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94 证券简称:*ST国恒 公告编号:2014-073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9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9月22日以专人通知或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5人(含独立董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宋金球、刘斌、李书锋、杨春明、杨向东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刘斌先生主持。公司于2014年9月22日收到泰兴市力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兴力元”)《关于提请召开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函》,提请公司董事会同意召开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审阅了泰兴力元的函件,经讨论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同意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了《关于提请召开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函》,一致同意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及议案详见公司发布的《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4-074)。
表决结果:赞同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594 证券简称:*ST国恒 公告编号:2014-074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年10月13日
● 股权登记日:2014年9月30日
●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恒铁路”或“公司”)于2014年9月22日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泰兴市力元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召开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函》,函件认为:
泰兴市力元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恒铁路”或“公司”)18,0470,160股股份,占国恒铁路总股本的 12.08%,为国恒铁路第一大股东。
鉴于国恒铁路第八届董事会和第七届监事会已届满到期,为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实现公司规范运营,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恒铁路《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本股东以书面方式向国恒铁路董事会发出关于提请召开国恒铁路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请求,并提交关于国恒铁路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案。
现就有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股权登记日:2014年9月30日。
3、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5022号联合广场A座裙楼4楼汇商慧会议室。
4、会议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时间:2014年10月13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0月13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14年10月10日15:00 ,结束时间为2014年10月13日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1.1、《关于选举李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提案》;
1.2、《关于选举于臣家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提案》;
1.3、《关于选举邓小壮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提案》;
1.4、《关于选举刘湘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提案》。
2、《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提案》
2.1、《关于选举赵兵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提案》;
2.2、《关于选举胡国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提案》;
2.3、《关于选举俞辉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提案》。
3、《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提案》
3.1、《关于选举刘顺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提案》;
3.2、《关于选举尤明奇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提案》。
上述董、监事候选人简历、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候选人声明附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提案1、提案2、提案3子提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所谓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 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其中提案1-3中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股东代表监事实行分开投票。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有权取得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拟选非独立董事人数(4)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有权取得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拟选独立董事人数(3)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时,每位股东有权取得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拟选监事人数(2)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监事候选人。
三、出席会议对象
1、2014年9月30日下午股票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本公司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3、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能证明法人代表资格的有效证件或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4年10月13日9:30――14: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5022号联合广场A座裙楼4楼汇商慧会议室。
4、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现就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 360594
2.投票简称:*ST国恒投票
3.投票时间: 2014年10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ST国恒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提案序号。100元代表总提案,1.00元代表提案1,2.00元代表提案2,依此类推。每一提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对于逐项表决的提案,如提案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提案,2.00元代表对提案2下全部子提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提案2中子提案①,2.02元代表提案2中子提案②,依此类推。
对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股东代表监事的提案,如提案3为选举独立董事,则3.01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3.02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
