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科陆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陆能源公司”)于2014年9月17日与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变新能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科陆能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收购特变新能源公司持有的哈密源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哈密源和公司”)100%股权。哈密源和公司于2013年11月12日成立,注册资本为100万元,截止至2014年8月31日的资产总额984,813.29元、负债总额308.00元(未经审计)。股权转让手续办理完成后,哈密源和公司将成为科陆能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即成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具体详见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80))
科陆能源公司、特变新能源公司及哈密源和公司拟共同签署《关于特变电工农十三师柳树泉农场100MW并网光伏发电项目的合作协议》,由特变新能源公司承担总承包建设,总承包固定总价为97,900万元。科陆能源公司、哈密源和公司将以自筹资金支付总承包费用。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100MW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82))
现对全资子公司签订100MW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合作协议的有关内容补充如下:
1、关于项目的建设资金来源:在项目建设期内,科陆能源公司、哈密源和公司将充分利用自有资金,并将通过银行授信及银行贷款的方式解决资金问题,同时后续也将积极拓展融资租赁等多种融资渠道,保证项目资金来源的充足,但资金来源存在不确定性。
2、关于项目的建设计划:预计于2015年6月底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