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67 证券简称:东方锆业 公告编号:2014-064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9月5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4年9月15日上午9:00在公司总部办公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9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季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经出席会议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66)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朝阳东锆新材料有限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议案》;
为了提高资源利用率和产品经济效益,公司子公司朝阳东锆新材料有限公司计划对海绵锆生产过程中的共生物海绵铪进行充分利用,扩大产品经营范围,增加高经济价值产品的经济价值,将朝阳东锆新材料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由“海绵锆生产、销售”变更为“海绵锆及海绵铪生产、销售”。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67 证券简称:东方锆业 公告编号:2014-065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4年9月15日上午10:30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9月5日以通讯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文彬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充分审核,监事会发表了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拟将人民币26,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33.38%)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2.本次提出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单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也未超过12个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也没有损害股东利益;
3.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67 证券简称:东方锆业 公告编号:2014-066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锆业”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一致通过了《关于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总额为人民币26,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2011年6月,公司非公开发行2,72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每股30.0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19,736,2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5,932,086.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93,804,114.00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确认,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广会所验字[2011]第11004380019号)。
(二)已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情况
1、根据《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披露内容,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总投资为82,0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793,804,11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与预计投资金额的差额由公司自筹解决。各项目明细如下:
序号 | 投资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实际募集资金 |
1 | 20,000吨高纯氯氧化锆项目 | 300,000,000 | 290,500,000 |
2 | 1,000吨核级海绵锆项目 | 520,000,000 | 503,304,114 |
| 合计 | 820,000,000 | 793,804,114 |
2、2012年11月8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将原募集资金用于“年产1,000吨核级海绵锆”项目中的固定资产投资12,500万元、流动资金2,000万元,共计14,500万元变更实施主体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朝阳东锆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朝阳东锆”),变更实施地点至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松岭门蒙古族乡松岭门村,用于其中年产350吨核级海绵锆生产项目。另外650吨核级海绵锆生产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维持不变,仍由本公司单独实施,实施地点仍为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东里镇河美村(该议案已经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后项目明细如下:
序号 | 投资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实际募集资金 |
1 | 20,000吨高纯氯氧化锆项目 | 300,000,000 | 290,500,000 |
2 | 650吨核级海绵锆项目 | 375,000,000 | 358,304,114 |
3 | 350吨核级海绵锆项目 | 145,000,000 | 145,000,000 |
| 合计 | 820,000,000 | 793,804,114 |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4年9月3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52,960.25万元,其中:1、募集资金到位前投入金额为11,253.47万元,2011年7月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11,253.47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募集资金到位后投入金额为41,706.78万元,其中公司20,000吨高纯氯氧化锆项目已经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26,158.27万元, 650吨核级海绵锆项目已经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3,000.39万元,350吨核级海绵锆项目已经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12,548.12万元。
二、上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13年7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闲置的募集资金1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期限为2014年7月24日,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7月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37)。
上述闲置募集资金已于2014年7月23日前全部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情参见公司于2014年7月2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到期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55)。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解决公司业务经营的资金需求、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从募集资金专项帐户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26,5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各募集资金专项帐户。
公司承诺:
1、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2、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不超过十二个月,保证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二个交易日内公告;
3、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并承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任何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
四、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以解决公司业务经营的资金需求,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按现行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测算,预计可节约利息支出约1,590万元。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拟将人民币26,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33.38%)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2、本次提出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单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也未超过12个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也没有损害股东利益。
3、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因此,独立董事对公司再次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发表了专项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拟将人民币26,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33.38%)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2、本次提出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单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也未超过12个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也没有损害股东利益。
3、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东方锆业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时间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不存在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并承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任何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公司已按时全部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东方锆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6,5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关于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六日