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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9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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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 A股600806 证券简称:昆明机床 公告编号:临2014-042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新增、修改、否决提案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4年9月26日上午9:30时在中国云南省昆明市茨坝路23号本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

(二)本次股东大会举行之日,公司总股本531,081,103股,其中A股390,186,291股,占总股本的73.47%,H股140,894,812股,占总股本的26.53%。于股东大会日期,赋予股东权利出席股东大会并于会上就3项提案投赞成票或反对票之股份总数为531,081,103股。于股东大会日期,有权出席但只可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反对任何或所有决议案之股份总数为零。

本次股东大会的A、H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8月27日,截至9月5日下午17:00时公司收到的回复计算,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05,711,587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7.56%股。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 A 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A 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9月26日 9:30-11:30 及 13:00-15:00。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为12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73,093,610股,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为32.59%: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
其中:内资股股东人数(有外资股公司适用)2
外资股股东人数(有外资股公司适用)0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71,830,959
其中:内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A股)171,830,959
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股)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32.35%
其中:内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A股)32.35%
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H股)0
二、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10
其中:内资股股东人数(A股)10
外资股股东人数(H股)0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股)1,262,651
其中:内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数(A股)1,262,651
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数(H股)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24%
其中:内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A股)0.24%
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H股)0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股东大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公司股东代表、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相关的中介机构—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代表及云南勤业律师事务所的代表出席了现场会议。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董事王兴、张涛、张泽顺出席会议,其他董事因公请假。

监事邵里出席会议,其他监事因公请假。

董事会秘书罗涛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因公请假。

(五)计票、监票情况

云南勤业律师事务所刘和毕律师及本公司A股股东代表张涛先生获聘为本次股东大会计票人;公司监事邵里先生、公司核数师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聘为本次股东大会监票人。

附注.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工作范围:本公司的投票结果须由执业会计师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核查,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工作只限于应本公司要求执行的若干程序,以确定本公司编制的投票结果概要是否与由本公司收集并向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的投票表格相符。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此执行的工作并不构成按照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核数准则》、《香港审阅准则》或《香港其它鉴证业务准则》进行的审计鉴证工作,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也不会针对与法律解释或投票权有关的事宜作出任何审计鉴证方面的意见或提供咨询。

二、 提案审议情况

1、 提请批准2014年公司章程修正案-修改增加公司营业执照业务范围;

 赞成票数赞成比例%反对票数反对比例%弃权票数弃权比例%
全体股东172,906,31099.89187,3000.1100
A股股东172,906,31099.89187,3000.1100
H股股东000000

本提案获得通过。

2、 提请批准与关联方的日常持续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赞成票数赞成比例%反对票数反对比例%弃权票数弃权比例%
全体股东39,683,53699.53187,3000.4700
A股股东39,683,53699.53187,3000.4700
H股股东000000

本提案获得通过。

3、 提请批准关于通过以金融租赁方式向承租人销售产品授权事项的提案;

 赞成票数赞成比例%反对票数反对比例%弃权票数弃权比例%
全体股东172,906,31099.89187,3000.1100
A股股东172,906,31099.89187,3000.1100
H股股东000000

本提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云南勤业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由该所律师刘和毕、王长友出具了法律意见: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9月26日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 A股600806 证券简称:昆明机床 公告编号:临2014-043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提案公告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公司已于2014年9月11日发布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股权登记日:2014年9月30日

(三)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0月31日(星期五)上午9时30分

(四)会议方式: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现场会议地点:中国云南省昆明市茨坝路23号(公司注册地)本公司办公大楼二楼会议室。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10月31日(星期五)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及下午13时至15时。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已于2014年9月11日发布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其中包括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5项提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单独或合并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

近日公司收到第一大股东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25.08%)与第二大股东云南省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7.27%),向本公司董事会书面提交了12项临时提案,并提请公司召开的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提请批准王兴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2、提请批准张晓毅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3、提请批准高明辉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4、提请批准刘岩担任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5、提请批准刘海洁担任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6、提请批准常宝强担任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7、提请批准张涛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8、提请批准张泽顺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9、提请批准邵里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10、提请批准樊宏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11、提请批准蔡哲民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12、提请批准蒋晶瑛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三、除了上述增加的临时提案,于2014年9月11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列示完整的股东大会提案

1)原会议提案:

1、提请批准杨雄胜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2、提请批准陈富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独立会非执行董事;

3、提请批准唐春胜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4、提请批准刘强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5、提请批准第八届董事会、监事会董、监事津贴标准:

职务第八届津贴标准(税后)
董事长6000元/月
副董事长5000元/月
境外独立董事14000元/月
境内独立董事10000元/月
其余董事4000元/月
监事会主席4000元/月
监事3000元/月

2)新增普通决议案

1、提请批准王兴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2、提请批准张晓毅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3、提请批准高明辉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4、提请批准刘岩担任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5、提请批准刘海洁担任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6、提请批准常宝强担任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7、提请批准张涛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8、提请批准张泽顺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9、提请批准邵里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10、提请批准樊宏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11、提请批准蔡哲民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12、提请批准蒋晶瑛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五、董事候选人简历

