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9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987号),具体批复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40,557,300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复文件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联系方式如下:
1、发行人: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忠海
联系电话:023-63023656
联系传真:023-63023656
联系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春兰三路1号地矿大厦7楼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孙茂峰、钟铁锋
联系人:黄文雯
联系电话:021-68761105
联系传真:021-68762320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89号22层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