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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9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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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70 证券简称: 恒生电子 编号: 2014-053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融信收购恒生集团股权涉及经营者集中申报事项获得商务部反垄断局批准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9月26日,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生电子”)收到浙江融信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融信”)的通知,浙江融信于2014年9月26日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反垄断局出具的文号为“商反垄审查函[2014]第107号”的《审查决定通知》(以下简称“审查决定”)。审查决定提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相关规定,经审查,对浙江融信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收购杭州恒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100%股份案经营者集中不予禁止,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有关法律办理”。

 关于浙江融信收购杭州恒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生集团”)股权事项,公司已经于2014年4月3日发布了2014年第016号《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权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并披露了相关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文件。浙江融信通过第一次的股权交割,目前持有恒生集团24.12%的股份(详见2014年6月3日发布的2014-033号提示性公告)。

 公司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发布和刊登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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