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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9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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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
恢复采用收盘价估值的提示性
公 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的相关规定,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详见本公司相关公告)。

 经与托管行协商一致,自2014年9月23日起,本公司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雅化集团(证券代码:002497)恢复使用估值日其所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

 特此公告。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四日

 关于景顺长城鑫月薪定期支付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海通

 证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签署的委托销售协议,自2014年9月24日起,本公司将新增海通证券委托销售景顺长城鑫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000465)。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销售机构信息

 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李笑鸣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客服电话:95553

 网址:www.htsec.com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网址:www.htsec.com

 2、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 www.igwfmc.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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