需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及时公告,并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基金的风险与预期收益都要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高风险投资品种。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7月1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4年6月30日。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项目金额(元)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权益投资263,697,393.6172.73
 其中:股票263,697,393.6172.73
2固定收益投资--
 其中: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
3贵金属投资--
4金融衍生品投资--
5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98,358,338.2327.13
7其他资产522,049.350.14
8合计362,577,781.19100.00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行业类别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农、林、牧、渔业--
B采矿业--
C制造业137,658,107.2941.13
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2,410,000.003.71
E建筑业--
F批发和零售业24,298,594.267.26
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465,000.000.44
H住宿和餐饮业--
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3,203,600.0012.91
J金融业22,144,092.066.62
K房地产业3,416,000.001.02
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2,432,000.000.73
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4,690,000.001.40
O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P教育--
Q卫生和社会工作--
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1,980,000.003.58
S综合--
 合计263,697,393.6178.79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数量(股)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600518康美药业1,010,00015,099,500.004.51
2002250联化科技1,050,00014,910,000.004.45
3002063远光软件700,00014,315,000.004.28
4002450康得新600,20013,654,550.004.08
5600089特变电工1,601,30013,595,037.004.06
6600406国电南瑞800,00010,664,000.003.19
7601318中国平安250,0009,835,000.002.94
8600183生益科技1,550,0009,548,000.002.85
9600511国药股份360,0008,172,000.002.44
10600175美都控股1,300,0007,475,000.002.23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投资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投资股指期货。

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基金本着审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投资政策

无。

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投资国债期货。

10.3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投资评价

无。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也不存在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11.2 本基金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11.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名称金额(元)
1存出保证金428,178.07
2应收证券清算款-
3应收股利-
4应收利息15,897.01
5应收申购款77,974.27
6其他应收款-
7待摊费用-
8其他-
9合计522,049.35

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下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一)基金净值表现

历史各时间段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

(截止时间2014年6月30日)

阶段净值

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0.21%0.94%-4.81%0.83%4.60%0.11%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35.51%1.28%-7.65%1.12%43.16%0.16%
效起至2012 年

12 月31 日

0.10%0.32%6.31%1.05%-6.21%-0.73%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十三、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本基金认购费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收取方式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第六章第(九)款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的申购费、赎回费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收取方式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第八章第(六)款及第(七)款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的基金转换费率将另行公告。

(三)其他费用

1、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2、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5、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6、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7、依法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参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五)基金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本基金的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章节主要更新内容
重要提示更新了重要提示的相关内容。
三、基金管理人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相关信息。
五、相关服务机构1.更新了部分代销机构的信息;

2.更新了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信息。

九、基金的投资更新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十、基金的业绩更新本基金投资业绩至最新。
二十一、对基金投资人的服务2.七-7,删除WAP服务,更新表格;

3.八-删除“人工服务时间:交易日9:00-21:00”。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披露了自2014年2月16日至2014年8月16日期间本基金的公告信息。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九月二十九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安月安鑫短期理财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第9期

收益支付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9月2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华安月安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华安月安鑫短期理财债券
基金主代码040033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年6月1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华安月安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安月安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华安月安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收益集中支付日期2014年9月25日
收益累计期间自2014年8月27日至2014年9月25日止

2. 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基金名称投资者累计收益=∑投资者日收益(即投资者日收益逐日累加);投资者日收益=投资者当日持有的基金份额/10000*当日每万份基金单位收益(保留到分,即保留两位小数后去尾)
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14年10月27日
收益支付对象2014年9月25日在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收益支付办法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默认为现金分红,现金分红款将于2014年9月26日从托管户划出;投资者若选择红利再投资,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将于2014年9月26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4年9月29日起可查询。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华安月安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第9期已于2014年9月25日结束本期运作,运作期共30天。该运作期本基金A类份额(基金代码:040033)的年化收益率为3.428%,本基金B类份额(基金代码:040034)的年化收益率为3.669%。

(2)投资者于2014年9月22日至2014年9月24日集中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期的收益,于2014年9月24日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当期的收益。

(3)若投资者于2014年9月24日全部赎回基金份额,本基金将计算其累计收益,并以现金形式支付。

(4)本公告仅对本基金2014年第9期的收益支付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既往各运作期收益情况,请参见刊登在2014年9月1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华安月安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第9期赎回开放日及2014年第10期集中申购开放期相关安排的公告》。

(5)截至2014年9月25日被冻结的基金份额应分得的现金红利按现金红利再投资方式处理。

(6)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现金红利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则默认为现金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和B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红利划出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

(7)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工作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查询和修改分红方式,也可以通过华安基金管理公司网站或电话交易系统查询和变更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将按照投资者在2014年9月25日之前(含该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8)如有其它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本公告中的收益支付情况及其他相关信息不构成对其后基金运作期实际收益的承诺或保证。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9月29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安月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第9期收益

支付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9月2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华安月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华安月月鑫短期理财债券
基金主代码040028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年5月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华安月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安月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华安月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收益集中支付日期2014年9月25日
收益累计期间自2014年8月28日至2014年9月25日止

2. 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累计收益计算公式投资者累计收益=∑投资者日收益(即投资者日收益逐日累加);投资者日收益=投资者当日持有的基金份额/10000*当日每万份基金单位收益(保留到分,即保留两位小数后去尾)
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14年10月28日
收益支付对象2014年9月25日在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收益支付办法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默认为现金分红,现金分红款将于2014年9月26日从托管户划出;投资者若选择红利再投资,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将于2014年9月26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4年9月29日起可查询。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华安月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第9期已于2014年9月25日结束本期运作,运作期共29天。该运作期本基金A类份额(基金代码:040028)的年化收益率为3.851%,本基金B类份额(基金代码:040029)的年化收益率为4.092%。

(2)投资者于2014年9月22日至2014年9月24日集中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期的收益,于2014年9月24日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当期的收益。

(3)若投资者于2014年9月24日全部赎回基金份额,本基金将计算其累计收益,并以现金形式支付。

(4)本公告仅对本基金2014年第9期的收益支付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既往各运作期收益情况,请参见刊登在2014年9月1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华安月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第9期赎回开放日及2014年第10期集中申购开放期相关安排的公告》。

(5)截至2014年9月25日被冻结的基金份额应分得的现金红利按现金红利再投资方式处理。

(6)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现金红利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则默认为现金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和B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红利划出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

(7)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工作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查询和修改分红方式,也可以通过华安基金管理公司网站或电话交易系统查询和变更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将按照投资者在2014年9月25日之前(含该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8)如有其它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本公告中的收益支付情况及其他相关信息不构成对其后基金运作期实际收益的承诺或保证。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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