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达集团”)的通知,升达集团已将原质押给开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800,000股和7,940,000股解除质押(共计12,7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8%,该质押事项详见公司2014年7月16日和2014年7月1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2014-051、2014-053号公告),并于2014年9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升达集团又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1,5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0%)质押给四川信托有限公司,为升达集团获得四川信托有限公司资金提供质押担保。上述股权质押登记相关手续已于2014年9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质押登记日为2014年9月23日,质押期限自2014年9月23日起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除质押为止。
目前,升达集团共持有公司股份214,438,8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33%。截止本公告日,升达集团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为119,004,6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55.50%,占公司总股本的18.50%。
特此公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