表1 股东大会提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提案序号 | 提案名称 | 委托价格 |
总提案 | 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100 |
提案1 | 《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 |
提案1.1 | 《关于选举李强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提案》 | 1.01 |
提案1.2 | 《关于选举于臣家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提案》 | 1.02 |
提案1.3 | 《关于选举邓小壮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提案》 | 1.03 |
提案1.4 | 《关于选举刘湘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提案》 | 1.04 |
提案2 | 《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提案》 | |
提案2.1 | 《关于选举赵兵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提案》 | 2.01 |
提案2.2 | 《关于选举胡国强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提案》 | 2.02 |
提案2.3 | 《关于选举俞辉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提案》 | 2.03 |
提案3 | 《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提案》 | |
提案3.1 | 《关于选举刘顺刚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提案》 | 3.01 |
提案3.2 | 《关于选举尤明奇女士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提案》 | 3.02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提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提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 委托数量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表3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委托数量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股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股 |
… | … |
合 计 | 该股东持有的表决权总数 |
(4)投票举例
①股权登记日持有“*ST国恒”股票的投资者,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提案(总提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360594 | 买入 | 100.00 | 1股 |
②如果股东对提案1 投反对票,对提案2 投同意票,申报顺序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360594 | 买入 | 1.00 | 2股 |
360594 | 买入 | 2.00 | 1股 |
③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提案(提案1 和提案2 ),股东输入的委托数量为其投向该候选人的票数,具体规则如下:
A:股东持有的选举监事的最大有效表决权票数为其持有的本公司股数与监事候选人人数(2人)的乘积,股东可以将持有的有效表决权票数进行分配,分别投给各位候选人,但其投给各位监事候选人的票数之和不得超过其持有的选举监事的最大有效表决权票数。
例如:某位股东持有1000股本公司股票,则其持有的选举监事的最大有效表决权票数为1000*2=2000票。其可以将2000票进行平均分配,分别投给2位监事候选人,每位监事候选人1000票;其也可以自由分配,分别投给2位监事候选人,但其投给2位监事候选人票数之和不得超过其持有的选举监事的最大有效表决权票数2000票。
B:如输入的各项提案的选举表决权票数累积超过其持有的该项提案的最大有效表决权票数,则选票无效。
C:如输入的各项提案的选举表决权票数累积少于其持有的该项提案的最大有效表决权票数,选票有效,差额部分则被视为放弃投票处理,该差额部分不计入有效表决票数。
(5)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提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提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提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提案”和单项提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提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7)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0月10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4年10月13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提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提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提案,视为弃权。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参会股东费用自理。
2、联系人:袁君 于丽
3、咨询电话:022-23686400
4、传真:022-23686220
5、邮箱:gtkg000594@126.com
6、地址:天津和平区新兴路万科都市花园5-25层
特此公告。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候选人简历
姓名 | 李强 | 性别 | 男 | 出生年份 | 1971年 | 学历 | 本科 |
国籍 | 中国 | 职务 | 青海海西鼎成建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董事 |
个人简历 |
起止年月 | 单位 | 职务 |
1993年6月—1995年12月 | 湖南岳阳长岭炼油化工厂机械分厂 | 车间团支部宣传委员 |
1995年2月—2001年3月 |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事业部 | 采购工作 |
2001年4月—2004年11月 | 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 | 对外事务经理 |
2004年12月—2007年12月 | 北京国兴四府商贸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08年1月—至今 | 青海海西鼎成建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董事 |
李强与控股股东泰兴市力元投资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强不持有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李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2: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候选人简历
姓名 | 于臣家 | 性别 | 男 | 出生年份 | 1970年 | 学历 | 大专 |
国籍 | 中国 | 职务 | 鞍山市北丰投资有限公司 |
个人简历 |
起止年月 | 单位 | 职务 |
1996年7月-2007年9月 | 辽宁省东港市国税局 | 科员 |
2007年10月—至今 | 辽宁省鞍山市北丰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于臣家与控股股东泰兴市力元投资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于臣家不持有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于臣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3: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候选人简历
姓名 | 邓小壮 | 性别 | 男 | 出生年份 | 1976年 | 学历 | 硕士 |
国籍 | 中国 | 职务 | 天津中豪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
个人简历 |
起止年月 | 单位 | 职务 |
1999年7月—2000年7月 | 天津通广三星电子有限公司 | 财务部职员 |
2000年7月—2001年8月 | 山西物产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 期货执业经纪人 |
2001年8月—2005年3月 | 天津戈德移动商务有限公司 | 投资部经理 |
2005年3月—2006年1月 | 中豪企业集团 | 投资部经理 |
2006年1月—至今 | 天津市青年创业服务有限公司
天津市开迪树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执行董事 |
