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9月15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9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的董事11人,实际表决的董事11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合规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
和《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公司章程》规定,经审查,同意聘任范圣兵先生为公司合规总监,任期从本次董事会决议后且经监管部门核准其任职资格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经审阅范圣兵先生的个人履历及工作实绩,我们认为他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 条规定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的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公司合规总监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聘任范圣兵先生为公司合规总监,待监管部门核准其任职资格之日起正式履职。
二、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柜台市场业务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创新业务发展,同意开展柜台市场业务,并授权经营管理层依据监管部门、中国证券业协会的相关规定开展柜台交易业务,在柜台市场发行、销售和交易基础金融产品和金融衍生产品;授权经营管理层制定柜台交易管理制度,决定发行、销售和交易的产品,建立健全柜台交易业务的决策与授权体系、技术系统准备和风险控制机制;授权经营管理层在符合监管部门、中国证券业协会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在董事会批准的相关业务规模和风险限额范围内,2014年公司柜台交易业务规模上限不超过10亿元。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20日
附:
范圣兵先生简历
范圣兵,男,1978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汉族。2000年7月安徽机电学院纺织工程专业本科毕业,2003年7月安徽大学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具有一般证券业务执业证书、期货从业资格、律师资格、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资格和经济师职称。2003年7月参加工作,曾先后在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安徽中烟蚌埠卷烟厂、安徽证监局、安徽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借调)工作。2010年7月进入国元证券,现任合规管理部总经理。
范圣兵先生未有受中国证监会稽查、行政处罚、通报批评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未在本公司的股东单位任职,未持有本公司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