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银联通”开通部分银行卡
网上直销业务功能的公告
为进一步方便个人投资者通过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办理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基金业务,根据本公司与上海银联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签署的相关合同和相关业务准备情况,自2014年9月25日起,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将在其 “银联通”支付渠道开通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中国农业银行借记卡、中国银行借记卡、中国建设银行借记卡的网上直销业务功能。投资者可通过上述银行借记卡在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开通时间
自2014年9月25日起。
二、业务开通对象
具备合法基金投资资格的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的借记卡持卡人。
三、适用基金范围
本公司已开通网上直销业务的开放式基金,本公司旗下今后募集和管理的基金将自认购/申购之日起自动适用,不再另行公告。
四、可办理业务范围
本公司旗下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账户资料变更、分红方式变更、信息查询等业务,暂不支持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五、适用费率
1.个人投资者通过“银联通”支付渠道使用以上银行卡在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中办理申购业务时,费率享受4折优惠。若折扣后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者为固定费率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基金认购费率、赎回费率及转换费率依照本公司公布的基金相关公告执行。
原申购费率指本公司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中规定的相应申购费率。
2.本公司可对上述费率进行调整,并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
3.使用“银联通”渠道上述银行卡认购/申购基金时,投资者需要支付由上海银联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收取的跨行转账手续费,在赎回/转换基金时,则无须支付转账手续费。跨行转账手续费表如下:
| 转账金额 | 转账手续费用 |
| 人民币5000元以下(含) | 人民币2元/笔 |
| 人民币5000元-5万元(含) | 人民币3元/笔 |
| 人民币5万元-10万元(含) | 人民币5元/笔 |
| 人民币10万元以上 | 人民币8元/笔 |
六、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1.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hf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 700 8001(免长途费)
2.上海银联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
网站:www.chinapay.com
客户服务热线:95534-6(互联网业务)
七、重要提示
1.投资者办理基金网上交易前,应仔细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网上交易协议、安全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指南等文件,了解网上交易的固有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网上交易信息。
2.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特此公告。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四日
华富货币市场基金收益支付公告
(2014年第9号)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9月2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基金名称 | 华富货币市场基金 |
| 基金简称 | 华富货币 |
| 基金主代码 | 410002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06年6月21日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华富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华富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 |
| 收益集中支付并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的日期 | 2014-9-26 |
| 收益累计期间 | 自 2014-8-26
至 2014-9-25 止 |
2 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 累计收益计算公式 | 投资者累计待结转收益=∑投资者日待结转收益(即投资者日待结转收益逐日累加),投资者日待结转收益=投资者当日收益分配前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当日基金待结转收益/当日基金资产总份额(按截位法保留到分) |
| 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 | 2014年9月29日 |
| 收益支付对象 | 收益支付日的前一工作日在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
| 收益支付办法 | 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为收益再投资方式,投资者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将于2014年9月26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4年9月29日起可查询及赎回。 |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
|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手续费。 |
注:1.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5]41号)第十款的规定“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投资者于2014年9月26日赎回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于下一工作日(即2014年9月29日)起不享受本基金的分配权益;投资者于2014年9月26日申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于下一工作日(即2014年9月29日)起享受本基金的分配权益。
2.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定于每月26日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如遇特殊情况,将另行公告。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ffund.com。
2.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1-50619688,400-700-8001。
3.本基金销售机构:
1)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2) 代销机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证券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中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排名不分先后)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