邓小壮与控股股东泰兴市力元投资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邓小壮不持有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邓小壮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4: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候选人简历
姓名 | 刘湘 | 性别 | 男 | 出生年份 | 1967年 | 学历 | 研究生 |
国籍 | 中国 | 职务 | 深圳市晴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
个人简历 |
起止年月 | 单位 | 职务 |
1989年7月—1993年2月 | 农业银行岳阳县渭洞分理处 | 主任、党总支书记 |
1994年3月—1998年3月 | 农业银行湖南省分行信托公司 | 营业部主任 |
1998年4月—2003年2月 | 湖南亚华种业 | 董事、副总、财务总监 |
2003年3月-2012年1月 | 岳阳佳新油脂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12年2月—至今 | 深圳市晴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刘湘与控股股东泰兴市力元投资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刘湘不持有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刘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5: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姓名 | 赵兵 | 性别 | 男 | 出生年份 | 1978年 | 学历 | 本科 |
国籍 | 中国 | 职务 | 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
个人简历 |
起止年月 | 单位 | 职务 |
2004年7月-2009年7月 | 江苏曹骏律师事务所 | 律师 |
2009年7月-2010年7月 | 江苏丰亚律师事务所 | 律师 |
2010年7月—至今 | 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律师 |
赵兵与控股股东泰兴市力元投资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赵兵不持有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赵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6: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姓名 | 胡国强 | 性别 | 男 | 出生年份 | 1966年 | 学历 | 博士 |
国籍 | 中国 | 职务 | 广西财经学院会计与审计学院院长 |
个人简历 |
起止年月 | 单位 | 职务 |
1989年10月—1999年9月 | 湖北省襄阳县高级职业中学 | 教师 |
1999年9月—2005年6月 | 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 学习 |
2005年7月-至今 | 广西财经学院会计与审计学院 | 教师、院长 |
胡国强与控股股东泰兴市力元投资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胡国强不持有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胡国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7: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姓名 | 俞辉 | 性别 | 男 | 出生年份 | 1976年 | 学历 | 本科 |
国籍 | 中国 | 职务 | 深圳富益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
个人简历 |
起止年月 | 单位 | 职务 |
2000年—2002年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深圳分行 | 大客户总监 |
2002年—2003年 | 深圳一体医疗集团 | 财务经理 |
2003年—2005年 | 深圳股海观潮投资顾问公司 | 经理 |
2005年—2009年 | 云南省农村信用社 | 会计 |
2009年-2013年 | 深圳融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高级投资经理、董秘 |
2013年—至今 | 深圳富益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总监 |
| | |
| | |
俞辉与控股股东泰兴市力元投资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俞辉不持有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俞辉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8: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候选人简历
姓名 | 刘顺刚 | 性别 | 男 | 出生年份 | 1960 | 学历 | 高中 |
国籍 | 中国 | 职务 | 香港绿元素世界基金有限公司首席项目顾问 |
个人简历 |
起止年月 | 单位 | 职务 |
1983年6月—1989年11月 | 湖南省常德市西湖农场工业公司上海办事处 | 职员 |
1990年5月-1999年10月 | 广东省珠海市凤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00年6月-2005年10月 | 湖南省长沙市威能能源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06年2月-2009年12月 | 北京市中能(国际)石油勘察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 |
2010年3月-至今 | 香港绿元素世界基金有限公司 | 首席项目顾问 |
刘顺刚与控股股东泰兴市力元投资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刘顺刚不持有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刘顺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9: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候选人简历
姓名 | 尤明奇 | 性别 | 女 | 出生年份 | 1963年 | 学历 | 本科 |
国籍 | 中国 | 职务 | 无 |
个人简历 |
起止年月 | 单位 | 职务 |
1982年4月-2013年5月 | 湖南常德市鼎城信用联社 | 会计师 |
| | |
| | |
尤明奇与控股股东泰兴市力元投资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尤明奇不持有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尤明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10:《股东授权委托书》
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代表本人/公司参加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提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议题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 同意票数
(累积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表决权总数=股东所持股份×4) |
1.1、《关于选举李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提案》; | |
1.2、《关于选举于臣家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提案》; | |
1.3、《关于选举邓小壮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提案》; | |
1.4、《关于选举刘湘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提案》; | |
2、《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提案》 | 同意票数
(累积选举独立董事的表决权总数=股东所持股份×3) |
2.1、《关于选举赵兵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提案》; | |
2.2、《关于选举胡国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提案》; | |
2.3、《关于选举俞辉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提案》; | |
3、《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提案》 | 同意票数
(累积选举监事的表决权总数=股东所持股份×2) |
3.1、《关于选举刘顺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提案》; | |
3.2、《关于选举尤明奇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提案》; | |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除另有明确指示外,受托人亦可自行酌情就本次股东大会上提出的其他需决定事项按自己的意愿投票表决或放弃投票。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