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公司直接融资比例、优化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进一步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69,708万元的短期融资券,主要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经申请,公司于2013年3月22日收到交易商协会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3]CP91号,以下简称“《通知书》”),获准发行注册金额为人民币6.9亿元的短期融资券,注册额度自《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首期3.5亿元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应在注册后2个月内完成,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公司于2013年4月18日完成了首期3.5亿元短期融资券的发行。上述事项公司已于2013年3月23日、4月16日和4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进行了披露(公告编号2013-010、2013-023、2013-024)。
2014年9月17日,公司完成了2014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的发行,现将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短期融资券名称 |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 |
短期融资券简称 | 14国电长源CP001 |
短期融资券代码 | 041453101 | 期限 | 365天 |
起息日 | 2014年9月19日 | 兑付日 | 2015年9月19日 |
实际发行总额 | 3.4亿元人民币 | 计划发行总额 | 3.4亿元人民币 |
票面利率 | 5.35% | 发行价格 | 100元/佰元面值 |
特此公告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