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转增比例:每10股转增15股,每股转增1.5股
●股权登记日:2014年10月9日
●除权(除息)日:2014年10月10日
●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2014年10月13日
一、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2014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已经 2014年9月11日召开的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14 年9月1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
二、转增股本方案
1、发放年度:2014年半年度
2、发放范围: 截至2014年10月9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3、公司2014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方案为:以201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62,55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每股转增1.5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56,375万股。
三、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2014年10月9日
除权除息日:2014年10月10日
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2014年10月13日
四、分派对象
截至2014年10月9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本次所转增的股份将按照中登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直接记入股东账户。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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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按新股本摊薄计算的每股收益
本次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按新股本 156,375万股摊薄计算的2013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034元,2014年半年度每股收益为0.018元。
八、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3-5847423
特此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