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6 股票简称:安信信托 编号:临2014-030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4年9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九名董事全部参加书面表决,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
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目前的454,109,778元,增加至704,109,778元。公司本次发行尚需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核准后方可实施,因此,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注册资本需以前述监管机构的核准方案以及最终发行结果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2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25,000万股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将进行相应的调整。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需相应对《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
第六条
原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411万元”。
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04,109,778元”。
第十九条
原“公司的股份总数为45,411万股”。
修改为:“公司的股份总数为704,109,778股”。
本次发行尚需有权主管机关核准后方可实施,因此,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股份总数需以有权主管机关的核准方案以及最终发行结果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主要议案如下: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3)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与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署非公开发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8)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改<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制定<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1)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修订<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会议安排详见《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临2014-031)。
特此公告。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九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816 股票简称:安信信托 编号:临2014-031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决定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会议召开时间
2014年10月9日 下午14:30
● 会议召开地点
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777号(东安路口)青松城大酒店三楼 黄山厅
●会议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形式召开。
本次会议提供网络投票。
●重大提案
1. 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 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3. 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4. 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5. 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 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7. 审议《关于公司与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署非公开发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8.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9. 审议《关于修改<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10. 审议《关于制定<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1. 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
12. 审议《关于修订<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14年9月22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为会议的召集人,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及其对应的投票表决序号
1. 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 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3. 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4. 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5. 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 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7. 审议《关于公司与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署非公开发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8.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9. 审议《关于修改<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10. 审议《关于制定<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1. 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
12. 审议《关于修订<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9月29日。截至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3.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A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五、投票规则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不能重复表决。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表决,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4年9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4:00
2.登记地点:上海长宁区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03室
3.登记方式:
(1)符合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或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七、其他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联系地点:上海长宁区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03室
联系电话:021-52383317 邮政编码:200050
传 真:021-52383305 联系人:唐伊宁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九月二十三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剪报及复印均有效)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4年10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 | |
2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 | |
3 |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
4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 | |
5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
6 |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7 | 关于公司与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署非公开发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 | | |
8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 | | |
9 | 关于修改<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10 | 关于制定<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 | |
11 |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 | | | |
12 | 关于修订<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投票日期:2014年10月9日
总提案数:12个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事项数量 | 投票股东 |
738816 | 安信投票 | 12 | A股股东 |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议案序号 | 内容 | 申报代码 | 申报价格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12号 | 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12项提案 | 738816 | 99.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2.分项表决方法: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委托价格 |
1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1.00 |
2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2.00 |
3 |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3.00 |
4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4.00 |
5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5.00 |
6 |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 6.00 |
7 | 关于公司与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署非公开发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 7.00 |
8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 8.00 |
9 | 关于修改<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 9.00 |
10 | 关于制定<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10.00 |
11 |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 | 11.00 |
12 | 关于修订<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 12.00 |
(三)表决意见
议案序号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如果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同意,则可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股东对总议案的表决结果与对单项议案表决结果不一致时,以对单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准。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2014年9月29日 A 股收市后,持有安信信托A 股(股票代码600816)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816 | 买入 | 99.00元 | 1股 |
(二)如安信信托A股的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816 | 买入 | 1.00元 | 1股 |
(三)如安信信托A股的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816 | 买入 | 1.00元 | 2股 |
(四)如安信信托A股的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816 | 买入 | 1.00元 | 3股 |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投票不能撤单;
3.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