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8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8月16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2014-036】。
近日,公司子公司长春骏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根据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名称)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取得了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如下:
注册号:220107000028051;
名称:长春骏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长春高新区蔚山路以北学海街以东倚澜观邸(二期)D区7幢2单元912号房;
法定代表人:徐团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销售汽车(品牌乘用车除外)、汽车配件(以上经营项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有效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经营;一般经营项目可自主选择经营)。
特此公告!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