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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9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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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定期支付月月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4年第2号)

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八月

基金招募说明书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6个月更新一次,并于每6个月结束之日后的45日内公告,更新内容截至每6个月的最后1日。

【重要提示】

交银施罗德定期支付月月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2013年6月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754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3年8月13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金价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本基金投资策略所特有的风险、本基金定期支付相关的特定风险,例如定期支付不等同于收益分配、年化现金支付比率不代表基金实际投资收益率、定期支付被确认失败的风险、年化现金支付比率发生调整的风险等等。本基金是一只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中等风险的品种,其长期平均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每月定期按照年化现金支付比率计算现金支付金额并通过自动赎回基金份额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一定现金,但基金管理人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定期支付不等同于收益分配,年化现金支付比率也不代表本基金的实际投资收益率。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特定情形下并存在当期定期支付业务被确认失败的风险。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和市场环境的变化,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对上述约定的年化现金支付比率进行调整,并至少在调整前一个月公告,上述调整不须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4年8月13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4年6月30日。本招募说明书所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21-22楼

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钱文挥

成立时间:2005年8月4日

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陈超

电话:(021)61055050

传真:(021)61055034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128号文批准设立。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二)主要成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钱文挥先生,董事长,硕士学历。现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行长。历任中国建设银行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兼上海分行副行长、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兼体制改革办公室主任兼上海分行副行长、资产负债管理部总经理、资产负债管理部总经理兼重组改制办公室主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兼上海分行行长。

雷贤达先生,副董事长,学士学历,加拿大证券学院和香港证券学院荣誉院士。历任巴克莱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施罗德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任中国证监会开放式基金海外专家评审委员会委员。

战龙先生,董事,总经理,CFA、CPA,硕士学历,兼任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安达信(新加坡)有限公司审计师,澳洲信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风险管理副总监,信安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投资风险管理总监,荷兰国际投资管理亚太有限公司中国区总经理,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富达国际中国董事总经理。

阮红女士,董事,博士学历。现任交通银行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历任交通银行办公室综合处副处长兼宣传处副处长、办公室综合处处长、交通银行海外机构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交通银行上海分行副行长、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

吴伟先生,董事,博士学历。现任交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中心总裁。历任交通银行总行财会部财务处主管、副处长、预算财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交通银行沈阳分行行长、交通银行预算财务部总经理。

孟方德先生,董事,硕士学历。现任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亚太区总裁。历任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析师、投资经理,施罗德投资管理(新加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施罗德投资管理国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施罗德投资管理(卢森堡)有限公司总经理,施罗德投资管理(日本)有限公司总经理,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英国区总经理及销售总监、全球渠道销售业务总监。

谢丹阳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学历。现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香港科技大学经济系教授。历任蒙特利尔大学经济系助理教授,国际货币基金经济学家和高级经济学家,香港科技大学助理教授、副教授、教授、系主任、瑞安经管中心主任。

袁志刚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学历。现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院长。历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教授、经济系系主任。

周林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学历。现任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教授。历任复旦大学管理科学系助教,美国耶鲁大学经济系助理教授、副教授,美国杜克大学经济系副教授,香港城市大学经济与金融系教授,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凯瑞商学院经济系冠名教授,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常务副院长、教授。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杜静先生,监事长,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农业银行潜江支行办公室副主任;交通银行武汉分行信贷处副处长、信贷处处长兼授信催理处主任、国外业务处处长;交通银行市场营销部业务代理处处长;交通银行宜昌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交通银行华中授信审批中心总经理。

裴关淑仪女士,监事,CFA、CIPM、FRM,工商管理、资讯管理双硕士。现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任职荷兰银行、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MIDAS-KAPITI INTERNATIONAL LIMITED,施罗德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资讯科技部主管、中国事务联席董事、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及风险管理总监。

陈超女士,监事,硕士学历。现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办公室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历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内控综合员,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合规审计部总经理、监察稽核部总经理。

张科兵先生,监事,学士学历。现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总监。历任安达信(上海)企业咨询有限公司审计部高级审计师,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项目经理,第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部投资经理,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高级研究员,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研究部副总经理、研究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3、公司高管人员

