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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9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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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63 证券简称:华东医药 公告编号:2014-046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154,107,43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5.50%;

●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4年9月30 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2006年7月24日,公司召开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方案要点:公司以当时总股本380,000,000 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5,406 万股,即流通股股东每10 股获转增4.278 股,在转增股份支付完成后,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根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 股获得2.5 股的对价安排。

2006年11月1日,公司流通股股东获得的对价股份上市交易,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毕。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承诺及追加承诺内容承诺及追加承诺的履行情况
1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远大集团”)为了股权分置改革的顺利进行,远大集团同意受让公司非流通股股东珠海海湾大酒店和浙江远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述两家企业均为远大集团下属控股企业)持有的本公司所有股份,并约定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前办理完过户手续,远大集团承诺上述两家企业在公司股改方案中的承诺和权利义务由远大集团承担。

(2)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两年内,将择机采取定向增发、资产收购、资产置换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把远大集团所拥有的(包括但不限于)雷允上药业有限公司70%的股权、武汉远大制药集团有限公司70.98%的股权、四川远大蜀阳药业有限公司40%的股权等优质资产以公允价格注入华东医药。

至此,远大集团申请豁免资产注入承诺及对本公司提供财务支持事项已经履行完毕。

远大集团涉及上市公司华东医药所做出的所有承诺均已履行完毕。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 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4年9月30日;

2. 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154,107,43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5.50%;

3.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明细清单

序号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持有限售股份数(股)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股)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占限售股份总数的比例(%)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占无限售股份总数的比例(%)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冻结的股份数量(股)
1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54,107,432154,107,43299.9955.0535.5021,560,000
 合 计154,107,432154,107,43299.9955.0535.5021,560,000

四、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型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本次变动数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国家持股00000
2、国有法人持股0  00
3、境内一般法人持股154,107,43235.50154,107,43200
4、境内自然人持股00000
5、境外法人持股00000
6、境外自然人持股00000
7、内部职工股00000
8、高管股份15,8500.004015,8500.004
9.机构投资者配售股份0000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154,123,28235.51-154,107,43215,8500.004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人民币普通股279,936,70964.49+154,107,432434,044,14199.996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00000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00000
4.其他000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279,936,70964.49+154,107,432434,044,14199.996
三、股份总数434,059,991100.000434,059,991100.000

五、股东持股变化情况及历次限售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东自公司股改实施后至今持股变化情况

序号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股改实施日持有股份情况本次解限前已解限股份情况本次解限前未解限股份情况股份数量变化沿革
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数量(股)占总股本

比例(%)

1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70,000,00018.42

(注1)

00154,107,43235.50(注2)
 合计70,000,00018.4200154,107,43235.50 

注1:按照2006年7月24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时的总股本38000万股为基数计算的持股比例;

注2:2006年10月25日,远大集团按照相关约定,分别受让了珠海海湾大酒店和浙江远大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本公司7000万股和1410.7432万股。

2、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解除限售情况

序号刊登《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的日期该次解限涉及的股东数量该次解限的股份总数量(股)该次解限股份占当时总股本的比例(%)
12007年11月6日4844,308,60010.208
22009年1月5日121,703,0005.000
32010年8月31日133,526,7287.724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依据《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书》,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备忘录》等有关规则,对公司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申请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解除限售事宜进行了核查。保荐机构的结论性意见如下: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自获得所持流通股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本意见书出具之日,华东医药股改方案具有特别承诺的股东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做的特别承诺中的增持计划部分已实施完毕并公告;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两年内进行资产注入承诺部分已采取了相应措施并公告,在 2007年8月15日华东医药召开的五届十四次董事会否决了公司控股股东远大集团提出的为履行股改承诺向华东医药转让其所持制药企业股权重大关联交易议案后,远大集团提出申请豁免其资产注入承诺及对华东医药提供财务支持的方案,该事项经华东医药董事会表决通过后,于2014年7月8日获得华东医药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远大集团于2014年8月1日向华东医药无偿提供了2亿元借款,并于2014年8月28日与华东医药签署了《担保协议》,为华东医药申请发行的公司债提供10亿元担保。2014年9月16日,中国证监会受理了华东医药发行公司债的申请。至此,远大集团申请豁免资产注入承诺及对华东医药提供财务支持事项已经履行完毕,远大集团涉及上市公司华东医药所做出的所有承诺履行完毕。

华东医药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符合相关规定。本保荐人同意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七、控股股东对解除限售股份的持有意图及减持计划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次申请解除限售,无计划在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上述股份达到5%及以上。远大集团承诺:如果远大集团计划未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所持华东医药解除限售流通股,并于第一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5%及以上的,远大集团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通过华东医药对外披露出售股份提示性公告,披露拟出售的数量、拟出售的时间、拟出售的价格区间以及减持原因。

八、其他事项

1、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2、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情况

3、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4、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作为持股1%以上的股东已提交知悉并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承诺文件。

九、备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2.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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