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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9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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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14-032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4年9月26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下午14:30在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北清路8号三一产业园综合楼一号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61人,代表股份 483279635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3.45%。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6人,代表股份483138715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3.43%。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5人,代表股份 140919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2%。

 (三)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梁稳根先生主持。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董事向文波先生、梁在中先生、蒋民生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翟宪先生、姚川大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肖友良先生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4832586456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反对票745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弃权票135397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所属企业境外上市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4832638153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反对票1462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弃权票12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

 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中小投资者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低于5%的股东):同意55484254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反对146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3%;弃权1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朱志怡、廖青云律师出席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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