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力合股份 公告编号:2014-050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撤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7月23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力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深圳市中兰德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纠纷一案。详见2014年7月2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本公司《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14-040)。
鉴于本公司于2014年8月25日全额收到深圳市中兰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产份额人民币3,000万元,本公司于2014年9月3日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申请撤诉。
近日,本公司收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14)深福法民二初字第5694号民事裁定书,准许本公司撤回对深圳市中兰德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的起诉。
特此公告。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