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7月14日披露了《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重大事项,经申请,公司股票于2014年7月14日起连续停牌。2014年7月21日、7月28日、8月4日、8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公告》。8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延期复牌的公告》。8月20日、8月27日,9月3日,9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公告》。9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延期复牌的公告》。9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和交易对方以及各中介机构积极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相关工作,包括尽职调查、审计、资产评估、盈利预测等工作,并与交易对方就交易方案细节进行进一步完善和确认。因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及时公告并复牌。
特此公告。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