1. 王兴,男,出生于1965年,1989年毕业于哈尔滨理工大学审计专业;目前就读于东北财经大学,MPACC在读。1989年,任职于沈阳第一机床厂审计监察处;1996年初,任职于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1996年任职于沈阳第三机床厂破产清算小组;2001年1月,任职于中捷机床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2003年末,任职于沈阳数控机床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2006年起任沈阳机床(集团)昆明有限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2007年3月至今任职于云南CY集团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自2007年3月23日担任本公司董事。2011年7月28日担任本公司董事长。本届董事任期到2017年10月31日。

2. 张晓毅,男,1964年4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执行董事、党委副书记。1985年进入昆明机床厂,长期从事机床设计和技术管理工作。曾任本公司技术中心副主任、主任、总经理助理、总工程师、副总经理、总经理。2008年4月29日至2013年5月任本公司总经理。自2008年10月31起担任本公司董事,本届董事任期到2017年10月31日。

3. 高明辉, 男,1963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学士学位。现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党委书记。1988年毕业于东北大学机械系,先后任沈阳第一机床厂研究所设计员、副所长、所长,沈阳第一机床厂副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2002年1月起,兼任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04年8月任云南机床厂董事长(后2006年更名为云南CY集团有限公司),2006年起任沈阳机床(集团)昆明有限公司董事长,2006年10月30日起担任本公司董事,2007年10月23日~2008年4月29日兼任本公司总经理,2006年12月30~2011年7月28日任本公司董事长。本届董事任期到2017年10月31日。

4. 刘岩,男,1964年9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1980年12月参加工作。2008年9月任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中捷钻镗床厂总经理、党委书记;2011年8月兼任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特别助理、富士康合资项目负责人; 2012年10月任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特别助理;2013年2月任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7月至今任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高级副总裁兼COO、副总经理。本届董事任期到2017年10月31日。

5. 刘海洁,女,1966年1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1989年7月参加工作。2006年2月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长;2009年7月任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法律顾问;2013年7月至今任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高级副总裁兼CLO、总法律顾问、董事会秘书、法律事务部部长。本届董事任期到2017年10月31日。

6. 常宝强,男,1966年出生,毕业于哈尔滨科技大学精密机械制造设备及工艺专业,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现任本公司总经理。1988年参加工作,历任沈阳第三机床厂设计员,沈阳机床技术中心主任设计师,沈阳数控机床厂副总工程师,沈阳数控机床有限责任公司开发部部长、制造部部长、副总经理,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本部部长,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制造统筹部部长、制造统筹本部部长、制造和保障部部长,沈阳第一机床厂副总经理,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沈一车床厂总经理、党委书记。自2013年3月起担任本公司总经理,本届董事任期到2017年10月31日。

7. 张涛,男,1970年6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工程师。1991年毕业于云南工学院建筑工程系城市道路与桥梁专业,1991年7月~1993年12月任职成都铁路局昆明铁路第二工务大修队,技术员、助理工程师;1993年12月至1996年5月任昆明铁路局办公室秘书;1996年5月~2004年6月就职云南广大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任副主任、主任兼工会副主席;2004年6月~2008年3月就职滇西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任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副总工程师;2008年3月~至今就职云南省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任投资部总经理。自2008年10月31起担任本公司董事,2014年3月18日起任副董事长,本届董事任期到2017年10月31日。

8. 张泽顺,男,汉族,1979年6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现任本公司执行董事、财务总监。2002年毕业于江西理工大学会计学审计专业。2002年8月~2004年7月任职于云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审计员;2004年7月~2007年7月云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主管、财务经理;2007年7月~2007年10月就职于云南省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业务发展部;2007年10月至今就职于云南国资昆明经开区产业开发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任财务部经理。自2014年3月18起担任本公司董事,本届董事任期到2017年10月31日。

六、监事候选人简历

9. 邵里,男、汉族、1958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副研究员。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监事会主席。1982年3月进入昆明市二轻局工作,任办公室副主任;1987年5月进入中共昆明市委宣传部工作,任办公室主任、部长助理;1992年12月起任昆明市政府研究中心副主任;2000年6月至中共云南省企业工委工作,先后任办公室副主任、研究室主任; 2003年2月在云南省国资委工作,任政策法规处处长;2007年10月至今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自2008年10月31起担任本公司监事,本届监事任期到2017年10月31日。

10. 樊宏,男,1963年6月出生,本科,经济师。1987年毕业于江西财经学院财政专业,1987年7月~1992年9月就职于云南省财政厅;1992年8月至2005年2月任云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部门主任;2005年2月~至今就职云南省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先后任委托管理部门经理,风险控制部、政策法规部部门经理、总裁助理,2011年8月任云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董事长。自2008年10月31起担任本公司监事,本届监事任期到2017年10月31日。

