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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9月1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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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 公告编号:2014-081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4年9月3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77),由于工作人员笔误将拟注销全资子公司肇东市金新农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肇东金新农”)之“基本情况”之“财务情况”中的“负债”额写成了-341,461万元,现更正为-341,461元,具体如下:

 更正前:

 财务情况:截止2014年6月30日,肇东金新农总资产4,675.06万元,净资产4,746.91万元,负债-341,461万元(截至2014年6月30日肇东金新农应交税费余额约为-45万,主要是因为增值税进项税额还有约45万没有抵扣,企业所得税预缴了约11万),营业收入204.28万元,净利润5.61万元。

 更正后:

 财务情况:截止2014年6月30日,肇东金新农总资产4,675.06万元,净资产4,746.91万元,负债-341,461元(截至2014年6月30日肇东金新农应交税费余额约为-45万,主要是因为增值税进项税额还有约45万没有抵扣,企业所得税预缴了约11万),营业收入204.28万元,净利润5.61万元。

 除以上情况外,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九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 公告编号:2014-082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设立并购基金进行产业整合

 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和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九派资本合作设立并购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前海成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俊海先生、新疆允公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深圳市九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为金新农的产业整合服务的并购基金“九派金新农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具体以工商核名为准),拟通过并购、投资等方式实现外延式扩张,推动金新农跨越式发展。

 本次交易涉及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此项交易已经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2014年9月18日,公司与上述相关方签署了《关于设立九派金新农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本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与公司首次在《关于参与投资设立并购基金进行产业整合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中披露的内容一致。

 《关于参与投资设立并购基金进行产业整合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2014年9月3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关于设立九派金新农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九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 公告编号:2014-083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于2014年9月3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修改、新增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9月12日,股东持股数量及公司股本总数等以股权登记日数据为准,不受2014年9月16日因实施半年度利润分配导致股东持股数量及公司总股本变化的影响。

 5、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精神,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4 年9月18日下午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 年9月17日至 2014 年9月 18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4 年 9 月18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4 年9 月 17 日下午15:00至 2014 年 9 月 18 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上石家上南工业区1号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公司董事长陈俊海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人,代表股份 95,624,41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8187 %。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 名,代表股份93,711,3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4619%。

 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流通股股东 9 人,代表股份1,913,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68 %。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许伟东律师、王在海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九派资本合作设立并购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由于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新疆成农远大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为93,693,615股),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1,930,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930,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 %;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权决股份的 0 %。

 2、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在芜湖设立子公司并与芜湖市鸠江区政府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建设华东总部研发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5,624,41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930,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 %;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权决股份的 0 %。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许伟东律师、王在海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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