钱文挥先生,董事长,硕士学历。简历同上。

战龙先生,董事,总经理,硕士学历。简历同上。

苏奋先生,督察长,纽约城市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交通银行广州分行市场营销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交通银行纽约分行信贷管理部经理、公司金融部经理、信用风险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交通银行投资管理部投资并购高级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监。

许珊燕女士,副总经理,硕士学历,高级经济师,兼任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历任湖南大学(原湖南财经学院)金融学院讲师,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债部副经理、基金管理总部总经理,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谢卫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系教员;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所助理研究员;中国电力信托投资公司基金部副经理;中国人保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北京证券营业部总经理、证券总部副总经理兼北方部总经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赵凌琦女士,基金经理,财政部财政科研所经济学硕士,10年金融投资经验。曾任中国航空集团财务公司投资经理,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13年6月加入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2013年9月3日起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至今,2014年1月28日起担任交银施罗德强化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至今,2014年3月31日起担任交银施罗德理财6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及交银施罗德双轮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至今,2014年8月11日起担任交银施罗德丰盈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至今。

孙超先生,基金经理,中国人民大学学士,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硕士。3年证券从业经验。2011年7月至2013年6月曾任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经理、高级经理。2013年7月加入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基金经理助理。2014年8月26日起担任交银施罗德理财6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双轮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强化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及本基金基金经理至今。

张士扬先生,基金经理助理,清华大学物理系博士,3年金融行业经验。2009年6月至2011年2月担任深圳市戴毅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咨询顾问,2011年2月至2012年9月担任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分析师。2012年9月加入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固定收益研究员,2014年7月1日起担任交银施罗德双轮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及本基金基金经理助理至今。

吕一楠先生,基金经理助理,澳洲新南威尔士大学统计学硕士和精算学硕士。4年金融行业从业经验。曾任大新保险服务有限公司(香港)投资分析师,中国人寿养老保险公司投资管理中心组合经理。2013年7月加入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4年7月1日起担任交银施罗德理财6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及交银施罗德强化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至今,2014年8月18日起担任交银施罗德双轮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丰盈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及本基金基金经理助理至今。

历任基金经理:

李家春先生,2013年8月13日至2014年8月20日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委员:项廷锋(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战龙(总经理)

管华雨(权益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张科兵(研究总监)

上述人员之间无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田青

联系电话:(010)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拥有悠久的经营历史,其前身“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于1954年成立,1996年易名为“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是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之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由原中国建设银行于2004年9月分立而成立,承继了原中国建设银行的商业银行业务及相关的资产和负债。中国建设银行(股票代码:939)于2005年10月27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是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中首家在海外公开上市的银行。2006年9月11日,中国建设银行又作为第一家H股公司晋身恒生指数。2007年9月25日中国建设银行A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并开始交易。A股发行后中国建设银行的已发行股份总数为:250,010,977,486股(包括240,417,319,880股H股及9,593,657,606股A股)。

截至2013年12月31日,中国建设银行资产总额153,632.10亿元,较上年增长9.95%;客户贷款和垫款总额85,900.57亿元,增长14.35%;客户存款总额122,230.37亿元,增长7.76%。营业收入5,086.08亿元,较上年增长10.39%,其中,利息净收入增长10.29%,净利息收益率(NIM)为2.74%;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1,042.83亿元,增长11.52%,占营业收入比重为20.50%。成本费用开支得到有效控制,成本收入比为29.65%。实现利润总额2,798.06亿元,较上年增长11.28%;净利润2,151.22亿元,增长11.12%。资产质量保持稳定,不良贷款率0.99%,拨备覆盖率268.22%;资本充足率与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3.34%和10.75%,保持同业领先。

中国建设银行在中国内地设有分支机构14,650个,服务于306.54万公司客户、2.91亿个人客户,与中国经济战略性行业的主导企业和大量高端客户保持密切合作关系;在香港、新加坡、法兰克福、约翰内斯堡、东京、大阪、首尔、纽约、胡志明市、悉尼、墨尔本、台北、卢森堡设有海外分行,拥有建行亚洲、建银国际、建行伦敦、建行俄罗斯、建行迪拜、建行欧洲、建信基金、建信租赁、建信信托、建信人寿等多家子公司。

