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14年9月22日、9月23日和9月2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说明
(一)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近期公司未发现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漏,或者因业绩传闻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四)公司2014年1-9月经营业绩未超出半年度报告中所披露的预计范围,即2014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为0—30%。
(五)经董事会核实确认,本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与本公司有关的情况不存在已发生、预计将要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本公司不存在对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合理预期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件。
(六)据了解,近期国家对民爆行业的相关政策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三、公司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有关重大事项正在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情形;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亦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股票于2014年7月16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4年9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公司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张京云等15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国理公司62.75%的股份,并向9名认购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4亿元,股票于2014年9月22日开市起复牌。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公司将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如下: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本次交易能否获得上述批准和核准,以及最终获得相关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2、敬请广大投资者仔细阅读《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中的风险提示部分,审慎判断,谨慎投资。
五、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媒体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等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