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潢川县康源生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康源生物”)通知,康源生物于2014年9月2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703,200股,减持比例为公司总股本的0.40%,减持后持有公司总股份的4.90%,康源生物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具体交易明细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减持股份明细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本次减持股份 |
| 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潢川县康源生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连续竞价 | 2014-09-22 | 1,703,200 | 0.40% |
| 合计 | 1,703,200 | 0.40%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 潢川县康源生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合计持有股份 | 22,550,000 | 5.30% | 20,846,800 | 4.90%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2,550,000 | 5.30% | 20,846,800 | 4.9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二、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2、本次股份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3、本次减持股东非公司控股股东。
4、本次权益变动后,康源生物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4.90%,不再是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
5、康源生物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曾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康源生物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发生在股份锁定期内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上述股份锁定的承诺。
6、上述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4 年9 月24 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