2013年,本集团的出色业绩与良好表现受到市场与业界的充分认可,先后荣获国内外102项奖项,多项综合排名进一步提高,在英国《银行家》杂志“全球银行1000强排名”中位列第5,较上年上升2位;在美国《福布斯》杂志发布的“2013年度全球上市公司2000强排名”中,位列第2,较上年上升13位。此外,本集团还荣获了国内外重要机构授予的包括公司治理、中小企业服务、私人银行、现金管理、托管、投行、养老金、国际业务、电子商务和企业社会责任等领域的多个专项奖。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投资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资产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QFII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清算处、核算处、监督稽核处等9个职能处室,在上海设有投资托管服务上海备份中心,共有员工220余人。自2007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2、主要人员情况

杨新丰,投资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广东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营运管理部,长期从事计划财务、会计结算、营运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纪伟,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南通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长期从事大客户的客户管理及服务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军红,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零售业务部、个人银行业务部、行长办公室,长期从事零售业务和个人存款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郑绍平,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投资部、委托代理部,长期从事客户服务、信贷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长期从事托管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QFII、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2013年12月31日,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349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中国建设银行自2009年至2012年连续四年被国际权威杂志《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获和讯网的中国“最佳资产托管银行”奖;境内权威经济媒体《每日经济观察》的“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优秀托管机构”奖。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投资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监督稽核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职权和能力。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投资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利用自行开发的“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基金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行例行监控,发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及交易对手等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3)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基金投资运作的合法合规性、投资独立性和风格显著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报送中国证监会。

(4)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人进行解释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公司以及本公司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

机构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21-22楼

法定代表人:钱文挥

成立时间:2005年8月4日

电话:(021)61055027

传真:(021)61055054

联系人:许野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

网址: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开户、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转换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网址: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

2、代销机构

(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电话:(010)66275654

传真:(010)66275654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109

联系人:邓炯鹏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4)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范一飞

电话:(021)68475888

传真:(021)68476111

联系人:张萍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888

网址:www.bankofshanghai.com

(5)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常振明

电话:(010)65557083

传真:(010)65550827

联系人:丰靖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6)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熟市新世纪大道5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熟市新世纪大道58号

法定代表人:宋建明

联系电话:(0512)52909128

传真:(0512)52909122

联系人:黄晓

客户服务电话:962000

网址:www.csrcbank.com

(7)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联系人:刘晨

客户服务电话: 10108998

网址:www.ebscn.com

(8)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电话:(010)8513058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魏明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9)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顾伟国

电话:(010)66568430

联系人:田薇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A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739

联系人:陈忠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www.cs.ecitic.com

(11)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电话:(021)54033888

联系人:李清怡

客户服务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www.sywg.com

(12)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13) 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29号迪凯银座22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29号迪凯银座22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电话:(0571)85776114

传真:(0571)85783771

联系人:李珊

客户服务电话:(0571)95548

网址:www.bigsun.com.cn

(14)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1507-1510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联系人:吴忠超

客户服务电话:(0532)96577

网址:www.zxwt.com.cn

(15)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建设路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宏源证券

法定代表人:冯戎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联系人:李巍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16)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752

联系人:吴阳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17)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电话:(0451)85863696

传真:(0451)82287211

联系人:张背北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2288

网址:www.jhzq.com.cn

(18)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金立群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8065

联系人:罗春蓉、武明明

网址:www.cicc.com.cn

(19)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1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15层

法定代表人:程宜荪

电话:(010)58328112

传真:(010)58328740

联系人:牟冲

客户服务电话:400-887-8827

网址:www.ubssecurities.com

(20)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电话:(0755)83516289

传真:(0755)83516199

联系人:匡婷

客户服务电话:(0755)33680000,400-6666-888

网址:www.cc168.com.cn

(21)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电话:(028)86690126

传真:(028)86690126

联系人:金喆

客户服务电话:400-6600-109

网址:www.gjzq.com.cn

(22)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

法定代表人:杜庆平

电话:(022)28451861

传真:(022)28451892

联系人:王兆权

客户服务电话: 400-651-5988

网址:www.bhzq.com

(23)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联系人:唐静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24)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西南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余维佳

