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盐化 公告编号:2014-041
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1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9月19日以书面及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14年9月25日以通讯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传真方式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延期换届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于2014年10月12日任期届满,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正在进行中,为保持相关工作的延续性,同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延期换届,同时,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亦相应顺延。延期后的换届选举工作将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完成后尽快完成。
在换届完成之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职责。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43)详见2014年9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向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作为贷款代理人、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等贷款人申请不超过1.2亿元二年期(到期可申请延期一年)流动资金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优化财务结构,调整银行贷款结构,长短结合,降低流动资金风险,同意公司向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作为贷款代理人、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等贷款人申请不超过1.2亿元的二年期(到期可申请延期一年)银团贷款,用于一般流动资金用途。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4-044)详见2014年9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九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盐化 公告编号:2014-042
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本公告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上述保证承担连带责任。
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201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9月19日以书面及邮件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于2014年9月25日以通讯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九人,实出席监事九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会议以传真方式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监事会延期换届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将于2014年10月12日任期届满,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正在进行中,为保持相关工作的延续性,同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延期换届。延期后的换届选举工作将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完成后尽快完成。
在换届完成之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全体成员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职责。
《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43)详见2014年9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九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盐化 公告编号:2014-043
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将于2014年10月12日任期届满,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正在进行中,为保持相关工作的延续性,经公司董事会201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公司监事会201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同时,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亦相应顺延。延期后的换届选举工作将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完成后尽快完成。 《公司董事会201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41)、《公司监事会201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42)详见2014年9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在换届完成之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九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盐化 公告编号:2014-044
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2014年9月25日,公司董事会201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4年10月14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4年10月14日(星期二)下午14:00时。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10月13日—2014年10月1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0月14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 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0月13日下午3:00至10月14日下午3: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6.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10月8日(星期三)。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昆明市春城路276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5、审议《关于董事会延期换届的议案》;
6、审议《关于监事会延期换届的议案》。
以上议案1-4已经公司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议案5已经公司董事会201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议案6已经公司监事会201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34)、《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详见2014年9月1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董事会201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41)、《公司监事会201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42)、《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43)详见2014年9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其中议案1、3需以特别决议通过;议案3对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对单独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符合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或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春城路276号;邮编:650200;传真号码:0871-63126346,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 2014年10月10日(上午8:30 -11:30,下午14:00 -17:00)。
3、登记地点: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 362053。
2.投票简称:盐化投票
3.投票时间:2014年10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盐化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委托价格(元) |
总议案 | 总议案 | 100 |
议案1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 | 1.00 |
议案2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0 |
议案3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3.00 |
议案4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 4.00 |
议案5 | 《关于董事会延期换届的议案》 | 5.00 |
议案6 | 《关于监事会延期换届的议案》 | 6.00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种类 | 委托数量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0月13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4年10月14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邹吉虎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春城路276号
联系电话:0871-63126346
传真: 0871-63126346
2、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201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监事会201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表决意见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议案1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 | | | |
议案2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议案3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 | |
议案4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
议案5 | 《关于董事会延期换届的议案》 | | | |
议案6 | 《关于监事会延期换届的议案》 | | | |
注: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项审议事项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
3.本授权委托书复印、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委托人: (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