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4—063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4年9月11日,公司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六届二十七次董事会的通知,会议于2014年9月19日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认真审议并书面表决,做出以下决议:
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2、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银行委托贷款方式向内蒙古中煤远兴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提供5,000万元委托贷款,贷款利率按6.6%(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执行,委托贷款期限为3个月。
该议案得到了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关联董事吴爱国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4年10月9日(星期四)下午2:30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2层公司会议室召开201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九日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审查,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参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1、我们对本次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关联交易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充分的审查,经认真审阅相关文件后,本次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在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
2、本次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是为满足其项目建设需要,且另一股东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已按股比提供同比例借款,风险可控。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按照规定回避了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6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规定,该事项须在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的独立意见
1、内蒙古博源联合化工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其贷款担保,有利于补充其流动资金,是保障生产经营正常运转的有效措施。公司与内蒙古博源联合化工有限公司签署了《反担保协议书》,风险可控。我们同意《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的议案》。
2、本次议案审议程序合规、合法,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白颐、孙燕红、张振华
二○一四年九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4-064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二十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4年9月11日,公司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六届二十三次监事会的通知,会议于2014年9月19日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监事认真审议并书面表决,做出以下决议: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的议案》。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4—065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 委托人: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远兴能源”)
● 委托贷款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行
● 借款方:内蒙古中煤远兴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远兴”)
● 委托贷款金额:5,000万元
● 委托贷款期限:三个月
● 委托贷款利率:6.6%(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
● 另一股东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能源”)已按股比提供同比例借款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内容:根据中煤远兴60万吨煤制甲醇项目建设资金需要,公司拟以银行委托贷款方式向中煤远兴提供5,000万元资金支持,贷款利率按6.6%(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执行,该笔贷款专项用于中煤远兴60万吨煤制甲醇项目的项目建设和补充流动资金,委托贷款期限为3个月。中煤远兴另一股东中煤能源已按股比提供同比例借款。
2、关联关系:公司董事吴爱国先生任中煤远兴公司董事,所以中煤远兴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上述委托贷款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委托贷款事项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吴爱国回避了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6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相关规定,该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全称:内蒙古中煤远兴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和光
注册资本:103,239.90万元
注册登记日期:2013年12月27日
公司住所:鄂尔多斯市乌审旗无定河镇纳林河化工项目区
经营范围:新能源化工基地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配套公用设施建设;土地开发及招商引资服务,甲醇及其下游产品的生产与销售;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销售。
股东持股:中煤能源持股75%,远兴能源持股25%。
截止2014年6月30日,中煤远兴资产账面值为373,047.01万元,负债为272,272.17万元,净资产为100,774.85万元,营业收入5.55万元,利润总额-1,390.45万元,净利润-1,390.45万元。(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
本次委托贷款额度为5,000万元人民币,委托贷款利率按6.6%(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执行。
四、关联交易金额
本次委托贷款额度为5,000万元人民币。
五、定价政策和依据
按照市场价格或比照市场价格。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以自有资金为中煤远兴提供委托贷款是为满足其项目建设需要,且另一股东方已按股比提供同比例借款,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委托贷款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我们对本次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关联交易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充分的审查,经认真审阅相关文件后,本次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在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
2、本次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是为满足其项目建设需要,且另一股东方已按股比提供同比例借款,风险可控。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按照规定回避了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6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规定,该事项须在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及逾期未收回情况
除了本次委托贷款外,公司最近12个月不存在其他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不存在逾期未收回情况。
九、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4-066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考虑到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公司拟对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博源联合化工有限公司(简称“博源联化”)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额总计20,00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为博源联化20,000万元综合授信
公司控股子公司博源联化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综合授信,公司拟全额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20,000万元,期限一年,具体日期以双方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就本次担保事宜公司与博源联化签署《反担保协议书》,反担保范围为:公司为博源联化提供的20,000万元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内蒙古博源联合化工有限公司
1、注册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审旗乌审召镇合同查汗淖
2、法定代表人:吴爱国
3、注册资本:65,000万元
4、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甲醇及其下游产品,其他天然气化工产品,经营相关的进出口业务。
5、公司经营状况:截止2014年6月30日,博源联化资产总额207,509.88万元,负债总额152,818.15万元,净资产54,691.74万元,营业收入68,919.83万元,利润总额-5,131.43万元,净利润-5,131.43万元。(未经审计)