电话:(023)63786141

传真:(023)63786212

联系人:张煜

客户服务电话:400-809-6096

网址:www.swsc.com.cn

(25)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21层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04、18层至21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电话:(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

联系人:刘毅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008

网址:www.china-invs.cn

(26)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法定代表人:宋德清

电话:(010)58568235

传真:(010)58568062

联系人:黄恒

客户服务电话:(010)58568118

网址:www.hrsec.com.cn

(27)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5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电话:(010)66045529

传真:(010)66045518

联系人:尹伶

客户服务电话:(010)66045678

网址:http://www.txsec.com,www.jjm.com.cn

(28)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2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电话:(0571)28829790,(021)60897869

传真:(0571)26698533

联系人:周嬿旻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29)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755)33227953

传真:(0755)82080798

联系人:汤素娅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www.jjmmw.com

(30)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电话:(021)20691835

传真:(021)20691861

联系人:单丙烨

客户服务电话:400-089-1289

网址:www.erichfund.com

(31)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传真:(021)68596916

联系人:薛年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32)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C栋 2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电话:(021)38600735

传真:(021)38509777

联系人:方成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33)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电话:(021)20835789

传真:(021)20835879

联系人:周轶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网址:http://licaike.hexun.com/

(34)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10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电话:(021)54509998

传真:(021)64385308

联系人:潘世友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35)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幢1号9层1008-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幢1号9层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电话:(010)57418829

传真:(010)57569671

联系人: 魏争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5095

网址:www.niuji.net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电话:(010)59378839

传真:(010)59378907

联系人:朱立元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黎明

经办律师:吕红、黎明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首席合伙人:杨绍信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沈兆杰

经办注册会计师:汪棣、沈兆杰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交银施罗德定期支付月月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精选具有较高息票率的债券,以获取稳定的债息收入,并通过适当参与股票市场,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80%,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及可分离转债、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债券回购等金融工具;对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其中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的研究优势,将严谨、规范化的基本面研究分析与积极主动的投资风格相结合,在分析和判断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和金融市场运行趋势的基础上,自上而下决定债券组合久期、期限结构配置及债券类别配置;同时在严谨深入的信用分析基础上,综合考量企业债券的信用评级以及各类债券的流动性、供求关系和收益率水平等,自下而上地精选具有较高息票率的个券。同时,本基金深度关注股票、权证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的运行状况与相应风险收益特征,在严格控制基金资产运作风险的基础上,把握投资机会。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在分析和判断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的基础上,并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资产配置范围内以投资时钟理论为指导,通过对经济周期所处的发展阶段及其趋势的分析和判断以及不同资产类别的预期表现,对基金资产配置进行动态调整,在有效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基础上,提高基金资产风险调整后收益。

2、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的研究优势,将规范化的基本面研究、严谨的信用分析与积极主动的投资风格相结合,在分析和判断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和金融市场运行趋势的基础上,自上而下决定债券组合久期及债券类属配置;在严谨深入的信用分析基础上,综合考量信用债券的信用评级,以及各类债券的流动性、供求关系和收益率水平等,自下而上地精选个券。

(1)久期管理策略

在全球经济的框架下,本基金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运行趋势及其引致的财政货币政策变化做出判断,密切跟踪CPI、PPI、汇率、M2等利率敏感指标,运用数量化工具,对未来市场利率趋势进行分析与预测,并据此确定合理的债券组合目标久期,通过合理的久期控制实现对利率风险的有效管理。

(2)债券的类属配置

本基金定性和定量地分析不同类属债券类资产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其经风险调整后的收益率水平或盈利能力,通过比较或合理预期不同类属债券类资产的风险与收益率变化,确定并动态地调整不同类属债券类资产间的配置比例。

(3)收益率曲线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预期收益率曲线形态变化来调整投资组合的头寸。

在考察收益率曲线的基础上,本基金将确定采用子弹策略、哑铃策略或梯形策略等,以从收益率曲线的形变中获利。一般而言,当收益率曲线变陡时,将采用子弹策略;当收益率曲线变平时,将采用哑铃策略;在预期收益率曲线不变或平行移动时,则采用梯形策略。