11. 蔡哲民,男,1962年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工程师,现任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战略规划总部部长。1981年参加工作,1996年进入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历任技术部、生产部、实施办、规划本部员工,2007年至2008年任规划本部部长,2008年至2009年任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规划工程部部长,2009起任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战略规划总部部长。本届监事任期到2017年10月31日。

12. 蒋晶瑛,女,1977年6月出生,硕士研究生。2002年3月参加工作,历任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会计,沈阳第一机厂财务部预算、核算室主任。2008年6月任沈阳机床银丰铸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11月任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沈一车床厂 副总经理;2013年7月至今任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部部长。本届监事任期到2017年10月31日。

七、备查文件:

1、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推荐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监事会候选人的提名函;

2、云南省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推荐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监事会候选人的提名函;

特此公告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9月26日

附件:

(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补充代理人委托书;

(二)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说明。

附件1:股东大会补充代理人委托书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代理人委托书

本委托书代表的股份数目(附注1)_________________本人(附注2)______________地址 ____________持有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股票A股___________股,H股_________股(附注3) ,为本公司的股东。

本人委任大会主席或_______先生(女士)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 (附注4) 为本人的代表,代表本人出席于2014年10月31日 (星期五)上午9时30分在中国云南省昆明市茨坝路23号(公司注册地)本公司办公大楼二楼会议室举行的2014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该大会代表本人依照下列指示(赞成、反对、弃权,附注5)就股东大会公告所列的以下决议案投票,如无作出指示,则由本人的代表酌情决定投票。

序号新增普通决议案赞成反对弃权
1提请批准王兴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2提请批准张晓毅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3提请批准高明辉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4提请批准刘岩担任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5提请批准刘海洁担任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6提请批准常宝强担任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7提请批准张涛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8提请批准张泽顺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9提请批准邵里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10提请批准樊宏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11提请批准蔡哲民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12提请批准蒋晶瑛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本人:______________

日期:2014年____月____日签署(附注6)

附注1:请填上与本委托书有关的A股及H股总股数,如未填上数目,则本委托书所代表的股份数目将被按视为以您名义登记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附注2:请用正楷填写股东全名及地址。

附注3:请分別填上实际持有本公司的A股及H股各自的总股数。

附注4:如欲委派大会主席以外的人士为代表,请将“大会主席”的字样划去,并在空格内填上您所委托的代表的姓名及地址,股东可委任一位或多位代表出席及投票,受委托代表无须为本公司股东。

附注5:您如欲对某项议案投赞成票,请在“赞成”栏内填上“√”号;如欲对某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填上“√”号;如欲对某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填上“√”号。若无任何指示,受委托代表可自行酌情投票。

附注6:本委托书必须由您或您书面授权的人士签署,如委托股东为法人,则委托书须加盖法人印章或由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的人士签署,本附注所述授权书均须公证。

公司将根据上述“赞成”、“反对”、“弃权”之明确票数,包含计算在议案表决结果的分母中;若没有明确票数,则不计算在议案表决结果的分母中。

附注7:就内资股持有人而言,本委托书连同附注6中所述的授权书,最迟须于股东大会开始时间之前24小时(即2014年10月30日上午9时30分之前)邮寄或传真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310室)。就H股持有人而言,本委托书连同附注6中所述的授权书必须同一时间内交回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54楼,方始有效。

附注8:股东代理人代表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时须出示已填妥及签署的本股东代理人委托书及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附注9:本股东代理人委托书以一式两份填写。其中一份应依据附注7的指示送达本公司,另一份则依据附注8的指示于股东大会出示。

本公司注册地址:中国云南省昆明市茨坝路23号,邮政编码:650203

联系电话:0086-871-66166612或0086-871-66166623

传真:0086-871-66166623或0086-871-66166288

联系人:罗涛先生、王碧辉女士

附件3: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说明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投票日期:2014年10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交所新股申购操作。

总提案数:17个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投票简称表决事项数量投票股东
738806昆机投票17A股股东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议案序号内容申报价格同意反对弃权
1-17号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17项提案99.00元1股2股3股

2、分项表决方法: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委托价格
1提请批准杨雄胜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1.00
2提请批准陈富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独立会非执行董事;2.00
3提请批准唐春胜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3.00
4提请批准刘强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4.00
5提请批准第八届董事会、监事会董、监事津贴标准;5.00
6提请批准王兴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6.00
7提请批准张晓毅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7.00
8提请批准高明辉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8.00
9提请批准刘岩担任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9.00
10提请批准刘海洁担任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10.00
11提请批准常宝强担任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11.00
12提请批准张涛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12.00
13提请批准张泽顺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13.00
14提请批准邵里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14.00
15提请批准樊宏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15.00
16提请批准蔡哲民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16.00
17提请批准蒋晶瑛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17.00

(三)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 2014年9月30日 A 股收市后,持有公司A 股(股票代码600806)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806买入99.00元1股

(二)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提请批准杨雄胜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608买入1.00元1股

(三)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提请批准杨雄胜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608买入1.00元2股

(四)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提请批准杨雄胜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608买入1.00元3股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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