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集人: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 会议通知: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8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3、 会议召开情况: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14年9月16日下午14:30于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会议出席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4人,代表股份138,218,9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33%。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2人,代表股份1,340,9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9%;现场参会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数136,87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84%。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5、 会议其他相关情况:会议由董事长袁永红先生主持,到会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既定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1、 《公司为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联法人股东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82,391,213股在表决此议案时,回避表决。
①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55,648,47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的 99.68%;反对 179,22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的 0.32%;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的0.00%。
②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161,69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数的86.63%;反对179,222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3.37%;弃权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0%。
③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内容刊登于2014年7月26《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网(www.cninfo.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请到以上媒体查询。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赵起、单任予以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