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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9月1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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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012 证券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74号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六次会议于2014年9月1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钟宝申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和投票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隆基”)拟出资7,175万元与国开瑞明(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瑞明”)共同对公司子公司进行增资。其中:

 ①对中宁县隆基天华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基天华”)增资3,030万元,其中宁夏隆基增资1,300万元,国开瑞明增资1,73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隆基天华注册资本变更为3,530万元,国开瑞明持股比例为49%,宁夏隆基由原持股比例100%变更为51% 。

 ②对同心县隆基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心隆基”)增资1.2亿元,其中宁夏隆基增资5,875万元,国开瑞明增资6,125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同心隆基注册资本变更为1.25亿元,国开瑞明持股比例为49%,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由原持股比例92%变更为3.68%,宁夏隆基由原持股比例8%变更为47.32% 。

 上述两项增资金额可能会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微调,但调整时国开瑞明在以上两公司的持股比例均维持在49%,增资金额对等变动。

 国开瑞明成立于2013年3月,目前注册资本为294,000 万元,经营范围包括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其委托国开投资发展基金管理(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其基金资产的管理人。

 公司本次与国开瑞明共同增资隆基天华和同心隆基,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资金和资源优势,加快光伏电站建设进度,进一步提高光伏电站建设开发能力和运营效益,保障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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