6、与公司关联关系:博源联化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7、股东构成:本公司持股80%,内蒙古中煤远兴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持股20%。
内蒙古中煤远兴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为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75%,本公司持股25%。
博源联化从设立至今,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无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20,000万元。
四、对公司的影响
1、为博源联化进行贷款担保,用于补充博源联化流动资金,是保障生产经营正常运转的有效措施。
2、博源联化是公司控股的天然气制甲醇主要生产企业,博源联化年产100万吨,由于工艺先进、产量规模大,博源联化的产品在市场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目前,本公司对关联方提供的担保为0万元;提供的反担保为0万元,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为245,101万元;累计对外担保总额245,101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2.40%。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4—067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公司六届二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2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0月9日(星期四)14:30开始
5、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0月9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0月8日15:00至2014年10月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特别议案: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议案》;
3、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相关情况请查阅公司于2014年09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09月26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所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采取现场、信函、传真的方式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持股证明;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14年10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3、登记地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2层证券事务部。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2层证券事务部
邮 编:017000
联 系 人:王强、陈月青
联系电话:0477-8139874
联系传真:0477-8139833
六、其它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附件:《授权委托书》、《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九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姓名(单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表决意见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2 | 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议案 | | | |
3 |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的议案 | | | |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签署日期:2014年 月 日
附件2: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0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操作。
2、网络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申报一笔买入委托即可对议案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投票代码:360683 投票简称:远兴投票
证券“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3、股东投票的具体流程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0683;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写股东大会议案序号,具体情况如下:
议案
编号 | 议案名称 | 对应申报价格(元) |
100 | 总议案 | 100.00 |
1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00 |
2 | 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议案 | 2.00 |
3 |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的议案 | 3.00 |
注:输入100元代表对总议案进行表决,即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1.00元代表对议案1进行表决,依此类推。
在股东对总议案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一项或多项议案的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以股东已投票表决的各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一项或多项议案的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对应申报股数 | 表决意见种类 |
1股 | 同意 |
2股 | 反对 |
3股 | 弃权 |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投票不能撤单;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3)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身份认证后进行网络投票。
1、办理身份认证手续
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申请服务密码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身份证号”、“证券帐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成功申请,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证券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成功后半日方可使用;如激活指令是上午11:30之前发出的,则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激活指令是上午11:30之后发出的,则次日方可使用。
买入证券 | 买入价格 | 买入股数 |
369999 | 1.00元 | 激活校验码 |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参加其他公司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也需要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买入证券 | 买入价格 | 买入股数 |
369999 | 2.00元 | 任意大于1的整数 |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业务咨询电话0755-25918485/25918486,亦可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证书服务”栏目。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14年10月8日下午15:00,网络投票结束时间为2014年10月9日下午15:00。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本章程修正案已经2014年9月19日召开的公司六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根据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622,739,897股A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于2014年9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由767,813,983股增加至1,390,553,880股。根据公司股本变动情况,对公司章程修订如下:
原《章程》 | 修订为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柒亿陆仟柒佰捌拾壹万叁仟玖佰捌拾叁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拾叁亿玖仟零伍拾伍万叁仟捌佰捌拾元。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767,813,983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390,553,880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除上述条款变更外,《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修正案经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4-068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4年1月1日-2014年9月30日
2.前次业绩预告情况:公司于2014年8月22日对公司2013年前三季度业绩进行了预告,预计净利润约:-14,000至-13,000万元。
3.业绩预告修正后类型:(亏损 √扭亏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基本维持不变
4.业绩预告修正情况表
项 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盈利:17,000-18,000万元 | 亏损:18,667.28万元 |
基本每股收益 | 盈利:0.12-0.13元 | 亏损:0.24元 |
二、业绩预告修正预审计情况
本业绩预告修正公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修正原因说明
公司已于2014年9月19日披露了《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工作已经完成过户,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四、其他相关说明
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