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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9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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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电商应弥补金融短板
费杨生

 □本报记者 费杨生

 

 多家房产电商公司日前宣布向金融平台转型或探索互联网房产金融模式。实际上,金融服务一直是房产电商公司的短板,在移动互联网金融时代,房产金融存在被改造的可能性,将成为房产电商公司下一步竞争的重点。

 目前,房产电商公司面临的挑战是用户习惯从PC端向移动终端的转移,从传统金融向互联网金融的转移,二者的实质是便捷、普惠。房地产是典型的资金密集型行业,电商就是依托互联网的交易活动,两者结合最先释放的变革当量应该是金融,但由于政策限制以及认知局限,房产电商公司最开始只是寻求与银行在贷款授信、联名卡等方面的初级合作。而以余额宝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产品的兴起,让互联网房地产金融成为一种商业模式有了现实的可能性。更何况,这种现实还有一线城市限购,开发商愁卖,购房人愁贷的天时、地利。

 由此,金融服务的战略地位开始凸显。毕竟具有金融方为真电商,方能构成线上线下整合的闭环,而且,“卖金融”有可能形成房产营销的新模式。从目前易居、平安好房等公司推出的金融服务来看,这些互联网房产金融产品基本上覆盖了购房者从有买房意愿到预付款、首付、按揭、装修和房产信托等阶段,同时为开发商解决提前认筹、首付贷款、抵押贷款及按揭过桥提供高效的金融工具。比如,在客户认筹的预付款资金管理上,易居推出的是买房宝,平安好房推出的是好房宝,就是通过货币性基金的理财收益以及购房成交后的更大优惠来实现蓄客。

 不可否认的现实是,金融服务目前还只是整体营销服务的一小部分,相关产品还没有真正体现便捷性,无法实现“一键式”理财、信贷,绝大部分工作需要线下完成;品种的同质化程度高,个性化产品稀缺;获取成本低的产品较少,大多抵押贷款手续繁琐,利息支出较高。这使得这类产品的使用率在10%左右。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理解,这恰恰说明市场空间巨大,特别是在未来换房需求升温对资金需求量增大的背景下,金融服务的杠杆作用将进一步彰显。

 当然,“卖金融”这一模式的探索和成型尚待时间的检验,而且金融业务的专业性更强,竞技门槛更高,风险管控责任更大。不管是哪种发展模式,互联网房产金融在创新发展中也需严控风险,产品创新要避免打政策“擦边球”、游走灰色地带、偿付风险过大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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