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的第一项提案是特别决议事项,即需由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提案为普通事项,即需由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一、会议召开和召集情况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举行。现场会议于2014年9月19日14:30开始在珠海市南屏屏工中路8号公司603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的时间:2014年9月18日至9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19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18日15:00至2014年9月1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35,802,6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6.9918%(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35,802,6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6.9918%,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共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本次大会由董事长周忠国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提案的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提案》
经表决,同意135,802,65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刊登于2014年8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提案》
经表决,同意135,802,65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修订后的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全文刊登于2014年8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4-2016年)的提案》
经表决,同意135,802,65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提案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275,3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4-2016年)的详细内容刊登于2014年8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吕崇华律师、竺艳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