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855号文批复同意,本公司原股东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1%股权转让给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股权转让后,本公司的股东及股权比例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全部股权的70%,上海兰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全部股权的30%。
本公司章程已随公司股权变更进行了相应的修改。
本次股权变更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特此公告。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