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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9月1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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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收益的风险提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80 证券简称:圣阳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8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收益的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目前,本次非公开发行正处于审核阶段,现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何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按计划使用以及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收益的风险提示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假设前提:

1、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于2014年12月底实施完毕。

2、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为发行数量不超过2,053万股,发行价格不低于12.4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5,562.78万元,用于“电动车辆用动力电池和长寿命储能电池项目”和“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总额为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上限。

3、公司201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38.14万元,假设(1)公司2014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2013年一致,即为1,838.14万元;(2)公司2014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14年1-6月净利润的2倍,即2,962.59万元;(3)公司2014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11年-201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平均值,即3,993.76万元。(该净利润数值并不代表公司对2014年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经济周期、市场状况的变化等多重因素,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4、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5,562.78万元于2014年12月底之前到位,因此不需考虑募集资金到位后所节约的2014年利息费用,不需修正2014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的其他影响。

6、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和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7、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发行完成时间仅为估计,最终以经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基于上述假设的前提下,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对比如下:

项目2013年度/2013.12.312014年度/2014.12.31
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万股)10,923.0010,811.5112,864.51
假设情形1:2014年净利润与2013年净利润一致
净利润(万元)1,838.141,838.14
每股净资产(元)7.447.618.38
基本每股收益(元)0.170.170.17
稀释每股收益(元)0.170.170.1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282.252.25
假设情形2:2014年净利润为2014年1-6月净利润的2倍
净利润(万元)1,838.142,962.592,962.59
每股净资产(元)7.447.728.47
基本每股收益(元)0.170.270.27
稀释每股收益(元)0.170.270.2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283.603.60
假设情形3:2014年净利润为2011年-201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平均值
净利润(万元)1,838.143,993.763,993.76
每股净资产(元)7.447.818.55
基本每股收益(元)0.170.370.37
稀释每股收益(元)0.170.370.3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284.824.82

注:2014年3月3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决定,回购注销已辞职的激励对象李伟、辛本营、孔岩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共13.09万股,回购注销未达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8.40万股;2014年6月23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增加。由于募投项目“电动车辆用动力电池和长寿命储能电池项目”需要一定的开发周期,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如果2014年公司业务规模和净利润未能产生相应幅度的增长,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短期内存在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下降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二、公司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一)发行人保证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所采取的措施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经过严格科学的论证,获得了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批准,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公司本次拟募集资金总额为25,562.7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将全部募集资金用于“电动车辆用动力电池和长寿命储能电池项目”和“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的要求,制定并持续完善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指定的投资项目、积极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二)发行人为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所采取的措施

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有所下降,考虑上述情况,公司拟通过多种措施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积极应对行业快速变化的外部环境,增厚未来收益,实现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以填补股东回报,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1、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

公司董事会已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的论证,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于“电动车辆用动力电池和长寿命储能电池项目”和“偿还银行贷款项目”,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为25,562.78万元,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制定切实可行的资金使用计划方案,严格控制资金流向,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同时公司紧抓“电动车辆用动力电池和长寿命储能电池项目”建设进度,尽量缩短项目建设期和试生产期,使“电动车辆用动力电池和长寿命储能电池项目”尽快达产产生效益,减轻“电动车辆用动力电池和长寿命储能电池项目”投产初期对公司业绩产生的压力

2、坚持公司制定的发展规划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继续专注于电池产业,把握全球通信、动力及新能源电池市场发展机遇,重点发展备用电池、动力用电池和新能源及应急储能用电池,积极推进“电动车辆用动力电池和长寿命储能电池项目”,公司将秉持“细分市场、专业经营”的经营理念,以为客户提供专业化、现场化、主动化服务为宗旨,促进公司资产、收入和利润规模稳步增长,增强公司核心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提高公司综合效益,更好的回报全体投资者。

3、以人为本,推进技术研发,巩固夯实核心竞争优势

公司将充分利用技术研发平台建设资源,充分发挥技术团队协同创新效力,并从行业内引入技术人员和聘任专业管理力量,加强团队系统化建设和深化技术研发业务管理建设,进一步完善技术组织体系,不断改善基础研发、产品开发和和应用技术拓展的多层次专业化工作系统。

4、稳步推进专业化营销模式,提升市场业绩

公司继续坚持专业化营销和专业化服务为客户创造价值的市场意识,开展大客户战略,加强与各个细分市场设计和研发单位进行合作和交流,如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国家电网、中广核等下设的设计和研发单位。立足客户,服务客户,扩大铅炭电池、高温电池、高功率电池、锂离子电池、户用和电站风光储一体化电源系统等新技术产品的市场应用。

5、巩固和发展主营业务,不断拓展细分领域业务

公司将在巩固和发展备用电池、动力用电池和新能源及应急储能用电池主营业务基础上,通过投资建设“电动车辆用动力电池和长寿命储能电池项目”,稳固并积极扩大场地电动车辆电池业务,进入并迅速提高牵引动力电池、微混合动力汽车电池、长寿命储能电池市场份额。

6、进一步完善现金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2012年12月20日,圣阳股份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文件的要求,为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以及《关于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进一步细化了公司的利润分配原则、决策机制和利润分配的形式等内容,并通过制定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实施公司的分红规划。

2014年4月22日圣阳股份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相关内容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强化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机制。

2014年6月30日圣阳股份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相关内容,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14年-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具体实施公司的分红规划。

公司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2,216.51万元,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为55.49%,为中小投资者实现了良好的回报。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持续修改和完善《公司章程》并相应制定股东回报规划,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充分听取投资者和独立董事的意见,切实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投资收益的权利,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长期发展理念。

特此公告。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80 证券简称:圣阳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9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以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目前,本次非公开发行正处于审核阶段,根据相关审核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及相应的整改落实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内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其整改情况如下:

(一)问询函

1、2012年4月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问询函

2012年4月12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发出的《关于对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2】第72号)。

2012年4月18日,公司出具《关于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就深交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回复。

2、2014年5月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问询函

2014年5月16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发出的《关于对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4】第147号)。

2014年5月23日,公司出具《关于对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就深交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回复。

(二)监管函

2014年2月21日,深交所出具了《关于对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杨俊超配偶违规买卖股票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4】第17号)。该文件指出:

公司按规定预计将在2014年2月28日前披露2013年年度业绩快报,但杨俊超的配偶曹岁平在公司年度业绩快报披露前10日内,在2014年2月19日卖出公司股票4,463股,涉及金额为8.32万元,违反了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8.16条的规定。杨俊超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3.1条的规定。要求杨俊超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落实情况:

公司于2014年2月24日出具了《关于对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杨俊超配偶违规买卖股票的监管函的回复》,具体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1、公司对杨俊超(配偶曹岁平)予以罚款。2014年2月24日公司取得本次交易金额10%,共计8,330元罚款收入。

2、杨俊超就其配偶本次违规买卖股票行为做出深刻检讨,同时配合公司对其配偶进行教育,使其认识到本次违规事项的严重性。

3、杨俊超先生的配偶于2014年2月19日卖出股票时没有提前获悉公司2013年业绩快报的财务数据等信息,不属于利用内幕信息交易;交易时点无影响公司股价波动的敏感信息。公司董事会对杨俊超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其今后应认真学习、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谨慎操作,杜绝此类情况的发生。

4、公司同时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相关工作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认真吸取教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的水平。

特此公告。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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