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4年09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通部分
银行卡网上交易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为向广大投资者提供更好的服务,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2014年9月29日起开通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易购通-中国建设银行、易购通-中国银行、易购通-光大银行网上交易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网上交易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的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一、适用基金

 国寿安保货币A、国寿安保货币B、国寿安保沪深300、国寿安保尊享债券基金A、国寿安保尊享债券基金C。

 二、适用投资者范围

 适用于持有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光大银行银行卡,并已开通本公司网上交易业务的个人投资者。

 三、开通时间

 2014年9月29日。

 四、申请方式

 持有上述银行卡的投资者,在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开立基金账户后,登录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绑定以上银行卡(若已绑定则无需再次操作),签订《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协议》,即可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五、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与本公司约定每个扣款周期固定扣款金额。目前,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每个扣款周期的扣款金额最低为100元人民币(含100元)。

 六、扣款方式

 投资者选择网上交易的交易账户绑定的银行卡为指定扣款银行卡。

 投资者与本公司约定每个扣款周期(每周、每双周、每月)的扣款日期应遵循本公司的规定。每月29、30、31日不可以选择为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扣款日期。

 本公司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个扣款周期的约定扣款日和扣款金额扣款,若约定扣款日为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开放日进行扣款。

 投资者需至少在约定扣款日前一日在扣款银行卡内备足资金,如因账户资金不足,或因网络故障、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从约定扣款日起连续3个工作日扣款不成功,则该期定期定额申购失败,不予顺延,但不中断后续定额申购(已发生连续六期次扣款不成功且本公司决定终止的除外)。

 七、定期定额申购费率

 投资者使用网上交易账户绑定的银行卡,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定期定额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产品,根据基金招募说明书(及更新)或相关公告中规定的相应申购费率的四折计算申购费率,若优惠后的申购费率低于0.6%则按0.6%收取。

 若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或相关公告中规定的相应申购费率低于0.6%或适用于固定费用的,则执行其规定的申购费率或固定费用,不再享有上述费率优惠。

 本公司可根据有关规定对上述费率进行调整,并进行公告。

 八、交易确认

 每个扣款周期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网上交易定期定额申购申请日(T日),并以该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投资者可自T+2工作日起查询以上基金定期定额申购确认情况。

 九、解约

 投资者可在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主动终止网上交易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本公司的规定。

 投资者办理的交易账户撤销、基金账户销户等业务申请一经确认,投资者设置的所有的网上交易定期定额申购计划也将自动终止。

 若由于投资账户余额不足或账户状态异常等投资者自身原因导致连续六期扣款不成功,公司有权决定是否终止投资者的定期定额申购计划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重要提示

 (一)投资者办理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前,请登录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仔细阅读《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业务规则》、《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协议》等文件。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上述业务规则和协议为准。

 (二)本公司可根据业务需要对本业务进行改进或调整,并依据相关法规规定进行公告。

 (三)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sfunds.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9-258-258)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投资,注意基金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六日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通网上交易现金宝业务的公告

 为了方便投资者通过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投资本公司旗下的开放式基金,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将于2014年9月29日起开通网上交易现金宝业务。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释义

 现金宝业务是基于国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包括国寿安保货币A(基金代码000505)和国寿安保货币B(基金代码000506))的理财工具。现金宝业务适用于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的国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的申购、赎回,及国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与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之间的基金转换。未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不在此列,如有新基金开通转换业务,以相关公告为准。

 1、现金宝充值:实质为申购国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

 2、现金宝取现:实质为赎回国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

 3、现金宝余额支付:实质为从国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转换为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

 4、赎回到现金宝:实质为从投资者将要赎回的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转换为国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

 二、适用银行卡

 现金宝适用于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支持的所有银行卡。

 三、交易费率

 1、现金宝充值、现金宝取现,实质为申购、赎回国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国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申购、赎回费率为零。

 2、现金宝余额支付及赎回到现金宝涉及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包括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转出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两部分。基金转换费用的具体计算方式请参见《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业务规则》,并以本公司最新公告为准。

 四、重要提示

 (一)投资者办理本业务前,请登录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仔细阅读《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业务规则》、《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网上交易业务规则》等文件。未尽事宜请参照相关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本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和相关公告。

 (二)本公司可根据业务需要对该业务进行改进或调整,并依据相关法规规定进行公告。

 (三)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sfunds.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9-258-258)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投资,注意基金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六日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及网上交易系统暂停服务公告

 为了改善投资者操作体验,本公司网站www.gsfunds.com.cn及网上交易系统将于2014年9月26日18:00至2014年9月28日18:00进行升级,期间将暂停网站及网上交易系统服务。

 升级期间给投资者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六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