(4)杠杆放大策略

当回购利率低于债券收益率时,本基金将实施正回购融入资金并投资于信用债券等可投资标的,从而获取收益率超出回购资金成本(即回购利率)的套利价值。

(5)信用债券投资策略

信用债券同时承载了利率风险与信用风险,而信用风险对信用债券表现的影响胜于利率风险。具体而言,本基金信用债券的投资遵循以下流程:

①信用债券研究

信用分析师通过系统的案头研究、走访发行主体、咨询发行中介等各种形式,“自上而下”地分析宏观经济运行趋势、行业(或产业)经济前景,“自下而上”地分析发行主体的发展前景、偿债能力、国家信用支撑等。通过交银施罗德的信用债券信用评级指标体系,对信用债券进行信用评级,并在信用评级的基础上,建立本基金的信用债券池。

②信用债券投资

本基金从信用债券池中精选债券构建信用债券投资组合,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a.信用债券信用评级的变化。

b.不同信用等级的信用债券,以及同一信用等级不同标的债券之间的信用利差变化。

(6)资产支持证券(含资产收益计划)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宏观经济、提前偿还率、资产池结构及资产池资产所在行业景气变化等因素的研究,预测资产池未来现金流变化;研究标的证券发行条款,预测提前偿还率变化对标的证券的久期与收益率的影响,同时密切关注流动性对标的证券收益率的影响。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和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情况下,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风险调整后的收益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7)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

可转换债券是兼具股性和债性双重特征的投资品种。本基金对于可转换债券股性的研究将依托于公司投研团队对标的股票的研究,在此基础上量化投资部利用可转换债券定价模型,充分考虑转债发行后目标转债标的股票股价波动率可能出现的变化,对目标转债的股性进行合理定价。对于可转换债券债性的研究,本基金将引进公司信用债券信用评级指标体系,对可转换债券的发行主体及标的债券进行信用评级,并在信用评级的基础上对其进行合理定价。通过对标的转债股性与债性的合理定价,力求寻找出被市场低估的品种,构建本基金可转换债券的投资组合。

3、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前提下适度参与股票资产投资。本基金将综合运用交银施罗德股票研究分析方法和其它投资分析工具,充分发挥研究团队主动选股优势,自下而上精选具有投资潜力的股票构建投资组合。具体而言,本基金股票投资策略包括新股投资策略和股票二级市场投资策略。

(1)股票二级市场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运用交银施罗德股票研究分析方法等投资分析工具,在把握宏观经济运行趋势和股票市场行业轮动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公司股票研究团队“自下而上”的主动选股能力,从有着良好增长前景的行业中精选具有投资潜力的股票构建投资组合,有效提升基金的整体收益。

(2)新股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分析影响股票一级市场资金面的相关市场风险收益特征的变化、股票发行政策取向,预测新股一级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同时在研究建议的基础上,本基金预测拟申购新股的中签率和收益率,确定合理规模的资金后精选个股,在控制组合波动性风险的前提下提升基金的收益水平。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90%×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1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并发布,其指数样本涵盖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商业银行债、地方企业债、中期票据以及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等14类券种,综合反映了债券市场整体价格和回报情况,是目前市场上较为权威的反映债券市场整体走势的基准指数之一。该指数合理、透明、公开,具有较好的市场接受度,作为衡量本基金债券投资部分业绩的比较基准,较为合适。

沪深300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并发布,指数样本覆盖了沪深两地大部分流通市值,成分股均为A股市场中代表性强且流动性高的主流投资股票, 能够反映中国证券市场股票价格变动的概貌和运行状况,适合作为本基金权益类资产投资的业绩比较基准。

考虑到本基金的投资比例及各投资对象价格的变动对基金净值的不同影响,本基金对上述两个基准指数按照目标资产配置比例分配权重,作为综合衡量本基金投资业绩的比较基准。

如果上述基准指数停止计算编制或更改名称,或者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又或者市场推出更具权威、且更能够表征本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指数,则本基金管理人可与本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调整或变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中等风险的品种,其长期平均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7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期为2014年4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师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受到公开谴责和处罚。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其他资产构成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14年6月30日,所载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师审计。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交银定期支付月月丰债券A:

(2)交银定期支付月月丰债券C: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交银施罗德定期支付月月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3年8月13日至2014年6月30日)

