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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9月1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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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攀钢钒钛 公告编号:2014-49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8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4-45)。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公司分别于2014年8月11日和8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关于鞍澳公司对卡拉拉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8月13日和2014年8月30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有关公告。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4年9月25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五)会议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9月25日14:50,会期半天。

2.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9月25日9:30 ~ 11:30,13:00 ~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9月24日15:00 ~ 9月2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四川省攀枝花市攀钢文化广场11楼会议室

(六)股权登记日:2014年9月16日

(七)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八)出席会议对象

1. 截至2014年9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及聘请的律师。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审议如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该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2014年8月13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41)。

(二)审议《关于鞍澳公司对卡拉拉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8月30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鞍澳公司对卡拉拉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44)。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

1. 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须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代理人还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 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出席,须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 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时间截止前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二)登记时间:

2014年9月22日9:00~11:30,14:00~17:00;

2014年9月23日9:00~11:30,14:00~17:00;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9月25日9:30 ~ 11:30、13:00 ~ 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 投票代码:360629;投票简称:钒钛投票

3. 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

①如投资者对总议案统一表决,则以100.00元代表总议案;

②如投资者对分议案分别表决,则以1.00元代表议案1(“关于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进行表决,以2.00元代表议案2(“关于鞍澳公司对卡拉拉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进行表决。具体如下表所示:

议案号议案名称申报价格
100总议案,表示对以下“议案1”至“议案2”所有议案统一表决100.00
1关于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1.00
2关于鞍澳公司对卡拉拉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2.00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表决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4. 投票举例

以1.00“关于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为例。

(1)如投资者对该议案投同意票,则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投票简称买卖方向委托价格委托股数
360629钒钛投票买入1.00元1股

(2)如投资者对该议案投反对票,则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投票简称买卖方向委托价格委托股数
360629钒钛投票买入1.00元2股

(3)如投资者对该议案投弃权票,则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投票简称买卖方向委托价格委托股数
360629钒钛投票买入1.00元3股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程序

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9月24日15:00 ~ 2014年9月2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投资者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三)网络投票的计票方法及注意事项:

1.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 在投资者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果投资者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投资者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3. 如果投资者仅对部分分议案进行投票而未对总议案投票的,对于该投资者未发表意见的分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岳群文 吴萍 石灏南 舒航

联系电话:0812-3385366

传 真:0812-3385285

通讯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大渡口街87号5楼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 编:617067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及其代理人的食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八日

附件: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9月25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序号议案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2关于鞍澳公司对卡拉拉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表示,则代理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盖章):委托人营业执照号(或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委托投票股数:
代理人签名(盖章)代理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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