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法国巴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金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委托理财的本金余额为20,000万元。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美元LIBOR区间按日计息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36天和91天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办理了法国巴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的下列短期理财产品,本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产品名称 | 合作银行 | 理财金额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委托理财期限 |
美元LIBOR区间按日计息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 法国巴黎银行
(中国)有限公司 | 10,000.00 | 2014年
9月02日 | 2014年
10月08日 | 36天 |
美元LIBOR区间按日计息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 法国巴黎银行
(中国)有限公司 | 10,000.00 | 2014年
9月02日 | 2014年
12月02日 | 91天 |
合计 | - | 20,000.00 | - | - | - |
注:截止到本公告日,除上表所列短期理财产品外,公司在过去12个月没有与同一协议主体进行过委托理财以及与不同协议主体进行过委托理财相关的投资。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办理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二、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办理的银行理财产品交易对方为法国巴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产权、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说明
公司本次办理的银行理财产品期限分别为36天和91天,使用的资金为银行账户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办理的银行理财产品均不需要提供履约担保。公司与银行签订了理财产品协议。
(二)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办理理财产品的银行对理财业务管理规范,对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严格,公司委托理财着重考虑收益和风险是否匹配,把资金安全放在第一位,将及时关注委托理财资金的相关情况,确保理财资金到期收回。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于2014年9月25日对公司办理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通过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资金情况的多方面了解,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提升公司流动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流动资金办理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办理银行理财产品。
四、截止本公告日,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本金余额为20,000.00万元。
特此公告。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