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份股东数量为3名,股份数量为6,098.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1711%。
2、本次限售股可上市流通日为2014年9月29日(星期一)。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和股本变动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414号文核准,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3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本次发行股份总数为2,350万股,其中网下发行数量为468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19.91%;网上发行数量为1,882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80.09%。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为16.15元/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9,350万股。
公司于2012年5月16日召开的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以公司201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9,35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2,337.5万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2,805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2,155万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12,155万股,其中首次公开发行前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为6,098.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1711%。
二、 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股东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情况如下:
本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巨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吕仁高先生及其关联方吕成杰先生、吕成浩先生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其他股东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持有公司股份的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经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数量不超过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
2、截止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限售期内均严格履行了承诺,其所持股份未发生转让、委托他人管理及公司收购的情况。
3、本次上市流通限售股份的股东均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公司也未发生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4年9月29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6,098.3万股,占总股本的50.1711%。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数量为3名。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所持限售条件股份总数(万股) |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数量(万股) | 备注 |
1 | 浙江巨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3,900.8949 | 3,900.8949 | 注 |
2 | 吕仁高 | 1,438.4651 | 1,438.4651 | 注 |
3 | 吕成杰 | 758.94 | 758.94 | 注 |
合 计 | 6,098.3 | 6,098.3 | |
注:1、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吕仁高先生、吕成杰先生根据相关规定及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
2、本次解禁的股份中浙江巨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尚处于质押状态的股数为3,900.00万股;吕仁高先生尚处于质押状态的股数为1438.4651万股;吕成杰先生尚处于质押状态的股数为758.94万股。
四、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特此公告!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