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4年9月17日接到公司股东新华都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都实业”)和陈发树先生递交的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于2014年9月16日和9月17日,新华都实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分别减持其所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2,158,206股和77,669,189股。
于2009年11月25日至2014年9月17日,新华都实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合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93,261,116股,陈发树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合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公司16,470,001股,由于陈发树先生为新华都实业的控股股东,二者视为一致行动人,合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09,731,11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31%。
2009年11月27日,本公司披露了《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公告》(公告编号:临2009-050),当时新华都实业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716,030,000股, 占公司当时股份总数的11.801%;陈发树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1,057,527股,占公司当时股份总数的0.145%;二者合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737,087,527股,占公司当时股份总数的11.946%。
本公司于2011年按10送5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公司股份总数从14,541,309,100股增加至21,811,963,650股,后于2013年8月至2014年2月回购H股166,108,000股,回购股份经注销后,公司股份总数为21,645,855,650股。
上述减持后,新华都实业现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280,783,88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537%;陈发树先生现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5,116,29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7%;二者合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295,900,17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607%。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系持股超5%股东的股东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上述股东权益变动事项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后续工作。
特此公告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四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