(1)交银定期支付月月丰债券A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8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报告期期末,本基金运作时间未满一年。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6个月。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2)交银定期支付月月丰债券C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8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报告期期末,本基金运作时间未满一年。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6个月。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本基金从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7%÷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托管人协商解决。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托管人协商解决。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4%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4%÷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托管人协商解决。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推广、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2、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A类和C类基金份额。投资人申购A类基金份额支付申购费用,申购C类基金份额不支付申购费用,而是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A类基金份额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投资人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持有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2)申购份额的计算

1)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

申购总金额=申请总金额

净申购金额=申购总金额/(1+申购费率)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费用的申购,净申购金额=申购总金额-固定申购费用金额)

申购费用=申购总金额-净申购金额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费用的申购,申购费用=固定申购费用金额)

申购份额=(申购总金额-申购费用)/ T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

例三:某投资人投资40,000元申购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非网上交易),假设申购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40元,申购费率为0.8%,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总金额=40,000元

净申购金额=40,000/(1+0.8%)=39,682.54元

申购费用=40,000-39,682.54=317.46元

申购份额=(40,000-317.46)/1.040=38,156.29份

2)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

投资人选择申购C类基金份额,则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申购总金额=申请总金额

申购份额=申购总金额/T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

例四:某投资人投资100,000元申购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40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份额=100,000/1.040=96,153.85份

即:投资者投资100,000元申购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40元,则其可得到96,153.85份C类基金份额。

(3)赎回费

投资人赎回A类基金份额收取赎回费用,该费用随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间递减,赎回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赎回费用,而是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A类基金份额赎回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上表中的“年”指的是365个自然日。

(4)赎回金额的计算

1)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

赎回费用=赎回份额×T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T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用

例五:某投资人赎回认购(申购)持有的10,000份A类基金份额,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1%,假设赎回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是1.016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费用 = 10,000×1.016×0.1% = 10.16元

赎回金额 = 10,000×1.016-10.16 = 10,149.84元

即:投资人赎回本基金10,000份A类基金份额,假设赎回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是1.016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10,149.84元。

2)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

投资人赎回C类基金份额,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金额=赎回份数×赎回当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

例六:某投资人赎回100,000份C类基金份额,假设赎回当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是1.250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金额=100,000×1.250=125,000 元

即:投资人赎回100,000份C类基金份额,假设赎回当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是1.25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125,000元。

(5)转换费

1)每笔基金转换视为一笔赎回和一笔申购,基金转换费用相应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及转出、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2)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按照各基金最新的更新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规定的赎回费率和计费方式收取,赎回费用的25%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3)前端收费模式下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

从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或前端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前端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收取前端申购补差费用;从前端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前端申购费用低的基金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转换,不收取前端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原则上按照转出确认金额对应分档的转入基金前端申购费率减去转出基金前端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按照转出确认金额分档,并随着转出确认金额递减。

4)后端收费模式下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

从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或后端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后端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不收取后端申购补差费用,但转入的基金份额赎回的时候需全额收取转入基金的后端申购费;从后端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后端申购费用低的基金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转换,收取后端申购补差费用,且转入的基金份额赎回的时候需全额收取转入基金的后端申购费。后端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出份额持有时间对应分档的转出基金后端申购费率减去转入基金后端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

5)网上直销的申购补差费率优惠

为更好服务投资者,本基金管理人已开通基金网上直销业务,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其中部分转换业务可享受转换费率优惠,优惠费率只适用于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用,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无优惠。可通过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的转换业务范围及转换费率优惠的具体情况请参阅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具体转换费率水平请参见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列示的相关转换费率表或相关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对上述收费方式和费率进行调整,并应于调整后的收费方式和费率在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

(6)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1)前端收费模式下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及举例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的基金份额×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转出确认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转出基金的赎回费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转入确认金额×对应的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1+对应的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补差费用的,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固定金额的申购补差费)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转入确认金额-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A)/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

A为货币市场基金转出的基金份额按比例结转的账户当前累计待支付收益(仅限转出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的情形,否则A为0)。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的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误差部分归基金财产。

例一:某投资者持有交银趋势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100,000份,持有期半年,转换申请当日交银趋势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10元,交银成长的基金份额净值为2.2700元。若该投资者将100,000份交银趋势前端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成长前端基金份额,则转入交银成长确认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1.010=101,000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101,000×0.5%=505元

