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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9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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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4-068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4年9月17日收到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熊星春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熊星春不再担任本公司任何职务。

 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14年9月25日补选了田月仙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附后),任期与第四届监事会一致。

 监事变更后,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田月仙女士:女,33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高中学历。自1999年7月高中毕业后就进入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先后在生产、销售部门工作。截止决议公告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拟聘的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况,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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