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8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现就事后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对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中部分事项做更正披露如下:
一、第二节.七.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表中“按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总金额预计的,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履行情况(如有)”:将“无”更正为“实际履行均在预计额度内”。
二、第四节.二.1.主营业务分析中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表中“变动原因”项、第九节.十六.4.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的异常情况及原因的“备注”项中,所有“本期新增合并武汉耀华安全玻璃有限公司”,统一更正为“本期数据包含武汉耀华安全玻璃有限公司数据”。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后)》。
此次更正公告对公司已披露信息内容不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对由此给投资者及报告使用人造成的不便表示歉意。
特此公告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