转入确认金额=101,000-505=100,495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00,495×0/(1+0)=0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00,495-0)/2.2700=44,270.93份

例二:某投资者持有交银增利A类基金份额1,000,000份,持有期一年半,转换申请当日交银增利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200元,交银趋势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10元。若该投资者将1,000,000份交银增利A类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趋势前端基金份额(非网上交易),则转入交银趋势确认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0×1.0200=1,020,000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1,020,000×0.05%=510元

转入确认金额=1,020,000-510=1,019,490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019,490×0.5%/(1+0.5%)=5,072.09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019,490-5,072.09)/1.010=1,004,374.17份

例三:某投资者持有交银增利C 类基金份额100,000份,转换申请当日交银增利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2500元,交银精选的基金份额净值为2.2700元。若该投资者将100,000份交银增利C类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精选前端基金份额(非网上交易),则转入交银精选确认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1.2500=125,000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0元

转入确认金额=125,000-0=125,000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25,000×1.5%/(1+1.5%)=1,847.29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25,000-1,847.29)/2.2700=54,252.30份

例四:某投资者持有交银货币A级基金份额100,000份,该100,000份基金份额未结转的待支付收益为61.52元,转换申请当日交银增利A/B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2700元,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元。若该投资者将100,000份交银货币A级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增利A类基金份额(非网上交易),则转入确认的交银增利A类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1.00=100,000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0元

转入确认金额=100,000-0=100,000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00,000×0.8%/(1+0.8%)=793.65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00,000-793.65+61.52)/1.2700=78,163.68份

2)后端收费模式下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及举例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的基金份额×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转出确认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转出基金的赎回费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转入确认金额×对应的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转入确认金额-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A)/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

A为货币市场基金转出的基金份额按比例结转的账户当前累计待支付收益(仅限转出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的情形,否则A为0)。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的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误差部分归基金财产。

例五:某投资者持有交银主题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100,000份,持有期一年半,转换申请当日交银主题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500元,交银稳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2.2700元。若该投资者将100,000份交银主题后端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稳健后端基金份额,则转入交银稳健确认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1.250=125,000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125,000×0.2%=250元

转入确认金额=125,000-250=124,750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24,750×0=0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24,750-0)/2.2700=54,955.95份

例六:某投资者持有交银先锋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100,000份,持有期一年半,转换申请当日交银先锋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500元,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元。若该投资者将100,000份交银先锋后端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货币,则转入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1.250=125,000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125,000×0.2%=250元

转入确认金额=125,000-250=124,750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24,750×1.2%=1497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24,750-1497)/1.00=123,253.00份

例七:某投资者持有交银蓝筹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100,000份,持有期三年半,转换申请当日交银蓝筹的基金份额净值为0.8500元,交银增利B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若该投资者将100,000份交银蓝筹后端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增利B类基金份额,则转入交银增利B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0.850=85,000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85,000×0=0元

转入确认金额=85,000-0=85,000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85,000×0.2%=170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85,000-170)/1.0500=80,790.48份

例八:某投资者持有交银货币A级基金份额100,000份,该100,000份基金份额未结转的待支付收益为61.52元,转换申请当日交银增利B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2700元,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元。若该投资者将100,000份交银货币A级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增利B类基金份额,则转入确认的交银增利B类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1.00=100,000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0元

转入确认金额=100,000-0=100,000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00,000×0=0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00,000-0+61.52)/1.2700=78,788.60份

(7)网上直销的有关费率

本基金管理人已开通基金网上直销业务,个人投资者可以直接通过本公司网站的“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开户和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等业务。通过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个人投资者将享受前端申购费率优惠,通过网上直销交易平台进行基金转换,从各基金招募说明书所载的零申购费率的基金转换入非零申购费率的基金,转出与转入基金的前端申购补差费率将享受优惠,其他费率标准不变。具体优惠费率请参见公司网站列示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费率表或相关公告。

本公司基金网上直销业务已开通的银行卡及各银行卡交易金额限额请参阅本公司网站。

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申购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0元(含),单笔定期定额投资最低金额为100元(含),不受网上直销日常申购的最低金额限制;单笔转换份额不得低于100份,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其它基金,单笔转换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

