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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9月2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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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春晖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4
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以公开征集受让方方式
协议转让部分上市公司股份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 9月3日发布了《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拟协议转让部分上市公司股权公开征集受让方的公告》(具体详情请见在巨潮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36))。

 2014 年9 月18日,公司收到开平市工业资产经营公司的书面函件《关于以公开征集受让方方式协议转让春晖股份部分股份事项进展的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本公司授权管理的开平市工业材料公司、开平市工业实业开发公司以协议转让方式减持你公司共7394.388万股(占总股本12.61%)股权事项,从2014年9月3日至9月12日已完成公开征集受让方程序。9月16日,经开平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组成的国有股评审小组综合评议,已确定股权受让方为广州市鸿锋实业有限公司,双方正在对股权转让协议进行进一步磋商。”

 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联合颁布的《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令第 19 号)的规定,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后,将按照规定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国资委审核,是否能够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复以及股份转让是否能够实施存在重大的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及时披露上述股份转让事项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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