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业务情况调整上述交易费用和限额要求,并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提前进行公告。

(8)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9)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投资人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投资人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转换费率。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和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率等相关费率。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和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总体更新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的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一)更新了“重要提示”中相关内容。

(二)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中相关内容。

(三)更新了“四、基金托管人”中相关内容。

(四)更新了“五、相关服务机构”中相关内容。

(五)更新了“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相关内容。

(六)更新了“九、基金的转换”中相关内容。

(七)更新了“十一、基金的投资”中“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相关内容,数据截止到2014年6月30日。

(八)更新了“十二、基金的业绩”中相关内容,数据截止到2014年6月30日。

(九)更新了“二十二、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中相关内容。

(十)更新了“二十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中相关内容。

(十一)更新了“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中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期间,涉及本基金的相关信息披露。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七日

股东名称股权比例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使用全称或其简称“交通银行”)65%
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0%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

序号项目金额(元)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权益投资2,984,006.481.66
 其中:股票2,984,006.481.66
2固定收益投资160,339,452.5089.12
 其中:债券160,339,452.5089.12
 资产支持证券--
3贵金属投资--
4金融衍生品投资--
5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13,210,322.157.34
7其他资产3,379,418.601.88
8合计179,913,199.73100.00

代码行业类别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农、林、牧、渔业--
B采矿业--
C制造业2,350,606.482.05
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E建筑业--
F批发和零售业381,700.000.33
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H住宿和餐饮业--
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J金融业--
K房地产业251,700.000.22
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O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P教育--
Q卫生和社会工作--
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S综合--
 合计2,984,006.482.60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数量(股)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000768中航飞机65,000684,450.000.60
2600104上汽集团35,000535,500.000.47
3300005探路者26,992416,756.480.36
4600694大商股份10,000255,300.000.22
5600340华夏幸福10,000251,700.000.22
6600894广日股份20,000220,600.000.19
7300137先河环保10,000208,600.000.18
8601933永辉超市20,000126,400.000.11
9000970中科三环10,000118,800.000.10
10600271航天信息5,000104,350.000.09

序号债券品种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国家债券--
2央行票据--
3金融债券8,036,000.007.00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8,036,000.007.00
4企业债券44,287,000.0038.59
5企业短期融资券10,079,000.008.78
6中期票据80,348,000.0070.01
7可转债17,589,452.5015.33
8其他--
9合计160,339,452.50139.72

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数量(张)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118018711京谷财债100,00010,703,000.009.33
210145300314深茂业MTN001100,00010,234,000.008.92
310136100613太仓水MTN001100,00010,205,000.008.89
411219814欧菲债100,00010,200,000.008.89
5118211311京煤MTN1100,00010,158,000.008.85

序号名称金额(元)
1存出保证金17,157.56
2应收证券清算款-
3应收股利-
4应收利息3,344,623.81
5应收申购款17,637.23
6其他应收款-
7待摊费用-
8其他-
9合计3,379,418.60

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113003重工转债4,985,284.004.34
2113005平安转债4,379,620.003.82
3110024隧道转债3,652,415.003.18
4113001中行转债1,947,242.701.70
5110023民生转债828,704.000.72
6110020南山转债804,988.800.70
7110016川投转债645,650.000.56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1300137先河环保208,600.000.18重大事项

阶段净值增长率①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
过去三个月4.00%0.12%2.28%0.12%1.72%0.00%
2014年度上半年5.02%0.11%2.95%0.13%2.07%-0.02%
2013年度(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1.50%0.05%-3.41%0.15%4.91%-0.10%

阶段净值增长率①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
过去三个月3.91%0.11%2.28%0.12%1.63%-0.01%
2014年度上半年4.73%0.10%2.95%0.13%1.78%-0.03%
2013年度(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1.40%0.05%-3.41%0.15%4.81%-0.10%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A类基金份额前端申购费率
50万元以下0.8%
50万元(含)至100万元0.6%
100万元(含)至200万元0.5%
200万元(含)至500万元0.3%
500万元以上(含500万)每笔交易1000元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赎回费率
1年以内(含)0.1%
1年—2年(含)0.05%
2年以上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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